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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台“十三五”充电设施发展规划2020年建成充电桩35万个

发布日期:2024/3/20 9:50:03 浏览:28

11月21日,《山东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出台,《规划》详细地介绍了山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桩建设发展情况,对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形势、需求预测、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作了详解介绍。规划中提到了当前重点任务是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健全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不断加强配套电网保障能力,持续推进标准完善和技术创新,积极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推动电动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规划》中对山东省公共充电服务网络建设布局进行了分别详细阐述,包括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等十七个市和高速公路电动汽车快充服务网络建设。

规划总体目标:按照“车桩相随、适度超前”的原则,到2020年,全省建成充电站920座、充电桩35万个,基本形成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未来全省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建成“互联网 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实现各企业、各平台之间设施、信息、支付的互联互通,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基本形成全省一体化公共充电服务网络,有效保障居民绿色安全出行;探索建立适合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商业模式和市场服务体系,充电服务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充电基础设施生产、运营企业,产业竞争力实现提升发展。

前言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包括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加快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是落实国家和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的现实需要,也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方便群众出行、促进城市低碳发展的有效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印发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提纲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44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3号文件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18号)等相关要求,进一步促进我省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引导充电基础设施有序健康发展,形成桩站先行、适度超前、便捷高效的发展体系,特制定本专项规划。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一、发展基础

一)基本现状

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产业实力不断提升,服务保障体系显著增强,应用规模和范围持续扩大。

新能源汽车规模快速增长。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2457辆,其中,公交客运新能源汽车12250辆,行政机关公务及通勤用车349辆,环卫等公共用车358辆,出租车2037辆,私家车17463辆。仅2015年,全省新增新能源汽车约30000辆,是2014年新增数量的12倍,呈现爆发性增长态势,其中,全年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新能源汽车8992辆,占当年全省公共服务领域新增和更新车辆总数的70。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省累计建成各类充换电站277座,其中公交车充换电站7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4座,环卫与物流专用车充电站4座,城市公共充电站137座,高速公路快充站62座;建成各类充电桩共5537个,其中居民区专用充电桩604个,单位专用充电桩1585个,公共充电桩3348个,配套服务能力和运行成效不断增强。

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增强。我省先后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2〕22号文件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2〕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35号文件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4〕41号)、《山东省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示范推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建〔2015〕32号)等一系列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配套文件,在购车、充电价格、充电服务费等多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济南、青岛、潍坊、泰安、临沂等市也结合本地区实际,相继出台了相关的配套支持政策,有力推动了全省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发展。

产业体系不断完善。截至2015年底,全省列入国家公告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16家,涌现了中通客车、中国重汽济南豪沃、淄博唐骏欧玲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岛、山东鲁能智能等一批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构建了门类相对齐全、品种较为丰富、配套服务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

推广模式不断创新。随着电动汽车用户的不断扩大,我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体系也不断完善,一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和运营商业模式逐渐形成,通过充电网、车联网、物联网“三网”融合发展,为用户提供“专业咨询、自助服务、一体管理、平台结算”等综合服务;特别是电动汽车分时租赁业务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订单数和用户数逐月快速递增。

二)需求预测

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新型城镇化、交通布局等诸多因素,“十三五”期间,我省电动汽车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预测如下:

图2-1山东省电动汽车保有量现状及预测(2015-2020年)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电动汽车核心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生态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在国家和我省各项政策措施推动下,预计“十三五”期间,全省电动汽车应用将迎来快速发展,替代量将逐年提升,推广应用领域由以公共服务车为主逐步过渡到以私人乘用车为主。根据我省电动汽车增长趋势,结合国家和省内关于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划目标,经测算,到2020年全省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32万辆左右,其中电动公交车达到2.9万辆左右,电动出租车达到1.4万辆左右,电动环卫、物流等专用车达到2.4万辆左右,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公务和通勤用车达到1.7万辆左右,电动私人乘用车达到23.6万辆左右。

图2-2山东省电动汽车保有量分类预测

图2-1山东省电动汽车保有量现状及预测(2015-2020年)

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原则。根据不同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发展的需要,建设不同类型的充电基础设施。在公交车、出租车、环卫物流等领域,主要建设专用充电站,满足各类专用车充电需求;在个人居住地、工作单位及公共场所,建设充电桩和部分公共充电站,满足电动公务用车、电动私人乘用车和部分专用车辆的充电需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遵循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原则,按照“自(专)用为主、公用为辅,相互补充、分类落实”进行配置,其中,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配置比例不低于1:7,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配置比例不低于1:12;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充电基础设施预测。结合我省电动汽车发展目标,根据各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对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要求,经分类测算,到2020年,我省需建设充换电站约900座,其中,公交车充换电站24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30座,环卫与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8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390座,城际快充站160座;建设充电桩32.5万个,其中,居民区专用充电桩17万个,单位内部停车场专用充电桩8.5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7万个。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围绕实现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协调发展这一主线,加快构建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两侧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保障和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科学布局

坚持规划先行、科学推进,根据各地发展实际,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并与经济社会、城镇化、城乡、交通、土地利用等规划有效衔接,科学确立建设布局和规模,形成较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2.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根据各地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发展阶段和应用特点,紧密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充电需求,科学把握发展节奏,分类有序组织实施。加大交通、市政、电力等公共资源整合力度,倡导集约发展理念,节约土地资源,降低建设成本。

3.依托市场、创新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同时,加强政策引导,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立合理价格机制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创新商业合作与服务模式,创造更多经济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4.创新驱动、协同融合

完善创新制度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构建产业创新体系,有效供给创新资源,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引领。强化上游产业技术支撑,统筹下游产业技术发展,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产业与新兴产业特别是互联网 深入融合发展,形成产业内纵向分工协作、产业间横向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按照“车桩相随、适度超前”的原则,到2020年,全省建成充电站920座、充电桩35万个,基本形成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未来全省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建成“互联网 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实现各企业、各平台之间设施、信息、支付的互联互通,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基本形成全省一体化公共充电服务网络,有效保障居民绿色安全出行;探索建立适合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商业模式和市场服务体系,充电服务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充电基础设施生产、运营企业,产业竞争力实现提升发展。

2.重点领域发展

目标加快构建以住宅和办公场所充电为主,城市公共充电为辅、城际间快速充电为补充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到2020年,私人自用领域,新建小区基本实现“一车一桩”,满足私人电动汽车基本充电需求;社会公共领域,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规模化、网格化、一体化发展,形成各城市中心城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高速及国省道平均服务间距小于50公里的充电网络;公共专用领域,坚持充分挖掘自有场站资源和高效利用社会公共充电网络相结合,在公交、出租、物流、环卫等专用停车场建设规划合理、车桩匹配的充电设施,满足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3.重点区域发展目标

1)率先发展区。结合电动汽车发展基础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以京沪、沈海、青银高速为网架,以济南、青岛为核心,以潍坊、淄博、临沂、聊城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为支撑,构建“二纵一横”充电设施率先发展区,引领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到2020年,建成各类充换电站428座、充电桩193500个。

表3-1率先发展区2020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预测

2)重点推进区。以烟台、威海、日照、济宁等旅游城市以及东营、泰安、德州等新能源示范城市为重点推进区,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作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推动绿色发展的有力抓手,加大工作力度,实施重点突破。到2020年,建成各类充换电站245座;充电桩106000个。

表3-2重点推进区2020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预测

3)积极促进区。将枣庄、莱芜、滨州、菏泽等市作为积极促进区,结合城市转型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积极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有序配套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建成各类充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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