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SEO秘密 > 正文

圆信永丰优加生活:圆信永丰优加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发布日期:2020/5/28 20:25:55 浏览:2414

来源时间为:2020-05-28

原标题:圆信永丰优加生活:圆信永丰优加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圆信永丰优加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

重要提示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

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

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7月14日证监许可〔2015〕1698号文准予募

集注册,基金合同已于2015年10月28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

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

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

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

生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

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

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

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包括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

和信用风险,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

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券,

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因此,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

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本基金以投资组合的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风险

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由于股指期货交易采

用保证金交易制度,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本基金存在杠杆性风险、到期日风

险、变现损失风险、强行平仓风险、强行减仓风险、保证金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收益和较高预期风险水

平的投资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

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状

况的表述仅为主要基于基金投资方向与策略特点的概括性表述;而本基金各销售

机构依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

指引(试行)》及内部评级标准、将基金产品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进行风险级

别评定划分,其风险评级结果所依据的评价要素可能更多、范围更广,与本基金

法律文件中的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状况表述并不必然一致或存在对应关系。同时,

不同销售机构因其采取的具体评价标准和方法的差异,对同一产品风险级别的评

定也可能各有不同;销售机构还可能根据监管要求、市场变化及基金实际运作情

况等适时调整对本基金的风险评级。敬请投资人知悉,在购买本基金时按照销售

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并须及时关注销售机

构对于本基金风险评级的调整情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

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

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

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年4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未经

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基金管理人....................................................................................2

第二部分基金托管人....................................................................................9

第三部分相关服务机构..............................................................................12

第四部分基金概况......................................................................................27

第五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27

第六部分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29

第七部分基金的投资策略...........................................................................30

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限制...........................................................................34

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37

第十部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38

第十一部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38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43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44

第十四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46

第一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南二路45

号4楼02单元之175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基金大厦19楼

成立时间:2014年1月2日

法定代表人:洪文瑾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14号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信托”)持有51

的股权;永丰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丰投信”)持有49的

股权。

电话:(021)60366000传真:(021)60366009

客服电话:400-607-0088

网址:www。gtsfund。com。cn

联系人:严晓波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

洪文瑾女士,公司董事长,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厦门建发集团财务

部副经理,厦门建发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

经理、董事长,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独立董事:

柳经纬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法学硕士。历任厦门大学法律系(法

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法律系主任、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

科研处处长。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副主

任。曾兼任香港冯元钺律师事务所、施文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国法律顾问。现兼任

中欧法学院兼职教授,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委员。

戴亦一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计统系讲师、副教授;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EMBA中心副

主任、教授/EMBA中心主任、教授/博导/副院长、教授/博导;福建购物

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志云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国际法学博士。历任厦门大学法学院

讲师、副教授;兼任、、、蒙发利等上市公司的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最新深圳SEO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