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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园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暨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6/12 14:20:39 浏览:300

然保护地维育管理与监测预警,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原生地、自然遗迹、自然景观资源得到系统性保护。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地规划,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重点区域确权登记和勘界立标。

(二)推进自然保护地规划建设与管理运营机制优化。优先推进生态核心区域、生态廊道及关键性生态节点的建设用地清退和生态修复,为珍稀野生动植物迁徙、栖息及保护提供有力保障。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生态产品体系,显著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促进社会多元参与和协同治理,提升整体保护利用水平。

四、保护湿地和海洋生态系统

(一)推进实施湿地分级保护,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开展湿地公园建设,划定湿地保护小区,提升湿地的生态及游憩功能。通过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海洋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等保护形式,稳步提高湿地保护率,争创“国际湿地城市”。积极恢复修复湿地生态系统,重点加强红树林、滨海湿地及主干河流湿地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湿地的保护修复,推进湿地修复监测体系建设,加强湿地保护修复相关领域科学研究。

近期编制出台全市湿地保护规划,新建或改造提升茅洲河口湿地公园、西湾红树林湿地公园、西涌河口湿地公园,推进铁岗-石岩湿地生境保护修复工程等;因地制宜划定湿地保护小区,申报省重要湿地1个以上。

(二)强化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典型生态系统。划定并严格落实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重点保护重要的海洋生态功能区、敏感区、脆弱区。加强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广东大亚湾水产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特色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积极推动将具有特殊地理条件、生态系统、生物与非生物资源及海洋开发利用特殊要求的海域纳入海洋保护区。开展大澳湾、鹅公湾、杨梅坑珊瑚礁和海藻场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推进大鹏湾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

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

(一)系统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快推进野生动植物本底调查,编制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划,系统保护典型生态系统。划定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与原生地,禁止建设活动、限制人为活动,为各类野生动植物提供良好的栖息环境,提升野生动植物就地保护能力。加强中华穿山甲、黑脸琵鹭和仙湖苏铁等珍稀动植物保护,开展生物廊道建设修复,强化生境连接修复,促进物种流动、迁徙与繁衍。尊重野生动物栖息规律及要求,降低建成区生物廊道噪声污染和光污染;实施灯光分级分区管控,划定暗夜保护区。防治外来物种侵害,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

(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定期开展全市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国家重点物种受威胁状况,建立珍稀濒危等重点保护物种调查监测网络。制定受威胁物种保育计划并开展保育工作,适当开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与野外放归。对深圳特有种、极小种群开展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推进深圳国家植物园建设。加强野生动植物遗传资源数据库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建立本地物种、特有种标本和基因库,开展生物遗传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相关信息的调查、登记和数据库建设,加强物种遗传资源数据的集中管理与共享。

第二节科学开展国土绿化

一、精准提升山地森林质量

(一)持续开展低效林改造和中幼龄林抚育,精准提升森林质量。

建设要求:针对自然郊野公园内存在的大面积集中连片中幼龄林进行抚育间伐以促进林相改造。促进林木生长、伐除劣质林木,形成具有南亚热带森林景观特色、功能稳定、物种丰富的森林群落。提高森林质量和林木蓄积量,提升森林碳汇。

近期项目:主要通过森林抚育、林相改造、植树造林,重点提升罗田-公明片区、光明-观澜片区、凤凰山片区、阳台山片区、塘朗山-银湖山片区、清林径-低碳城片区、梧桐山片区、三洲田片区、马峦山片区等13个片区的山林森林质量,开展低效林林相改造提升、中幼龄林抚育。

(二)改造提升重要水源地水源涵养林质量,强化水土保持效果。

建设要求:对水源保护区周边的速生人工纯林进行林相改造与中幼龄林抚育提升。通过科学制定林分优化与抚育提升方案,确定林分间伐量,伐除病木、死木、弱木,改善保留木的生长环境。选择合适的伴生树种及灌木、草本,形成混交复层异龄林结构,逐步形成具有较好保水保土能力、抗病虫害能力、抗逆性的优质高效生态公益林。

近期项目:实施铁岗水库、石岩水库、清林径水库、松子坑水库、三洲田水库、赤坳水库等重要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林改造提升。

二、强化沿海红树林建设

建设要求:以“国际红树林中心”建设为契机,全面加强生态保护治理国际交流合作。稳步推进红树林建设,坚守沿海生态防线。持续推进宜林荒滩改造,开展红树林树种改造,加强红树林湿地保护与保育修复。统筹协调岸线海洋环境修复治理工作,加强红树林修复及营造成效评估,打造红树林保护修复先行示范带。

近期项目:建设“国际红树林中心”和红树林湿地博物馆。重点完成深圳河入海口、西湾、东涌、坝光等5处沿海红树林低效林修复、种植营造及成效监测,营造和修复红树林面积51公顷。

三、节俭务实推进城区绿化

(一)全面推进城区绿化,持续提升绿化品质。

建设要求:全面分析城区绿化短板,科学划定林荫路建设及立体绿化建设重点区域,并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践行绿色低碳理念,综合考虑维护成本和长期效益,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绿化养护鼓励运用集水、节水技术。

近期项目:重点推进福田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罗湖口岸片区、盐田沙头角片区、南山太子湾片区、宝安新安上川片区、龙岗国际低碳城、坂雪岗科技城片区、龙华鹭湖科技文化片区、坪山中心区、光明凤凰城东片区、大鹏新大-东山片区等11个重点片区绿化。

(二)全面推进林荫路建设抚育,营造城区“自然之路”。

建设要求:全面推进林荫覆盖率未达标道路的林荫建设抚育,提升城市建成区内林荫路覆盖率,促使林荫路串联成片,形成以主次干道为骨架、支路为毛细血管的林荫片区、林荫街巷。推动新建或改扩建道路的行道树穴扩容连通、严格控制行道树种植间距;对现有林荫建设效果不佳的路段,推动行道树缺株补种、松土施肥等行道树抚育工作。逐步完善城市林荫路系统,打造一批高品质林荫路和林荫街区。

近期项目:推进南油-后海-大新片区、宝安西片区、公明中心片区、龙岗中心城片区、坂田片区、横岗片区、平湖中心片区、坪山中心区、坑梓-沙田片区、江岭-沙壆片区、龙华新城核心片区、观澜老中心片区、光明中心区、大鹏葵涌片区共15个重点片区的林荫路提升建设。

(三)全面发展立体绿化,提升城区绿视率和观景效果。

建设要求:强化规划指引和建设统筹,结合城市中心区、国际化街区、重点开发片区、重大建设项目及其立体绿化发展基础与条件,建成一批立体绿化综合示范区。重点推进新建及拆除重建建筑全面实施一体化设计、建设与施工的立体绿化。结合学校、医院、文化体育馆等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务办公楼等商业建筑,水质净化厂上盖、地铁车辆段上盖、大型交通枢纽等市政交通设施,建成一批功能复合、规模化的立体绿化精品示范项目。打造福田中心区、笋岗-清水河片区、留仙洞-西丽枢纽片区等21个综合示范区。

近期项目:新增立体绿化100万平方米,建成20个以上立体绿化精品示范项目,推进建设5个以上兼具多元效益的立体绿化综合示范区。

(四)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推广使用乡土树种。参照《广东省主要乡土树种名录》,制定深圳市乡土树种草种名录及规划应用指引,提倡选用多树种营造混交林。遵循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针对山林地带、城区绿化、河流水库、交通线路等不同的立地条件和生态需求,优先选择适宜的乡土树种草种,营造生态功能优良、景观优美、乡土特色优越的森林、草地、湿地等生态空间。

四、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开展古树名木和大树、城区行道树专项调查,建立树木信息化平台及“一树一档”档案数据库,明确古树名木和大树空间分布及管控范围、管护要求,实施精准管理。加快出台全市古树名木和大树保护管理办法。强化全市1500余棵古树名木精细化保护管理,推进古树名木智能化监管系统建设。

第三节治理修复生态环境

一、大力推进生态系统修复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推进山体、水体、海洋、森林等各类自然要素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推进区域绿地与废弃矿山整治修复、河湖水系及退化湿地生态修复、近海海洋及海岸带生态修复,稳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人居环境品质,为市民提供可亲可游的绿水青山。

(一)推进海岸带生态修复。

修复要求:通过湿地及红树林保护修复、岸滩环境提升、海堤生态化改造、水环境治理、岸线修复和鸟类栖息地保护等方式推进海湾保护修复,进一步提升近岸海域和岸滩环境品质。重点推进深圳湾、前海湾、海洋新城、大小梅沙、坝光等岸段综合整治修复。

近期项目:开展深圳湾、坝光等地红树林保育修复,推进西湾滨海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沙鱼涌-官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新大海堤生态化改造及桔钓沙-龙岐湾生态修复工程等。

(二)推进河流生态修复与品质提升。

修复要求:通过污染防控治理、湿地修复、暗渠复明等方式,改善水质,恢复自然水生态系统,提升生态功能。结合碧道建设,系统推进珠江口、深圳湾、深圳河、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等水系生态保护修复,建设生态型河流断面,恢复水系的雨洪调蓄、生物栖息、污水净化等功能。保护及修复多层次原生河岸植物群落,加强河岸水土保持功能、改善水生生物栖息环境。营造多样化水体景观,丰富亲水游憩空间。

近期项目:推进深圳河干流(福田段)水生态修复,笔架山河、清水河暗渠复明,楼村水、福永河、新圳河水生态修复等6处河流生态修复工程。

(三)推进废弃矿山整治修复与活化利用。

修复要求: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对陡坡、危岩、地裂缝等进行预先治理,并进行植被和生态恢复,使其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通过连片治理,恢复原有自然生态系统,结合综合利用等方式进行治理修复,消除区域重大生态风险,改善城市生态品质。对废弃矿山进行差异化保护利用,打造成特色公共游憩空间。

近期项目:推进安托山废弃石场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红花岭废弃石场群整治修复与综合利用、石岩笔架山石场整治修复、石坑石场生态修复等4处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二、全面治理改善环境质量

(一)分类施策防控治理大气污染。加快产业、能源、交通和用地等结构调整,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统筹臭氧和PM2.5污染协同控制。深化移动源减排,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绿色机场、绿色港口建设。加强城市重点区域植被建设,利用自然植被吸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对污染源集聚区、污染程度较重的区域,设置绿色防护隔离空间,减少污染物扩散。

(二)持续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完善全要素治理、全周期管理、全流域统筹的治水体系。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持续推进管网建设、修复与改造,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加快水质净化厂建设,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强化涉水面源污染源排查清理整治,强化排水许可管理与日常巡查检查,建立源头污染削减与长效治理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河流水质稳定达标,近期着力推进观澜河、龙岗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三)全面管控土壤环境风险。统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源头预防、风险管控、安全利用、治理修复等综合防治模式。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实施分类别、分用途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分阶段开展治理修复。开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监测,强化工业企业土壤污染源管控和污染治理。探索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全流程监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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