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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市上市公司公告(12月12日)

发布日期:2024/1/30 2:06:53 浏览:102

来源时间为:2023-12-12

()发布公告,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吴良行先生家属通知,吴良行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23年12月10日17时01分不幸逝世,享年81岁。

中谷物流拟588.9万美元出售“泽宏”号集装箱船舶

()发布公告,公司拟出售“泽宏”号集装箱船舶,出售总价预计为588.9万美元。“泽宏”系公司于2015年购入,截止2023年11月30日,其账面净值为1853.98万元。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整体船舶的升级换代,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船队的技术和经济水平,从而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出售将产生1752.71万元的税后资产处置收益(具体金额以交易完成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中马传动:实际控制人之一吴良行逝世

中马传动公告,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吴良行先生家属通知,吴良行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23年12月10日17时01分不幸逝世,享年81岁。目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职,公司经营业务活动正常开展。

():GLP-1/GIP双靶点受体激动剂(注射用THDBH120)申报临床获得批准

通化东宝公告,GLP-1/GIP双靶点受体激动剂(注射用THDBH120)申报临床获得批准,适应症为2型糖尿病。

南侨食品:11月合并营收约2.7亿元同比增长3.78

()12月11日晚间公告,11月合并营业收入约2.7亿元,同比增长3.78。

通化东宝:注射用THDBH120申报临床获得批准

通化东宝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宝紫星(杭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于近日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签发的关于注射用THDBH120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该药物适应症为2型糖尿病(T2DM)。

通化东宝:注射用THDBH120申报临床试验获批

通化东宝12月11日晚间公告,全资子公司东宝紫星(杭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近日取得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签发的关于注射用THDBH120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该药物适应症为2型糖尿病。

冠盛股份回购比例达1.12耗资4135万元

()公告,截至2023年12月8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86.26万股,占公司最近一次公告的总股本比例1.12,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79,购买的最高价为22.69元/股,最低价为21.57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4135.05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高铁电气:中标1.49亿元武汉市轨道交通采购项目

高铁电气公告,公司中标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接触轨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项目,中标金额为1.49亿元。

高铁电气中标约1.49亿元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项目

高铁电气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接触轨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约1.49亿元(含税)。对公司2023年当期业绩影响具体取决于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和履约期限。若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经招标人验收后,将对公司主营业务市场影响力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高铁电气:中标1.49亿元武汉市轨道交通设备采购项目

高铁电气12月11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接触轨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约1.49亿元。

新化股份:监事方军伟因违规减持收到警示函并完成购回股份

()公告,公司2023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05号)《关于对方军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方军伟作为公司的监事,于2023年1月3日至10日之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卖出254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成交金额合计约87万元。2023年1月12日公司披露《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增公告》;方军伟构成窗口期违规交易公司股票情形。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方军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据悉,公司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并向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和传达,本次违规主要是由于疏忽导致,并非主观故意,且方军伟本人就违规减持事宜进行了自查和反省,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错误,并承诺购回其违规减持的25400股股票。截止公告披露日,方军伟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购回公司股份25400股。

兴发集团:控股股东拟1亿元-2亿元增持公司股份

()公告,控股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宜昌兴发”)拟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走势实施增持计划。

兴发集团:控股股东拟增持1亿元-2亿元

兴发集团公告,控股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增持1亿元-2亿元公司股份,此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贵研铂业向贵金属实验室增资1.2亿元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公告,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云南贵金属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金属实验室”)增资1.2亿元;保障贵金属实验室对其设立的初创公司权益性投资资金的需求,加快机制创新建设,推进初创公司尽快落地建设并实现独立运营,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贵研铂业向贵研黄金公司增资5000万元拓展黄金新材料业务

贵研铂业公告,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贵研黄金(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研黄金公司”)增资5000万元;有利于支持公司拓展黄金新材料业务,实现贵金属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提升“贵研”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兴发集团控股股东拟斥资1亿元至2亿元增持公司股份

兴发集团发布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宜昌兴发”)拟自公告披露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1亿元(含本数),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走势实施增持计划。

中望软件收到政府补助3727.5万元

中望软件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收到政府补助款项,金额为3727.5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3600.04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27.46万元。

福鞍股份股东中科实业质押2239万股

()公告,公司股东中科(辽宁)实业有限公司(原名:辽宁中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中科实业”)于近日办理了22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99)的股份质押手续。

科美诊断产品入选北京市2023年度第二批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名单

科美诊断发布公告,近日,公司产品“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HIVAg/Ab)检测试剂盒(光激化学发光法)”、“孕酮(Prog)测定试剂盒(光激化学发光法)”、“抗缪勒氏管激素(AMH)测定试剂盒(光激化学发光法)”入选2023年度第二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公示名单。

公司产品“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HIVAg/Ab)检测试剂盒(光激化学发光法)”、“孕酮(Prog)测定试剂盒(光激化学发光法)”、“抗缪勒氏管激素(AMH)测定试剂盒(光激化学发光法)”入选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公示名单,充分体现了公司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雄厚实力,公司将持续推进技术研发投入,加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技术优势和市场地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物产中大: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2

()公告,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国资公司”)发来的《关于累计增持公司股票达2的告知函》,国资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至12月8日期间,通过由浙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设立的浙商资管浙江国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累计增持5193.37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国资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期间,通过上述相同方式,已增持公司总股份的1。

凯赛生物股东HBM完成减持1股份

凯赛生物公告,公司股东HBMHealthcareInvestments(Cayman)Ltd.(“HBM”)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83.37万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贵研铂业:拟通过子公司投资设立粉体材料、镀膜材料公司

贵研铂业12月11日晚间公告,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贵研黄金(云南)有限公司增资5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云南贵金属实验室有限公司(简称“贵金属实验室”)增资1.2亿元。同时,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贵金属实验室投资设立贵研粉体材料公司并同步实施创新项目跟投;投资设立贵研镀膜材料公司并同步实施创新项目跟投。此次投资有助于增强贵金属核心材料的自主可控能力和创新能力。引入跟投机制,将投资风险与骨干人员利益绑定,有利于增强团队的经营管理积极性和责任感。

首开股份及其董事长、董秘、总会等人被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处罚

近日,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李岩、时任董事兼总经理赵龙节、时任总会计师容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的罚款。

经查明,首开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在2021年存货减值测试中,高估下属子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少计资产减值损失4.05亿元。上述事项导致首开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并导致首开股份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期间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以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今年4月29日,首开股份发布《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进行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

首开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和《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首开股份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据了解,此次并非首开股份今年首次被处罚。10月7日,首开股份发布的2023年度第七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显示,今年7月24日其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首开股份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未更正、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的违规行为。今年4月29日,首开股份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实际的归母净利润与预告数据差异达53.91。会计差错更正后,2021年年报中,调减归母净利润42861.38万元,占更正后金额的16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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