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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7 11:01:45 浏览:112

络运营的精准智慧公交体系。建设客流态势感知系统,推动轨道交通线网评估模型、车站评估模型、策略预案等技术研发。建立“区域-城市-线网-车站”多层次仿真模型,构建全网动态调校和安全防控的智慧地铁体系。结合路内路外停车资源,试点停车预约、停车诱导、室内导航和无感支付等停车信息服务,探索基于停车一张图的智慧停车精细化管理服务模式。依托深圳智慧交通指挥项目,构建实时、精准的智慧信号管控平台,形成适应主动需求管控的新一代智慧信号管控体系。

加快构建全链条、一站式的完整出行服务体系。推动MaaS顶层设计,开展可持续化的商业模式框架、政府监管规制体系、信用评价指标体系、MaaS考核评估体系等基础研究。加强出行信息共享,鼓励轨道、公交、航空、铁路、长途客运等运输企业和互联网企业数据互联互通,优化整合全方式出行信息资源,推动城市间城际铁路、高铁和航空等交通方式时刻表精准衔接、支付体系快捷联通、信息服务综合一体。

第四节完善行业创新发展软环境

建立数据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围绕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共享、销毁等数据全生命周期,建立健全数据管理流程,打造数据治理闭环,保证各个环节

职责清晰,提高数据管理效率,为数据治理提供支撑。根据综合交通运输数据治理建设需要,完善全市统一的综合交通运输数据标准体系,实现数据指标口径统一。

探索构建与交通新技术适配的行业标准规范。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运输条例》等规范行业发展的管理办法,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合法上路、开展运营、事故认定等配套研究工作。制订《出租车车载智能终端技术规范》《公交智能调度系统》等地方标准。构建适应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体系,分类制定关键性、基础性标准,有效指导新基建工程建设。加快完善通信网络、北斗系统、环境感知、交通诱导与管理等标准规范,推进建立适应自动驾驶、自动化码头、无人配送的基础设施规范体系。

培育智慧交通科研载体。依托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要载体,建设本地化的交通运输领域科研基地。鼓励社会投资科技基础设施,推动一批科研平台纳入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推进创新资源跨行业共享,全面提升智慧交通科技研发水平。打造一批国际领先的交通运输平台型企业,推动交通科技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第十章提升超大城市交通现代化治理能力

以新技术、新设施、新理念赋能交通治理,稳步推进交通治理模式升级,持续推进综合交通服务品质提升。进一步加强主动、精准、整体式、智能化的交通需求调控、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与安全应急能力,提升交通共建共治共享水平。

第一节提升城市交通综合治理能力

提升道路交通服务品质。以改善片区微循环、道路拥堵节点和公交拥堵节点为重点,持续滚动开展学校、医院、枢纽以及重点拥堵片区的综合整治。在市区两级交通拥堵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完善常态化治堵工作机制。针对前海、留仙洞、科技园、深圳北站等重点片区,实施多专业融合、跨部门协同的街道环境品质提升工程。

提升智慧化交通管理水平。依托交通大数据平台,强化拥堵排查评估、交通综合运行调控的自动化业务管理能力。探索推广单行道、可变车道、潮汐车道、合乘车道等更加灵活的交通管理模式,推进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优化,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完善集指挥调度、信号控制、交通监控、交通执法、车联管理、信息发布于一体的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推进跨部门交通管理信息、跨方式出行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依托北斗卫星导航技术,探索试点应用高速公路自由流收费。

持续推进无障碍交通设施建设。构建安全、连续、平整的全龄友好交通出行网,为老年人、儿童、孕妇、残障人士等群体营造更高品质的出行环境。提升道路和立体过街设施的无障碍水平,进一步完善交通枢纽无障碍入口通道、盲道、轮椅坡道与梯道、无障碍垂直电梯、扶手、低位服务设施及无障碍标识,实现新建及改建交通设施无障碍建设率达到100。

提升枢纽联程联运服务品质。加强枢纽站点与周边建筑一体化衔接,促进站城无障碍互联互通。优化干线铁路及城际铁路安检、售检票、候车等流程,提升多网换乘的“无感化”水平。将公交站点与建筑物结合,推动公交微枢纽建设,推进门厅站建设,提供更加贴近需求的出行服务。建设一体化联运服务平台,鼓励不同运输方式企业开展联运业务合作,共享运输线路、站场、信息等资源,推进联程客运票务一体化,发展“行李直挂”服务。

第二节构建精准需求调控政策体系

完善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制度。研究优化调整小汽车增量指标类型结构,推动二手车周转指标等配套措施落地实施。支持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小汽车。在交通承载力、停车空间、大气环保、汽车产业发展等多重约束下,探索建立中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小汽车总量控制机制。

开展道路使用管理政策技术储备研究。建立以交通减碳为切入点的道路使用调节机制,研究在交通拥堵严重、环境保护要求高的重点片区设置机动车低排放区,提高准入车辆的排放标准。针对交通拥堵严重的主要通道及片区,研究通过经济、技术等手段提高设施利用效率的可行方案。

优化车辆停放环节的管理政策。综合考虑人口、土地、交通等因素的变化趋势,优化调整实行政府定价的社会公共类停车区域划分,合理扩大一类及二类停车收费区域比重。充分考虑土地资源节约使用的原则,推动全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针对道路持续拥堵、长时停放比例高、泊位占用率大的片区,探索将路内停车泊位调整为限时泊位的可行性。推动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探索推进错时共享停车。进一步完善停车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停车秩序管理,加强停车执法力度。

第三节提升重点区域交通承载能力

提升重点区域的对外交通辐射能级。依托城际轨道、高快速路网络建设,打造衔接一体的快速交通体系,实现科技发展重点片区与大湾区核心机场、高铁枢纽、主要大学园区、大科学装置等之间的快速直达。重点保障光明科学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坪山高新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大运深港国际科教城、燕罗国际智慧制造生态城等全市科技发展高地的战略通道规划建设,实现重点片区间45分钟互联互通。

完善重点区域次支路规划建设。聚焦科技创新等活动特点,高标准推进全市重点区域的路网品质提升。践行“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结合重点区域开发,同步推进次支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激发创新活力的完整街道体系。

提升重点区域的枢纽服务品质。大力提升全市重点区域的交通枢纽能级,高标准推进西丽、光明城、皇岗口岸等枢纽规划建设。推动枢纽友好化升级改造,提供体验舒适的通行环境。优化枢纽标识系统,全面增设国际语言标识。增设旅客互动系统,提供周边景点、活动等信息,提升旅客服务水平。

高标准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外构建以“区域铁路为核心,公路长途为主体,航空航运为补充”的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支撑合作区与大湾区核心城市的高效互通。合作区内部加快城市骨架路网建设,打造“五横六纵”骨干路网格局,促进组团便捷互通。高标准推进鹅埠等重点片区的高品质慢行系统、预约公交系统、智慧化道路系统建设。

第四节推动交通文化旅游有机融合

加强交通绿色出行文化建设。深入机关、社区、校园、企业等开展绿色出行宣传,倡导市民采用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提高公众对绿色出行方式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进一步推广“绿色出行、自愿停驶”活动,鼓励企业或社会团体号召员工停驶,提升绿色通勤比例。

推动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强交通与旅游基础设施规划统筹,畅通景区与交通干线连接,在机场、车站、客运码头等交通枢纽配建游客集散中心等设施,构建覆盖景区的交通网络。结合区位环境和实际建设需求,融合挖掘地域文化和人文特色,设置高速公路特色服务区。推动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深圳段改造建设,积极发展旅游航道,打造“精品航线+岸上旅游”一体化服务产品。

提升道路空间生态和景观环境质量。合理利用有限空间资源实施交通设施的绿化装饰,加大道路空间的生态体量,提高道路空间艺术品质,营造更具亲和力的交通环境。严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未经许可占用城市绿地、迁移城市树木行为,实现交通与生态环境资源的和谐发展。

第五节构建安全韧性城市交通体系

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水平。健全基础设施资产全周期管理体系,加强设施设备运行监测与管理养护。加强老旧枢纽站场、重要通航及航运设施的安全和运行监测。提升新建及改扩建交通设施安全设计水平,推进安全配套设施与基础设施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建设运营。加强道路、桥梁等隐患排查和安全设施建设,及时修复灾毁水毁路段。完善防范船舶碰撞桥梁设施,提升全生命周期安全可靠性。编制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养护技术规程,出台深圳市道路设施移交管理办法。

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强化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加强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工作,定期开展行业安全风险评估,对风险点、危险源实施清单管理。在重要通道、枢纽、航运区域建设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加强重大风险源的识别和全过程动态监测分析、预测预警,提高交通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优化职业驾驶员、快递员、船员等从业环境,提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文明意识。以科技治超为核心,新建一批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提升路网监控水平,降低安全事故发生风险。

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体系。完善港航、民航、铁路、道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交通等应急运力储备,持续加大交通设施安全防护投入。健全应急运输标准规范体系,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与本地区公安交警、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卫生健康、气象、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快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实战演练演习,提升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外严防输入、内严防反弹”防控措施,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

第四篇推动综合交通规划高质量落地实施

落实规划实施主体责任,注重与生态环境间的协调发展,强化协同组织实施模式,加强对重大项目的政策支持和资源要素保障,优化规划评估调整机制,发挥本规划对综合交通建设的统领作用,形成建设交通强国城市范例的强大合力。

第十一章环境影响评价

本规划作为总体部署和统筹安排全市交通未来五年发展的综合性规划,充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努力推动各类资源集约利用,推进运输结构与能源结构的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促进交通运输与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规划涵盖港口、机场、铁路、公路、城市轨道、口岸等多种交通方式,涉及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维-管理”全生命周期、交通运输方式结构、交通载运工具能源结构等诸多领域,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对于各类资源利用、污染排放、生态系统连通性等可能产生影响。各类资源利用包含建设交通线性工程、枢纽等对于土地资源、自然岸线、矿产能源等占用或改变。污染排放包含交通载运工具使用可能导致的尾气排放、噪声污染、污水排放、固体废弃物产生等。生态系统连通性指交通设施网络建设可能引发的空间割裂、阻隔生物迁移等。

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规划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要求,与国土空间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紧密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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