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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发布日期:2016/10/23 14:55:40 浏览:11713

地结构,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衔接耕地与生态红线布局,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建立多部门相协同的耕地数量与质量同步建设体制。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6万公顷。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三条红线”管控措施,建立相应指标体系,提高用水效率,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强化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海绵城市建设行动计划,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5.82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14吨,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8。

继续实施控能压煤。实施节能行动重点工程,严格控制电力行业煤炭消费新增量,重点削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积极开展煤炭清洁利用。加快发展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产、新能源汽车供能(电力、天然气等)设施、智能电网等供能方式,以电力、化工、钢铁、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加快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推行项目节能量交易。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到2020年,5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照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加快推进重大节能环保装备产品产业化,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和产品,建设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环保服务业集聚区。

第三十二章促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坚持节约优先,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不断降低生产、生活过程的资源能源消耗强度,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一节加强资源能源节约

实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强土地利用计划调控,实行供地政策差别化管理。开展城市开发边界划定试点,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健全土地统一储备运作机制,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提高土地开发建设强度,全力推进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利用,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激励和约束机制。鼓励适度用地功能混合,推动建设用地多功能开发,调整建设用地结构,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衔接耕地与生态红线布局,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建立多部门相协同的耕地数量与质量同步建设体制。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6万公顷。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三条红线”管控措施,建立相应指标体系,提高用水效率,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强化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海绵城市建设行动计划,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5.82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14吨,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8。

继续实施控能压煤。实施节能行动重点工程,严格控制电力行业煤炭消费新增量,重点削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积极开展煤炭清洁利用。加快发展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产、新能源汽车供能(电力、天然气等)设施、智能电网等供能方式,以电力、化工、钢铁、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加快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推行项目节能量交易。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到2020年,5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照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加快推进重大节能环保装备产品产业化,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和产品,建设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环保服务业集聚区。

专栏16节能行动重点工程

节能服务促进工程:重点鼓励和支持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帮助用能单位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推进实施节能项目。由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牵头,建立各行业专家库,组织专家开展节能诊断,挖掘节能潜力。

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以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为载体,争创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优化以原油、天然气等为原料的石化产业生态链,增强石化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园区资源生产率;优化园区热源点布局,优化热力管网建设,实现能量梯级利用,降低能源和煤炭消耗;增加园内废弃物集中处置能力,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开展废水循环综合利用和中水回用,实现废水资源化。

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加快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加快天然气管线向郊区延伸覆盖,建成“多源、多向”的天然气供应接受体系,推动郊区天然气的利用。加快推动智能电网的建设,增强电网吸纳新能源电力的能力,提高电网的安全保障水平。

可再生能源建设工程: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积极利用大型厂房、公共建筑和居民建筑的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适度发展集中式光伏电站;加快推动六合、江宁等内陆山地低风速内陆风电开发;鼓励新建的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新建住宅和宾馆、医院等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动浅层地温能资源勘查、利用和保护,提高浅层地温能资源的利用水平。

第二节发展生态型经济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工农业复合型循环发展示范区建设,形成企业循环式生产、行业循环式链接、产业循环式组合的大循环体系。更大力度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对石化、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定期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深入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按照循环经济要求规划、建设和改造各类产业园区,促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集成优化,提高园区运行效率,推动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任务。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强推进再生资源和垃圾分类回收体系衔接,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提升粉煤灰、化工废渣、建筑垃圾等产业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推进江南、江北环保产业园项目建设,促进再生资源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扶持力度,推进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利用。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85。

积极发展低碳经济。探索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总量双控机制,通过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优化能源结构、增加碳汇等手段,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严格实施碳强度考核制度,建立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和第三方核查机制,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积极参与国内碳交易市场建设。

专栏17循环经济发展重点工程

江南环保产业园建设:园区于2013年启动,面积6平方公里,规划布局“静脉产业区”、“再生资源产业区”、“环境服务功能区”和“绿色能源示范区”四大功能片区,重点引进生活垃圾焚烧、危废固废处理、再生资源利用、环境服务业和绿色能源等重点产业。

江北环保产业园建设:园区于2013年12月开始启动,面积6.36平方公里,重点承担固废处理、城市矿产资源利用、化工产业副产品深加工、再生资源交易等功能。

循环经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运用“互联网+”的理念,整合各行业部门管理手段,打通废弃资源产生企业和利用企业之间的信息阻隔,通过对废弃资源产生、利用的时间空间监控管理分析,建设成为全市废弃资源产生和需求信息提供平台、政策汇总发布平台、交易促进平台、科技服务和成果转化平台。

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实施《南京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6-2020)》,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5以上,并建立起以“肥料化+基料化+能源化为主,饲料化和工业原料化为辅”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建全覆盖南京区域的秸秆收贮服务体系,形成具有南京地方特色的秸秆产业体系。

第三十三章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第三节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推动生态环境国情和绿色价值观教育,培养公民环境意识,推广绿色消费,推动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提高公众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意识,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编写富有南京特色的生态文明教材。大力开展低碳园区、低碳企业建设,提升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省级低碳试点园区建设水平。

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业发展。推广应用纯电动、天然气、油气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基本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推广的组织、管理和服务体系。到2020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分担率达到63。

建立公众参与的常态化机制。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建立社区、企业、公民、政府良性互动的环保协作机制,构建新型环境公共关系。发挥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良好局面。

第三十三章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系统推进以大气、水、土壤为重点的污染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南京。

第一节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施更加严格的排污总量控制,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加强重点领域污染减排,积极推动结构性减排,全面完成国家、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水污染排放强度,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提标升级。加快太湖流域街镇污水处理厂的评估和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建设市级城镇污水处理监管信息平台。

第二节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体系,协同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控制,有效解决细颗粒物(PM2.5)超标等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全面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和燃煤锅炉脱硫脱硝工程,确保电力、钢铁、石化、水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削减煤炭消费总量,提高燃煤品质。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强化高污染车辆管控,环保禁区范围扩大至全市域。以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以下车辆为重点,加快淘汰高污染车辆,推广新能源汽车、船舶等交通运输装备。加强港口船舶污染防控。全面推进文明施工,提高道路机械化保洁水平,严格渣土车辆运输管理,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加强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到2020年,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达到72,PM2.5浓度累计下降20。

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落实国家和省“水十条”实施方案,实施水污染防治工程。开展金川河、东风河、响水河等城区黑臭河流综合整治,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以配套管网建设为重点加快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开展排水达标区创建,完善主城污水收集系统及郊区街镇污水收集系统。提升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推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深入实施长江、太湖等流域综合治理,整治入江支流,严格执行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到2020年,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地表水省考断面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59.1,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70万吨/日。

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国家“土十条”实施方案,优先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开展受污染耕地农产品质量检测和土壤环境监测,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保障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实行受污染土壤分区分级分类修复治理,开展综合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保障工矿业遗留场地的安全再开发,强制实施建设用地用途改变事前调查评估。到2020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场地环境风险管控率达到90以上。

第三节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预警,推进重点环境风险企业达标改造,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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