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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蓝丰: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6/11 20:22:44 浏览:2097

全是否能够有效保障王宇违规占用资金款的收回

如前述“问题1第(1)小问之(三)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充分性之表述,根据公司了解、调查,可用于保障王宇违规占用资金款收回的资产主要涉及方舟国际大厦房产及宁夏华宝股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所涉查封资产和冻结股权,如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拍卖,预期可收回金额为18,241.27万元,其中房产2,603.10万元,宁夏华宝股权15,638.17万元。不考虑债务代偿,仅考虑上述财产保全措施及执行,无法为全额收回王宇违规占用资金提供有效保障,预期发生损失15,776.41万元,公司已按预期损失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776.41万元。

(3)年报显示,方舟制药2016年预付新方舟置业购房款-方舟国际大厦办公楼及公寓款,原总价款为1.15亿元,扣除方舟国际大厦10501号房(已于2017年交付)价款4,058万元、地下车位使用权(已于2018年交付)价款900万元外,截止2019年12月31日预付房款余额仍有6,608万元未收回。你公司将该笔应收款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下,未计提任何坏账准备。

请补充说明将该笔应收款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下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回收后续款项的可能性、回收方式和时间安排,你公司针对上述事项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并补充说明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的合理性、坏账计提金额的充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下的原因及合理性

方舟制药预付新方舟置业的购房款,系预付的购买方舟国际大厦办公楼、公寓及车位使用权款,属于长期资产支出,所购置资产结转固定资产或其他长期资产的时点取决于资产的交付使用时间,方舟制药在预付该等款项时预计该等资产的交付使用时间将在一年以上。

公司在2015年12月31日将方舟制药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时,将该等预付款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报,在2017年度、2018年度分别将已交付使用的方舟国际大厦5层房屋和地下车位使用权转入固定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对于尚未交付的房产之预付款项仍沿袭列报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该等列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具有合理性。

(二)回收后续款项的可能性、回收方式和时间安排,以及应对措施

(1)方舟国际大厦16-21层房屋委托销售情况

方舟制药与新方舟置业在签订《委托销售协议》时已对外销售12套房屋,合同价款为820.10万元,其中已收到房款591.54万元。并对此办理了11套房屋(12106号房屋未办理)的网签备案。后方舟制药为方便出租,委托新方舟置业将已对外销售的20、21层所涉房屋与相同户型的16-19层房屋置换,置换后的房屋未办理网签备案。

除上述12套签订《委托销售协议》时已对外出售的房屋外,后期新方舟置业陆续代为销售的房屋16套,合同价款为1,826.00万元,买卖双方签署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但未办理网签备案。

另新方舟置业又将19楼1901-1921号房屋整体出售,合同价款为1,134.10万元,买卖双方签署了《商品房认购协议》,未办理网签备案。

(2)方舟国际大厦16-19层房屋的出租情况

方舟国际大厦16-19层尚未出售的房屋中有13套房屋由新方舟置业对外出租,每套房子的月租金为1,500.00-1,800.00元不等。鉴于前段所述情况,方舟国际大厦16-21层房屋可能存在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或损失的可能。

(3)公司目前采取的措施及进展

2020年4月25日,方舟制药与新方舟置业签署《关于方舟国际大厦16-19层房产事项的协议》,协议约定:①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月内,新方舟置业向方舟制药一次性偿还售房余款3,179.38万元;如果逾期未还,则新方舟置业按照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向方舟制药承担违约责任。②对于以新方舟置业名义对外出租的商品房,新方舟置业承诺在签署本协议后一个月内向方舟制药支付所欠的租金,且承诺将《租赁合同》当事人变更为方舟制药和承租方。③对于以方舟国际大厦进行抵押的方式向秦农农商行借款4,400.00万元,新方舟置业承诺在签署本协议后一个月内向秦农农商行提供新的担保,保证不影响方舟制药财产保全首次查封的优先受偿权。

对于方舟国际大厦16-21层房产中未出售的房屋,方舟制药将采用出租与出售相结合的方式,择机处置,积极回收后续款项。具体措施有:①督促相关方落实出具的承诺和还款计划。②清查房产实际出租情况,对已出租的房屋变更出租人为方舟制药,并加强租后管理;对方舟制药未收到租金的,采取催收或者清退措施。③督促新方舟置业配合方舟制药尽快办理资产权属确认手续。

公司将根据《关于方舟国际大厦16-19层房产事项的协议》的约定,在履约期限届满或新方舟置业实际履行协议约定还款等义务时,及时跟进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的合理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的充分性

对于其他非流动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根据公司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认为,对上述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已签署的销售合同计算,委托销售房屋的面积为2,523.21平方米,销售总额为2,904.30万元,平均销售价格11,510.34元/平方米,西安目前商品房均价约15,000元/㎡,方舟国际大厦地处西安高新区核心地段,周边房价处于上升空间,如未来收回并出售,预计房屋单价不会低于12,000元/㎡,能够覆盖成本及交易费用。此外,新方舟置业向方舟制药出具了偿还已售房款的承诺。综合以上因素,公司认为,该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不会低于其账面价值,因此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请年审会计师补充说明针对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情况,并结合审计准则相关要求,说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如无法估计,请充分说明原因。

回复:

年审会计师关于本问题的回复详见2020年6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5)请年审会计师重点说明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出具保留意见的依据是否充分、恰当,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回复:

年审会计师关于本问题的回复详见2020年6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6)请补充说明截至目前公司为消除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所采取的措施、进展情况、进度安排和预计消除时间。

回复:

(一)关联方王宇违规占用资金的可收回风险

1、督促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2020年5月18日,公司收到了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8)苏03民初580号,方舟制药与王宇等相关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各方对债务金额、还款计划、连带责任进行了详细约定。

根据调解协议,若被告禾博生物、王宇、秦英、新方舟置业、新方舟投资、禾博天然、宁夏华宝、彭祖源有任一期未按上述约定按期足额偿还债务,则构成违约。自发生违约行为之日起,八被告应付原告方舟制药的所有债务即刻到期,方舟制药将立刻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项措施收回资金的时间受债务人还款时间的影响,也存在某一期未按时还款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可能,具体收回时间尚无法准确预测。

2、继续积极推进债权转让和代偿

苏化集团、中陕核集团等相关各方针对交易方案及细节进行了多次谈判,并起草了补充协议(二)以待签署。目前补充协议(二)所有条款已谈妥,公司将在收到陕西省国资委等有关机构和单位的批复后,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召开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继续推进交易的实施。

若交易方案顺利推进和实施,公司预计在2020年底之前该项保留事项能够得以消除。

(二)预付方舟国际大厦16-21层购房款的变现或可收回风险

2020年4月25日,方舟制药与新方舟置业签署了《关于方舟国际大厦16-19层房产事项的协议》。在此之后,方舟制药与新方舟置业进行了持续的沟通和督促,催告新方舟置业尽快履行支付售房余款、支付租金、提供其他担保等承诺。

截至目前,经与新方舟置业多次沟通:新方舟置业由于自身原因,对于以新方舟置业名义对外出租的商品房,新方舟置业未能在协议签署后一个月内向方舟制药支付所欠的租金,并将《租赁合同》当事人变更为方舟制药和承租方;对于以方舟国际大厦进行抵押的方式向秦农农商行借款4,400.00万元,由于新方舟置业所有资产(包括房产、银行账户)等均被徐州中院查封,必须等待解封后才能办理新的抵押手续,因此也未能提供新的担保。对此,公司经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给予新方舟置业不超过3个月的宽限期,若在宽限期内仍未能履行承诺,公司将即刻采取诉讼措施。

若新方舟置业在宽限期内履行承诺,公司预计在2020年内能够消除该项保留事项。若新方舟置业在宽限期内未能履行承诺,该项保留事项能否消除受诉讼进程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问题2、你公司2015年完成发行股份购买方舟制药100股权,王宇等五名交易对方承诺方舟制药2017年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10,917.03万元。2017年方舟制药实现扣非后净利润9,130.43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双方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王宇等五名交易对方需要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补偿金额为6,053.12万元。截至年报披露日,你公司尚未收到上述业绩补偿款。

请补充说明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业绩补偿执行情况,并结合业绩承诺方的资金来源和补偿能力,补充说明公司回收后续款项的可能性、回收方式和时间安排,你公司对业绩补偿的会计处理及是否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一)2017年度业绩未完成的原因

方舟制药2017年度业绩未完成业绩承诺目标,主要原因是王宇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余额35,685.63万元,根据账龄分析法,公司按5计提坏账准备1,784.28万元,减少方舟制药的净利润。剔除上述计提坏账准备的影响,方舟制药扣非后的净利润为10,914.71万元,仅低于2017年业绩承诺数(10,917.03万元)2.32万元。

(二)业绩补偿方式和实际执行情况

在王宇违规占用资金未偿还的情况下,王宇、任文彬、陈靖、李云浩、王鲲等五名交易对方(以下合称“业绩承诺人”)需要履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约定对本公司进行业绩补偿。补偿金额依据协议规定计算为6,053.12万元,业绩补偿首先以现金对价支付,或者补偿股票等其他双方认可的补偿方式。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尚未收到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款。

(三)业绩补偿的会计处理

公司目前正通过民事诉讼及大股东代偿方式积极收回王宇违规占用的公司资金,一旦收回,相关计提的坏账准备将予转回。若坏账准备转回,从实质看,2017年度的业绩承诺基本完成。

公司就王宇违规占用资金事项及业绩承诺补偿事项与王宇进行了沟通,督促王宇积极偿还违规占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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