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SEO秘密 > 正文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4/3 8:58:35 浏览:284

来源时间为:2023-4-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工商登记变更等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十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预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683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2-014)。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90证券简称:景业智能公告编号:2023-008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1]2020年,签署万向钱潮、华星创业、正裕工业、健盛集团、和仁科技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东山精密、泰尔重工、广大特材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万向钱潮、华星创业、正裕工业、健盛集团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东山精密、泰尔股份、广大特材、中潜股份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浙江恒威、正裕工业、万向钱潮、健盛集团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联赢激光、泰尔股份、广大特材、中潜股份2021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0年,签署正裕工业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华星创

[1] [2] [3] [4] [5] [6]  下一页

最新杭州SEO
  • 英飞拓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04-30

    来源时间为:2024-04-30()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内容如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

  • 打出“优商”多元攻势余杭审计推动营商环境优化04-30

    来源时间为:2024-04-25“第三方承保机构更应注重服务。”日前,余杭审计在靓城行动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部分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的……

  • 浙江省舟山市发布2023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件04-29

    来源时间为:2024-04-252023年以来,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管、文广旅体、海关等职能部门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共办理各类知识产权……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