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SEO秘密 > 北京SEO > 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9/11 17:53:55 浏览:893

来源时间为:2021-08-20

京政发〔2021〕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

前言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其优劣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兴衰、生产要素的聚散、发展动力的强弱。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这一时代命题,并赋予北京等特大城市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时代任务。科学制定和实施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对于回答好时代命题、肩负起改革开放任务、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明确了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推进首都营商环境改革的行动纲领,是全市人民共建共享一流营商环境的美好蓝图。

一、开启首都优化营商环境新征程

一)首都营商环境迈上新台阶

“十三五”期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对标先进、锐意改革、奋勇争先,取得一系列开创性制度突破,连续2年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综合排名位列第一,作为世行营商环境评价样本城市,为中国排名的大幅提升作出了“北京贡献”,实现了首都营商环境由“跟跑”到“领跑”的跃升。

改革推进机制成熟定型。优化营商环境成为“一把手”工程,市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查落实,分管市领导牵头协调,形成了强有力的改革推进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不断壮大,锤炼出一支由全市91个单位、16个区近500名工作人员组成的讲政治、敢担当、作风硬、专业精的骨干队伍。探索出“顶层设计 压茬推进”的改革推进模式,先后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率先行动改革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三年内滚动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1.0、2.0、3.0、4.0版系列改革政策,形成了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改革强势。聚焦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强化“问题清单 高位调度 督查整改”,693项改革措施全部完成。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在行动”宣传活动,三年来共组织政策宣讲和培训3000余场、培训人员达70万人次,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营商环境建设的氛围日益浓厚。

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激发。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效显著,“网上办、承诺办、当日办、免费办”登记模式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入推进,市场主体数量约208万户、增长近7成,创新创业动能更加强劲。200余个隐性壁垒得到清理规范,“网上全公开、网下无交易”的电子化招标采购范围持续扩大,“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持续破除。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渠道和服务不断丰富,动产担保统一登记率先实现,小微企业融资中动产担保融资占比超9成;首贷中心、续贷中心、确权中心率先建成,为小微企业办理贷款审批1.3万余次、贷款金额超过520亿元。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直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超过43亿元。

投资贸易更加开放活跃。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施三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方案,403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推出122项全国首创的突破性政策,形成6批创新经验向全国推广,“十三五”期间,本市实际利用外资达到820.7亿元,是“十二五”期间的1.8倍,其中服务业利用外资占全市比重超过90。建立京津跨境贸易联合工作机制,发布7个跨境贸易便利化联合公告,推出“提前申报”“两步申报”、免担保放行等123项改革创新举措,通关便利化程度显著提升,口岸整体通关时间大幅压缩,北京关区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分别压缩68.6、83.1,“十三五”期间北京地区进出口总值达到11.97万亿元。

政务服务实现创新突破。简政放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精简51,申请材料压减74,办理时限压减71,取消证明311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平均跑动次数由1.5次减至0.16次。政务服务方式不断优化,市级政务服务事项96以上进驻政务服务中心、96以上实现“一窗”无差别受理,80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受理、审批“一站式”办理,82的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政企沟通渠道更加畅通,12345热线增设企业服务功能,接到企业来电7.2万件,解决率达到91;重点企业“服务包”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企业2815家,解决企业发展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8942项。

监管执法效能显著增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行,1079个事项纳入双随机抽查并对社会公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覆盖率达到96.9。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初步建立,重点在12个行业领域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2批17个金融科技应用纳入“沙盒监管”试点改革范围,出台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人力社保等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组建全市综合执法队伍,实现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5大领域统一举报受理、统一执法检查、统一案件查处。

法治保障水平大幅提升。集中修订出台《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筑牢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制度基础。司法审判更加智能高效,建立线上线下审判常态化并行机制,全部民商事案件实现网上审判,2020年线上开庭超30万次,居全国首位;民商事案件电子送达率达到58.3,送达周期显著缩短;大力推广“互联网 鉴定评估”,民商事案件专业机构平均鉴定评估用时仅需30天。破产审判质效明显提升,设立北京破产法庭,集中管辖全市破产案件,破产快审程序平均审限压缩至99天;破产府院联动机制高效运行,在全国率先出台16项破产管理人综合查询政策并设立破产信息查询窗口;全面推行破产财产网上免费拍卖,2020年为破产企业节约佣金5.77亿元。

“十三五”期间是首都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五年,全市上下锚定目标、奋发有为、攻坚克难,朝着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取得历史性突破,简政放权持续深入推进、监管执法不断规范强化、政务服务加速优化提升、法治保障更加坚实有力,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便利度明显改善,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效果显著,成为首都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首都优化营商环境迈上新的台阶,为全面建成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打下坚实基础。

二)把握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

“十四五”时期,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北京优化营商环境站在新的起点,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赋予的新使命,把握新阶段带来的新机遇,激发新发展注入的新动能,挖掘新挑战蕴含的新潜力,持续打造北京营商环境新优势。

新形势赋予新使命。全球经济贸易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和世界贸易规则调整变革,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加速重构,各国对资本资源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各国营商环境的比拼。北京作为展现我国大国形象的窗口和高水平开放的国际大都市,肩负着率先营造高标准国际化营商环境、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制度体系、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增强我国国际竞争新优势的重要使命。

新格局带来新机遇。我国正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破除制约经济循环的制度障碍。优化营商环境实质是打破壁垒、连接断点、畅通循环。北京要率先探索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必须聚焦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大力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提供重大机遇。

新发展注入新动能。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提升政府经济治理能力,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体现了党中央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重要内容的高度重视和持续推进。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支持北京开展“两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赋予了北京更大改革创新空间,为北京探索营商环境先行先试改革指明了方向、创造了条件、注入了强大动力。

新挑战蕴含新潜力。“十三五”时期,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对标党中央要求、人民群众期盼,对照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市场准入仍存在隐性壁垒,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有待完善,商品、服务、要素跨境流动的便利性有待提高,部分审批事项环节多、时间长的问题仍然突出,政府部门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有待进一步提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这些问题明确了营商环境改革的重点、坚定了改革的决心,必将激发出改革的无穷潜力。

综合来看,“十四五”时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对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北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必须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来谋划和推动,继续率先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当好全国营商环境改革的排头兵,以担当使命的自觉、刀刃向内的勇气、坚持不懈的韧劲,对标一流、追求卓越,锐意进取、务求实效,不断将营商环境改革向纵深推进,为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开创新局面。

三)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根本目的,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主线,以助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两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为重点,持续打响营商环境“北京效率”“北京服务”“北京标准”“北京诚信”四大引领品牌,深入实施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投资贸易环境、政务服务环境、人文环境五大领跑行动,着力营造公平竞争、便捷高效、开放包容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2.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人民为中心优环境,以问题为导向促改革,持续解决市场主体经营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让改革成果更广泛更公平的惠及广大市场主体,让市场主体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坚持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对标国际一流和前沿标准,坚定不移率先改革,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坚实制度保障,提升首都核心竞争力。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改革与风险防控相结合,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全面构建以告知承诺为基础的审批制度、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制度、以标准化为基础的政务服务制度、以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制度、以法治为基础的政策保障制度,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最新北京SEO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