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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17/3/5 14:18:11 浏览:959

(上接B77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钢国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288号3302、3308室;法定代表人:黄一新;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机械设备、零部件、仪器仪表、金属材料、焦化副产品、冶金炉料、耐火材料、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冶金机电设备及材料、零部件销售;煤炭批发与零售;技术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850,212.37万元,负债总额为624,075.83万元(贷款总额为264,817.47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8,984.03万元,实现净利润4,342.23万元。

南钢国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之全资子公司。

2、南钢发展

注册资本:185,000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大厂卸甲甸;法定代表人:黄一新;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在存续公司的生产能力内生产经营);自产钢材销售;耐火材料、建筑材料、焦炭及其副产品生产;自产产品销售;钢铁产业的投资和资产管理;钢铁技术开发服务;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安装;废旧金属的回收、利用;计算机系统服务;其他印刷品印刷、内部资料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南钢发展资产总额为1,310,077.94万元,负债总额为919,662.16万元(贷款总额为0万元);2016年度,南钢发展实现营业收入244,644.57万元,实现净利润202,565.33万元。

南钢发展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3、金安矿业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范桥乡;法定代表人:朱平;经营范围:霍邱县草楼铁矿采矿、选矿及铁精粉的生产、销售(该公司原为内资公司,2004年12月7日成立,2006年7月24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安矿业资产总额为136,889.11万元,负债总额为49,599.83万元(贷款总额为20,000.00万元);2016年度,金安矿业实现营业收入54,445.08万元,实现净利润2,333.12万元。

金安矿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之子公司。南钢发展直接和间接持有其100股权,其中,南钢发展直接持有其49股权,南钢发展之全资子公司香港金腾持有其51股权。

4、香港金腾

注册资本:2000万港元。注册地址:ROOM120188GLOUCESTERROADWANCHAIHK。法定代表人:黄一新。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技术发展咨询。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香港金腾资产总额为174,107.9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06,319.46万人民币(贷款总额为41,049.69万元人民币,为一年内到期的负债);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60,829.03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81,035.99万元人民币。

香港金腾系南钢发展之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类型为银行授信担保。

担保的协议的主要内容见“一、2016年度担保执行情况”中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表。

四、董事会意见

2017年2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执行情况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该公司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该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何次琴、杨国祥和陈传明事前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公司2016年度担保情况作专项说明如下:

“1、报告期,公司未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2、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包括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337,467.00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9.66。其中:

(1)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报告期累计发生额为766,662.04万元,报告期末余额为329,467.00万元;

(2)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报告期累计发生额为16,750万元,报告期末余额为8,000万元。

3、公司现有对外担保均为向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向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与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公司所担保对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16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折合人民币)为766,662.04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329,467.0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8.48。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282股票简称:编号:临2017—028

债券代码:122067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为参股公司担保执行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南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嘉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8。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2016年度担保执行情况

2016年1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2016年度拟向参股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的银行授信担保。

2016年度,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最高未超过16,75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1)与嘉华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币种:人民币

(2)南钢股份为南钢嘉华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南钢股份为南钢嘉华提供担保的反担保人为嘉华建材有限公司,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币种: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钢嘉华

注册资本:17,600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沿江街道新化社区;法定代表人:黄一新;经营范围:生产高炉矿渣微粉、钢渣、粉煤灰等综合利用产品及上述综合利用产品的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南钢嘉华资产总额为37,518.17万元,负债总额为17,194.76万元(贷款总额为14,000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21,393.92万元,净利润为318.01万元。(注:南钢嘉华2016年度会计报表未经审计)

南钢嘉华为公司子公司江苏金凯节能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凯节能环保”)的参股公司,金凯节能环保持有其50股权。

南钢嘉华股权结构:

本公司董事长黄一新任南钢嘉华董事长,本公司董事祝瑞荣任南钢嘉华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南钢嘉华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该担保事项为关联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南钢嘉华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类型为银行授信担保。

担保的协议的主要内容见“一、2016年度担保执行情况”中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表。

四、董事会意见

2017年2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为参股公司担保执行情况的议案》。公司为南钢嘉华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该公司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该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该等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已提供了反担保,足以保障公司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杨国祥、何次琴和韩顺平事前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公司2016年度担保情况作专项说明如下:

“1、报告期,公司未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2、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包括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337,467.00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9.66。其中:

(1)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报告期累计发生额为766,662.04万元,报告期末余额为329,467.00万元;

(2)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报告期累计发生额为16,750万元,报告期末余额为8,000万元。

3、公司现有对外担保均为向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向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与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公司所担保对象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度对参股公司的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2016年度,公司为参股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为16,75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8。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282股票简称:南钢股份编号:临2017—029

债券代码:122067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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