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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布日期:2016/11/3 4:10:48 浏览:5309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债权代理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此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2013年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武地产债”)。

发行总额:人民币16亿元。

债券期限:6年期。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区间为0.80%—1.80%,即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为5.20%—6.20%(Shibor基准利率为《2013年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区间与投资者申购提示性说明》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并设提前偿还本金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至第6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债券本金的25%。最后四年的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

发行对象:承销团公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信用等级: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集团公司/公司:指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16亿元的2013年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元:指人民币元。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债权代理协议:指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签署的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作为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附件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签订的《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指为明确承销团成员之间关于本期债券发行项下权利义务关系,由全体承销团成员共同签署的《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主承销商:指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指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指由牵头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及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武汉分行: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债券持有人:指持有2013年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簿记建档: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申购区间与投资者申购提示性说明:指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2013年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区间与投资者申购提示性说明》。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武汉市国资委:指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登记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一条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2】3812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鼎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彭浩

联系人:王元英、余清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伟业大厦12层

联系电话:027-68855331

传真:027-68855333

邮政编码:430022

二、承销团:

(一)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黄凌、晏志凡、谢常刚、徐放、耿华、胡浪玢、刘宏宇、刘国平、彭子源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联系电话:010-85130379、010-85156336

传真:010-65185233

邮政编码:100010

(二)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何涛、吴晓帆、何帅、李昕、徐丽、黄贞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大厦5B

联系电话:010-66299505、0755-22624193、010-66299530

传真:010-66299589

邮政编码:100033

(三)分销商:

1、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夏睿、郭艳超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

联系电话:010-88027977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44

2、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外馆斜街甲1号泰利明苑写字楼A座二区四层

法定代表人:黎维彬

联系人:金怡、陆继朴、王茉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办公楼23层

联系电话:010-51789202、010-51789205、010-51789245

传真:010-51789206

邮政编码:100007

三、托管机构: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李杨、田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35、010-88170738

传真:010-88170752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总经理:王迪彬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四、交易所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育军

联系人:段东兴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2819

邮编:200120

五、审计机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法定代表人:杨剑涛

联系人:何忠、袁叔禹、张燚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6号华银大厦901室

联系电话:027-87339639-812、027-87339639-813、027-87339639-815

传真:027-87339659

邮政编码:430071

六、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联系人:刘洪芳、贺福珍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平安大厦1006室

联系电话:010-66216006-861

传真:0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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