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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健康: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发布日期:2023/6/21 10:04:06 浏览:958

;其他管理费用按营业收入的0.5估算;研究开发费用按营业收入的6.0估算;其他销售费用按年营业收入的4.0估算。以上各项计入其他费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达产期第1年(T4)达产期第2年(T5)运营期平均值

1直接燃料及动力费137.89137.89137.89

2直接工资及福利费1,352.611,420.241,316.06

3折旧费330.02330.02312.41

4摊销费176.92176.92138.29

5其他运营成本136.50234.00400.83

合计2,133.952,299.082,305.48

(3)税金及附加

本项目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应缴纳增值税的7计取,年均26.43万元;教育费附加按照应缴纳增值税的5计取,年均18.88万元。印花税按收入及外购原材料费(不含税)之和的0.03计取,计2.41万元。

本项目年均税金及附加为47.71万元。

(4)期间费用

本项目费用主要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等,参考公司有关业务财务数据水平、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水平及预计项目未来运营情况进行估算。

(5)所得税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项目所得税税率以15计算。

本项目年均所得税额为522.69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

1、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指标与公司相关指标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对比情况

(1)毛利率合理性说明

①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公司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运营期平均毛利率为42.61,高于公司2022年度毛利率20.72。公司2022年度综合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系公司数字医保业务收入占比较高且该业务毛利率较低。

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由医保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医疗质量与运营管控平台项目和医药行业数字化服务平台项目构成,各子项目运营期毛利率与相应业务板块2022年度毛利率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度平均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子项目名称运营期平均毛利率公司相关业务板块2022年度毛利率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度平均毛利率

医保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项目16.600.60@.72

医疗质量与运营管控平台项目56.90U.84@.72

医药行业数字化服务平台项目37.425.29@.72

注:此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度相关指标平均数未考虑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泽达”)相关数据。

由上表可见,医疗质量与运营管控平台项目和医药行业数字化服务平台项目运营期平均毛利率分别为56.90、37.42,与公司数字医疗业务、数字医药业务2022年度毛利率55.84、35.29水平基本相当;医保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项目运营期平均毛利率为16.60,高于公司数字医保业务2022年度毛利率0.60。

随着《“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各项医保政策、规定的发布与实施,医保领域迎来快速发展,自2020年起公司数字医保业务毛利率大幅提升,2020年至2022年毛利率分别为-15.25、-11.58、0.60。通过医保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数字医保业务进一步升级,有利于促进该业务毛利率的持续改善,进而促进公司综合毛利率持续改善。

同时,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度平均毛利率为40.72,与公司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运营期平均毛利率水平相当,故本项目平均毛利率测算具有合理性。

②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和商保收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数字医保、数字医疗及数字医药业务收入构成,健康服务业务收入尚未形成一定规模,导致本次募投项目之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和商保收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预计效益与公司总体及现有健康服务业务相关指标的可比性较低。因此,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商保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效益指标主要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类似募投项目效益指标进行对比,具体请见本回复报告“问题1”回复之“五、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之“(二)、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之“2、本次募投项目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类似募投项目效益对比情况”部分内容。

(2)费用率合理性说明

募投项目运营期平均费用率公司2022年度费用率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度平均费用率

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1.06U.747.32

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27.57

商保收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37.42

注1:此处费用率指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及研发费用率之和;

注2:此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度相关指标平均数未考虑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泽达”)相关数据。

公司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和商保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运营期费用率低于公司2022年度费用率55.74,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度费用率37.32。公司2022年度费用率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收入规模相对较小、管理人员较多导致费用率特别是管理费用率较高。本次募投项目均通过公司现有子公司实施,不涉及通过新设主体实施的情形,可以直接利用现有管理体系;同时,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未来收入规模预计将持续提升,费用率也将下降到合理水平。故本次募投项目平均毛利率测算具有合理性。

2、本次募投项目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类似募投项目效益对比情况

公司本次直接产生效益的募投项目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类似募投项目效益对比情况如下:

(1)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募投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内部收益率达产后年均毛利率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34,291.2115.15B.61

募投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内部收益率达产后年均毛利率

同行业上市公司类似募投项目卫宁健康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新一代智慧医疗产品开发及云服务项目49,450.0028.73e.03

万达信息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未来公卫和医疗创新管理服务项目-未来公卫数字化管理项目46,250.0022.40A.42

万达信息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未来公卫和医疗创新管理服务项目-基于大数据的病种分值付费22,260.3519.31S.86

(2)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

募投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内部收益率达产后年均毛利率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18,817.1819.74C.07

同行业上市公司类似募投项目卫宁健康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互联网医疗及创新运营服务项目—“云医”项目20,580.8025.96W.29

(3)商保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募投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内部收益率达产后年均毛利率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商保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8,511.2422.14S.90

同行业上市公司类似募投项目卫宁健康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互联网医疗及创新运营服务项目—商保数字化理赔项目2,174.8526.89v.14

由上表可见,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商保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主要效益指标均较同行业上市公司类似募投项目效益指标更为谨慎。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访谈了各业务板块负责人,了解发行人现有业务情况,取得了业务发展规划相关材料;

(3)查阅了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政策文件及行业研究报告,取得了发行人关于募投项目相关市场空间和行业竞争的说明;

(4)取得了募投项目主要产品的预计价格及现有市场价格数据,取得了发行人关于募投项目产品定价合理性的说明;

(5)查阅了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及类似募投项目的预计效益情况;

(6)查阅了发行人在北京地区现有主要办公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及产权证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部分上市公司再融资募投项目购置房产情况、青岛市黄岛区近似规格写字楼近期成交或挂牌金额及租金情况;取得公司关于技术类人员分布情况的说明;查阅了山东省、青岛市相关产业政策、产业资源及高校情况;

(7)了解发行人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标准,复核开发支出的认定方法及对研究阶段、开发阶段的区分方法;

(8)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再融资募投项目研发费用资本化情况,核查发行人募投项目研发费用资本化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再融资募投项目相比是否不存在显著差异;

(9)查阅发行人健康服务业务相关合同,取得发行人关于健康服务业务开展情况的说明;

(10)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按地区分类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数额测算依据充分,测算过程合理;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研发投入资本化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同行业上市公司类似募投项目研发投入资本化惯例;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合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募投资金不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的资金;

(3)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围绕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开展,是对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升级与拓展,募投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购置房产实施相关募投项目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4)发行人作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企业,不存在明显产能限制,不适用产能、产量情况,不适用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相关市场具有较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具有合理性;

(5)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谨慎性。

(二)发行人会计师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访谈了各业务板块负责人,了解发行人现有业务情况,取得了业务发展规划相关材料;

(3)查阅了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政策文件及行业研究报告,取得了发行人关于募投项目相关市场空间和行业竞争的说明;

(4)取得了募投项目主要产品的预计价格及现有市场价格数据,取得了发行人关于募投项目产品定价合理性的说明;

(5)查阅了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及类似募投项目的预计效益情况。

(6)查阅了发行人在北京地区现有主要办公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及产权证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部分上市公司再融资募投项目购置房产情况、青岛市黄岛区近似规格写字楼近期成交或挂牌金额及租金情况;取得公司关于技术类人员分布情况的说明;查阅了山东省、青岛市相关产业政策、产业资源及高校情况;

(7)了解发行人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标准,复核开发支出的认定方法及对研究阶段、开发阶段的区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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