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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健康: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发布日期:2023/6/21 10:04:06 浏览:955

>3南京海虹网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7070.00-70.00109.9439.94

4河南华虹药品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7070.0070.00---

5内蒙古华虹医药网络发展有限公司3039.51-39.5139.51-

6北京药通数据有限公司6029.4929.49---

7武汉蓝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192,880.55-2,880.552,432.00-448.55

合计3,429.55369.493,060.072,582.77-477.30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按照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的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①对湖南海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新疆华虹医药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华虹医药网络发展有限公司3家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以评估基准日被投资单位资产负债表中载明的净资产账面值乘以被评估单位持股比例确定评估值。湖南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新疆华虹医药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华虹医药网络发展有限公司评估日账面净资产为1.44万元、0.05万元、131.71万元,按照净资产账面值乘以持股比例计算出的评估值分别为1.29万元、0.03万元、39.51万元。

②南京海虹网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资产基础法确认整体评估值为157.06万元,故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出的评估值为109.94万元。

③北京药通数据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837.72万元、河南华虹药品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74.02万元,上述两家公司与评估范围内的各家公司无内部往来交易,故评估按零确认评估值。

④武汉蓝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收益法确认整体评估值为12,800.00万元,故持有19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19×12,800.00万元=2,432.00万元。

综上,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减值477.30万元,减值的原因主要是武汉蓝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未达投资预期收益,其初始投资成本高于评估基准日武汉蓝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所持股权的市场价值,故造成评估减值。

(2)固定资产

①基本情况

海虹资产固定资产为房屋建筑物,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共1项,委估建筑面积为747.79平方米,房屋名称为浙江大厦,建成于2001年,钢混结构,为海虹资产管理公司于2007年购买的办公楼,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26楼12层。房屋建筑物处于空置状态,日常正常维护,未见异常情况。房屋建筑物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类型为办公楼,用途为办公,建成日期为2001年。房屋建筑物无他项权利,房屋产权人为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②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净值评估值增值额增值率

房屋建筑物721.103,222.972,501.88346.95

合计721.103,222.972,501.88346.95

③评估方法

委估房屋证载用途为办公楼,系被评估单位外购取得,相关成本建设资料无法取得,且重置成本法无法体现市场需求的影响,故评估未选用重置成本法;委估房屋周边类似房产租赁情况难以准确获取相关资料,且未来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故本次评估未选用收益法;综合分析后,对委估房屋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房屋建筑物的市场比较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市场比较法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待估房地产价格=参照物交易价格×正常交易情况/参照物交易情况×待估房地产评估基准日价格指数/参照物房地产交易日价格指数×待估房地产区域因素值/参照物房地产区域因素值×待估房地产个别因素值/参照物房地产个别因素值

④评估测算过程

通过市场调查并查询有关北京市房地产租售信息,经比较选择建筑结构用途、地理位置相近、处于相同供求圈的三个比较实例,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案例名称金澳国际写字楼20层北京国际中心写字楼11层通用国际中心13层

特征要素

交易价格(元/㎡)43,00044,00043,000

建筑规模建筑面积5-10万平方米,中型建筑面积5-10万平方米,中型建筑面积5-10万平方米,中型

结构钢混钢混钢混

地理位置主干道路;临北三环中路主干道路;临东三环北路主干道路;临通惠河北路

价格内涵房地价值房地价值房地价值

交易时间2019-092019-092019-09

交易情况正常正常正常

房屋用途办公办公办公

总楼层高层;地上20层,地下3层高层,地上26层,地下3层高层,地上24层,地下4层

装修状况简装一般精装一般精装

根据估价对象的宗地条件,影响估价对象价格的主要因素有:交易时间、交易情况、区域因素、个别因素,估价对象与比较实例的比较因素。根据比较因素指数计算比较因素修整系数,比较系数=被评估房地产条件指数÷可比实例条件指数,修正后的比较价格如下表列示:

项目金澳国际写字楼20层北京国际中心写字楼11层通用国际中心13层

交易均价(元/平方米)43,00044,00043,000

修正系数1.07290.93190.98

修正后比准价格46,135.0041,004.0042,140.00

评估单价(元/平方米)43,100.00

比准价格的确定=(案例1比准价 案例2比准价 案例3比准价)÷3=4.31万元/平方米(取整)

评估值=建筑面积×评估单价=747.79平方米×4.31万元/平方米=3,222.97万元

房屋建筑物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委估房地产取得时间较早,房地产市场价格整体上涨,故导致评估增值。

4、结合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可比交易案例,说明交易对价的公允性

因海虹资产未开展业务,主要资产为房屋建筑物,故选择主要资产为房屋建筑物的交易对象查看其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可比交易案例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方转让标的评估基准日评估日账面净资产评估值增值率

两面针柳州两面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9-6-3013,604.8925,551.9187.81

华银电力湖南五华酒店有限公司2019-6-307,982.2425,597.75220.68

申达股份上海第七棉纺厂有限公司2018-6-307,626.9928,232.70270.17

平均值192.89

海虹资产的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增值2,024.58万元,增值率为156.43,低于可比交易案例增值率均值,主要是企业房产购置时间差异、所处区域差异等因素导致。因对主要资产房屋建筑物的评估,运用市场法选取了3个可比交易案例参考,故本次交易评估值具有可比性,交易评估价值具有合理性。

本次海南海虹99.7股权交易对价为评估值乘以转让的股权比例=730.31×99.7=728.12万元,本次交易定价公允。

(二)转让浙江海虹100的股权的评估

针对公司转让浙江海虹100的股权的交易,公司委托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中同华评报字(2019)第021050号)。该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8月31日,采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

1、评估方法

本次对浙江海虹股权评估采取资产基础法,评估方法选择理由如下:

未选用市场法评估的理由: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及近年均无主营业务开展,营业规模较小,在资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均难以找到足够的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的可比企业交易案例,故不适用市场法评估。

未选用收益法评估的理由: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及近年均无主营业务开展,持续亏损,故本次评估未选用收益法。

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理由:浙江海虹药通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可以被识别,并可以用适当的方法单独进行评估,故本次评估选用了资产基础法。

2、评估结果

评估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1,377.76万元,账面值为-459.94万元,评估增值1,837.70万元,增值率为399.55。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84.4384.43---

非流动资产912.672,750.371,837.70201.35

其中:固定资产912.672,750.371,837.70201.35

资产总计997.102,834.801,837.70184.3

流动负债1,457.041,457.04---

负债总计1,457.041,457.0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459.941,377.761,837.70399.55

3、评估过程及合理性

浙江海虹评估增值1,837.70万元,全部为固定资产增值。固定资产结果如下表列示,其中房屋建筑物评估增值1,842.39万元,设备类评估减值4.70万元,下面主要说明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对应的关键评估参数选取依据及合理性。

单位:万元

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建筑物类合计847.392,689.781,842.39217.42

1-1房屋建筑物847.392,689.781,842.39217.42

2设备类合计65.2860.58-4.70-7.19

2-1车辆56.5551.96-4.59-8.12

2-2电子设备8.738.63-0.11-1.2

固定资产合计912.672,750.371,837.70201.35

(1)基本概况

房屋建筑物共1项,为浙江海虹于2007年购置的一套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149.48平方米,账面原值1,107.98万元,账面净值847.39万元。该办公楼建筑名称为建工大厦,建成于2000年,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20号1号楼,委估房屋建筑位于建工大厦第7层。房屋建筑物日常正常维护使用,未见异常情况。房屋建筑物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类型为办公楼,用途为办公,建成日期为2000年。房屋建筑物无他项权利,房屋产权人为浙江海虹。

(2)评估方法

房屋为办公楼,系外购取得,相关成本建设资料无法取得,且重置成本法无法体现市场需求的影响,故本次评估未选用重置成本法;房屋周边类似房产租赁情况难以准确获取相关资料,且未来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故本次评估未选用收益法;综合分析后,对房屋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房屋建筑物的市场比较法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市场法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待估房地产价格=参照物交易价格×正常交易情况/参照物交易情况×待估房地产评估基准日价格指数/参照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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