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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23/2/28 14:20:25 浏览:369

来源时间为:2023-02-21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843,349,759.0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84,597,95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8,611,549.44元(含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情况说明

1、行业基本情况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人身心健康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刚性需求。同时,医药产业具有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长周期等特征,是典型的弱周期行业。

公司主营产品主要涵盖医药制造业--中药细分行业。中医药凝聚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发展经久不衰、文化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中医药更是我国重要的卫生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有潜力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医药战略地位跃上新高度。

政策助力能够进一步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活力,同时随着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可观。一方面是人们对医疗保健意识日益增强,对预防胜于治疗、未病先防和既病防变的健康意识提升,中医治未病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能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另一方面,实践表明中药在预防疾病和治疗慢性病方面优势突出,在人口老龄化和慢性病发病率逐年提升的背景下,中药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加之近年来我国疾病谱发生了明显变化,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疾病的发病率上升较快,进一步促进了对中成药产品的需求,推动我国中成药产业保持快速增长。

抗击新冠疫情的三年内中药做出了巨大贡献,中药在重大疾病防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充分彰显,社会各界对中医药的关注度、认可度、信任度得到显著提升,为中药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也为振兴中医药、走向国际迎来契机。

2、行业发展水平

近十年来,我国卫生总费用不断增长,2021年卫生总费用76,845亿元,十年间增长约4倍,并且卫生支出占国民经济的比重逐年增加,2021年我国卫生总费用占GDP之比为6.72。与此同时,近十年来医药行业发展稳健,根据Wind统计资料,医药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十年间增长近六倍,年复合增长率为20.4,2022年9月末已达到36,958亿元;上市公司总营收十年间增长约五倍,年复合增长率为18.7,2021年为22,527亿元,2022年9月末已达到18,265亿元;上市公司归母净利润总额十年间增长近六倍,年复合增长率为21.4,2021年已达到2,048亿元。

2022年,医药工业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面临深刻变化,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开数据2022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累计同比下降3.4。2022年一季度,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在2021年高基数的背景下仍保持高速增长,各月同比增速皆超10,累计同比增长11.8;进入二、三季度,受全国疫情多点爆发、部分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影响,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各月增加值皆呈现同比下降态势,前三季度累计下降4.3;第四季度,伴随疫情防控形势整体向好,增速下降趋势放缓。

在医药制造业的整体规模增长出现波动的情况下,创新仍是医药行业尤其是中药行业发展的主旋律,中药创新药研发热情持续高涨。2022年,CDE受理注册申请受理号12,244个(7,911个品种),同比增长5.8,其中受理中药注册申请受理号1,550个(1,420个品种),同比增长13.05;2022年国家药监局共批准51款新药上市,其中中药新药7个(注:以上数据为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开信息整理,最终数据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2022年度药品审评报告为准)。分析认为,医药行业已进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更高水平融入全球产业体系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二)行业相关政策法规

国家大力鼓励医药行业发展,不断出台医药产业政策与配套措施,逐步推动医药行业朝着高质量、创新方向发展。2009年至2022年,三大政策深刻影响了医药行业,分别是2009年开始的新医改促使医药行业扩容、2015年开始的药政改革使得医药行业供给侧巨变、2018年开始的医保改革使得医药行业支付方议价能力大幅增强。2018年以来,政策发布之密集、力度之大、落地速度之快更是远超过往,其中国家带量采购政策是近年来的重磅医药政策,该政策通过“以价换量”的原则,倒逼医药产业朝着创新方向升级,加快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2年,围绕人民健康需求医药行业出台多项政策,持续深化医药、医疗和医保联动改革,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医药方面:2022年2月,工信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在“十四五”规划的基本原则中,创新被提到更重要的位置,提出“把创新作为推动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并明确了“到2025年,前沿领域创新成果突出,创新驱动力增强,国际化全面向高端迈进”等目标。2022年5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指出国家完善药物创新体系,支持药品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原始创新,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创新,加强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药品自主创新能力。2022年7月CDE发布《加快创新药上市申请审评工作程序(试行)》,为突破性治疗药物制定进一步的加快审评工作程序,可以加快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上市速度,鼓励药企尤其是创新药企在新药研发中更加注重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新药研发。2022年9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并于2022年12月起施行,将让网络售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网络售药业将进入规范化、合规化、严监管的新时期。

医保方面:《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支持将罕见病药物、儿童用药、新冠病毒肺炎治疗药物、创新药物等药物纳入医保目录,持续落实地方增补目录调出政策。《关于加强短缺药品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生产储备监测工作的通知》将国家短缺药品目录品种、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目录品种、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等品种和生产企业实施动态调整,不断提升药品生产供应保障能力。《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付方式管理子系统DRG/DIP功能模块使用衔接工作的通知》,指出DRG/DIP功能模块的推广与应用是为DRG/DIP支付改革做准备,同时将进一步倒逼医院精细化管理,合理使用医保资金,推动医疗机构发展转型为更加注重内部成本额控制。

医疗方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等政策出台,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着力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医药卫生高质量发展。《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强调要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稳妥有序做好现阶段医疗服务价格工作,强化基本医疗服务公益属性,促进医疗服务创新发展,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支撑保障体系,基本实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联通全覆盖。《关于印发“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规划要求以补短板强弱项为重点,以深化人才制度机制改革为动力,加强卫生技术、基层卫生人才、中医药人才、人口老龄化人才等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从而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中医药行业在2022年同样有多项重要文件,从中药研发创新、行业标准化、医疗服务等方面加强高位谋划与指导,让中医药发展历久弥新,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推动中医药产业健康长远发展。

1、202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规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以及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和重要抓手。《规划》的印发实施有利于从国家战略层面建立健全适合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和体制机制,更好地解决中医药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利于充分调动地方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各有关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共同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工作合力。《规划》各项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政策举措的贯彻落实,将推动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使中医药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更好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2、2022年6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关于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的通知》指出,“十四五”期间,各地要立足常态化疫情防控,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门诊、哨点)建设,力争实现设置发热诊室(门诊、哨点)全覆盖。《通知》明确提出,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室建设,2022年力争实现中医馆建设全覆盖。

3、2022年6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聚焦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体制机制改革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医药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4、2022年10月,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十四五”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家“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紧密对接《“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主要指标。即:到2025年,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培养、评价体系更加合理,人才规模快速增长,结构布局更趋合理,成长环境明显优化,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为中医药振兴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人才支撑。

5、2022年11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十四五”中医药信息化发展规划》,目标到2025年,完成中医药政务信息化网络建设,实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互联互通,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平均水平基本达到4级,数字便民惠民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与中医药管理体制相适应、符合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与医疗健康融合协同的中医药信息化体系。《规划》共分为4个部分,提出中医药信息化发展基础、数字便民惠民服务、中医药数据资源治理、中医药数据资源创新应用等4个项目,并从5个方面保障规划落地实施。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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