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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100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30 15:07:41 浏览:2097

quo;当场办结”范围,只跑一次即可完成退税。同时,对需要审批的退税减少一个流转环节的审批,提高退税效率。逐步实现退税业务全过程电子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18年9月)

93.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清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取消、停征、免征、降低收费的各项减负政策。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政府基金项目,出台年度分类收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凡未列入收费清单或未经省、市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相关委托机构一律不得擅自立项、向企业收费。(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18年9月)

94.清理中介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机构由企业自主选择,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开展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清理,逐步实现市级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不再收费”。(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编办。完成时限:2018年9月)

95.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推动中欧班列稳定开行,给予相应政策性扶持,加快铁海联运物流通道建设,推动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落实国家和省“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落实取消船舶港务费等费用,努力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口岸办〕、市交通局、金陵海关。完成时限:2018年9月)

十一、全程兜底服务

96.开展综合咨询服务。在综合服务平台和“我的南京”APP设立办理事项的详细介绍,发布最新政策、办理流程,各项材料准备的指导说明和模板。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开辟企业服务综合窗口,提供全面咨询和代办服务。依托12345政务热线通过智能问答、人工应答、大厅咨询等方式,实现简单问题电话答,复杂问题当面答,为企业提供线上 线下咨询代办总指导、总咨询和总诉求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信息中心。完成时限:2018年11月)

97.打造企业服务总门户。依托“我的南京”APP提供“店小二”一站式企业服务总门户,在“我的南京”APP上全面打通企业服务实名认证、在线受理、电子证照共享、移动支付、快递送件各环节,通过新建和接入市有关部门业务系统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登记开办、不动产登记、建设项目审批、跨境贸易、水电气和网络报装、产权保护、金融服务、企业用工、企业用地、纳税与降本等各项服务。(责任单位:市信息中心、市政务办,以及市其他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1月)

98.政务服务一网通。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加快建设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枢纽平台,形成对接国家和省级平台的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进一步提高不见面审批的审批率和办结率。企业法人或者经办人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在“我的南京”APP上,自主选择刻章、银行开户、税务报到、申领发票等业务。同时,可随时查询办理进度。营业执照、印章、开户许可证、税控盘、CA证书和发票等均可通过快递方式送达。(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信息中心,以及市其他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1月)

99.政策兑现一网清。针对企业掌握政策信息不对称,找不到办理入口等实际困难,建立国家、省、市、区(新区、开发区)、园区涉企政策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在线提供政策搜索、自动匹配、智能推送、通知提醒等功能。接入“创新名城”若干政策网上办理系统,实现市委“一号文”配套实施细则全程网上办理和绩效评价。(责任单位:市信息中心,以及市其他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1月)

100.信用服务强监管。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审批服务系统、部门监管处罚衔接,将企业信用承诺履约情况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公开公示,各部门实施联动奖惩,对诚信当事人给予容缺办理、绿色通道政策激励,对失信当事人实施限制或禁入等惩戒制度,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市信息中心,以及市其他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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