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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技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

发布日期:2024/4/23 9:45:10 浏览:21

来源时间为:2024-04-22

()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内容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健全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环境治理,监测先行”,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近年来,一系列重磅文件出台,随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国产科学仪器设备攻坚战、构建现代化监测体系等战略任务的实施,催生环保、水利、水务、住建、市政、工业、农业农村、卫生疾控、公安禁毒、应急管理等行业新的监测需求,推动环境监测空间向空天地海一体化全面延伸,环境监测领域由单一介质逐步向环境全要素监测发展,环境监测分析技术向高精度、痕量化方向提升,环境监测仪器装备向集成化、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转型,智能化快速检测分析装备需求不断扩增。为保障生态环境监测“真、准、全、快、新”,亟需推进环境监测技术创新、装备国产化攻关和行业高质量发展,支撑生态环境精准化、专业化以及动态化监管。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环境监测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拥有“水环境污染监测先进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湖南省环境自动监测仪器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是中科院牵头的“大气污染和温室气体监测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共建单位。多年来,坚持以自主创新为主的技术发展战略,重视研发投入,依托成熟的研发团队和多年的现场应用经验,形成了突出的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优势。公司具备环境监测核心仪器的开发与制造、环境监测系统自动化控制与集成、环境监测管理软件开发能力,并提供环境监测系统运营服务和第三方检测服务,公司全面的产品及服务结构,可以满足客户对环境监测系统和服务的多样化、系统化需求,增强了客户黏性,促进公司各项业务之间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提升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是一家先进的环境监测仪器制造商和环境监测系统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营业务为环境监测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及运营服务,主营产品包括水质监测系统、空气/烟气监测系统和环境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并为客户提供环境监测系统运营服务、第三方检测及监测咨询服务。业务领域涉及环境质量监测、监测监管服务、水生态监测、饮用水安全、农业面源监测、污染源监测、海洋环境监测、智慧水务、卫生疾控等,可为用户提供“智能监测-系统集成-综合应用-智慧决策”的环境监控监管全链条综合解决方案。

(二)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模式获取收入和利润:

(1)环境监测系统的盈利模式

环境监测系统包括水质监测系统、空气/烟气监测系统,其中大部分需要到站点进行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少部分项目直接销售监测仪器。对于需要安装调试的项目,主要成本为仪器制造成本、系统集成材料及配套设备成本、安装调试成本及费用;对于直接交付给客户使用或需要承担少量安装调试工作的车/船载项目,如销售核心监测仪器、监测车/船等,主要成本为仪器制造成本、系统集成材料及配套设备成本。

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业务领域、不同客户类型,公司结合市场竞争环境、市场开拓和业务推广目标,并兼顾合理的利润进行定价。

(2)环境监测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的盈利模式

公司环境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成本主要为开发工作、系统集成、软件测试过程中的相关人工成本以及服务器、防火墙、显示屏等硬件成本。

公司以工作量为基础,结合软件开发人员投入、通用软件及硬件设备的采购、站点接入数量以及市场推广需要等因素进行综合定价、获取利润。

(3)运营服务的盈利模式

公司根据运营服务设备的品牌、监测因子、新旧程度、站点的分布、客户考核要求,同时结合地区消费水平进行定价。运营服务的主要成本是仪器设备零部件、试剂、人工成本、检测等费用。

公司通过对环境监测系统提供日常巡检、定期校准、试剂更换、设备养护等专业维护和运营管理服务获取利润。此外,为抓住行业内运营服务方式创新所带来的业务机会,公司也积极探索自主投入在线监测系统并进行专业化的维护和运营管理,通过向客户提供监测数据服务的方式收取运营服务费用。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设备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零部件,包括电磁阀、工控机、显示屏等标准化零部件以及机箱、机柜等非标准化零部件。公司生产所需的标准化零部件市场供应充足,非标准化零部件通过定购的方式向专业厂家采购。目前,公司已建立起合格供应商名录,能够满足公司原材料供应的长期稳定需求。

3、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当前订单交付需求,并综合以往各产品销量合理规划生产。市场部获取产品订单后,物料部根据订单情况协同生产部制定生产任务,生产部按照公司既定生产装配工艺和测试手段进行生产、装配和检验。对于信息管理系统等软件平台产品,则直接由研发中心具体负责产品的开发和测试。对于经常性需求的监测设备,公司采用预先生产的方式,保有一定量的库存,以提高供货反应速度。

除了在公司车间的生产环节之外,水质、空气/烟气监测系统产品还需要公司在客户现场对系统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环境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也需要公司根据客户的功能需求和硬件环境,对软件进行开发和运行调试。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

对于环保、水利、市政等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客户,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产品销售。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后,由市场部组织市场、技术、研发等部门人员,针对客户的需求拟定产品技术方案、制作投标文件,中标后签署正式供货合同。

对于企业客户主要以商务洽谈方式获取订单,也有少数企业客户自主开展设备的招标采购,公司通过投标方式实现产品销售。

(三)行业发展环境

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健全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环境治理,监测先行”,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近年来,一系列重磅文件出台,环保、水利、水务、住建、市政、工业、农业农村、卫生疾控、公安禁毒、应急管理等监测需求不断拓展,监测网络从国家、省级到地级、县级全面覆盖,监测范围由环保领域向全方位多领域监测的方向发展,监测空间从地面向地下、天空延伸,监测指标由单一指标向全要素、多指标协同监测扩增。随着“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真、准、全、快、新”等要求的不断提高,及人工智能、大数据、数字孪生等技术的不断发展,推动环境监测仪器装备向集成化、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转型,带动智能化监测产品及多元化监测服务产业的发展,支撑环境监测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跨越提升,助力构建现代化监测体系,提高国家-省-地市跨级跨部门监测数据共享交换能力。

1、在环境保护领域,大气、水生态、地下水、农业面源、海洋、噪声等不同维度监测要求持续提升

202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省份要于2023年底前,完成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水体)、重点湖泊、重点海湾排污口排查,完成80溯源和30整治任务;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上述排污口溯源,完成70整治任务;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实施意见》要求的各项目标任务。

2023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2025年1月1日起,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统一采用自动监测数据评价。我国将全面升级噪声监测网络,预计用两年时间,实现全国地级及以上的城市建成3800多个自动监测站点。

2023年3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监测﹝2023﹞5号),要求加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管,推动自动监测设备规范运行,优化执法监测管理机制。

2023年4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出要建立统筹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的监测评价体系,对重要江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价预警,推进地上地下和陆域海域协同治理,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

2023年7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强调,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经济政策,强化财政支持、税收政策支持、金融支持、价格政策支持。要把应对气候变化、新污染物治理等作为国家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重点领域,狠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培养造就一支高水平生态环境科技人才队伍,深化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构建美丽中国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

2023年10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后提出:国务院有关部门、海警机构和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推进综合监测、协同监测和常态化监测,加强监测数据、执法信息等海洋环境管理信息共享,提高海洋环境保护综合管理水平。

2023年12月,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提出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完善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实现县城全覆盖,加强数据联网共享。强化非甲烷总烃监测、VOCs光化学监测、颗粒物组分监测、沙尘源谱监测等,及大气环境监测系列卫星、航空、地基等遥感能力建设,加强移动源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2、在水利水务领域,打造数字孪生智慧水务管理的新时代

2023年5月,《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质水生态工作的通知》(办水文〔2023〕144号)要求加快提升水质监测能力“加快提升水质监测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水质在线自动监测覆盖率,推动流域重要控制站、生态补水重要站、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湖泊等实现水质在线监测。”夯实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加强生态补水河流水质水生态监测、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组织开展水质应急监测演练。

2023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指出,要完善水网监测体系,加快重要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中小河流监测站网优化与建设,加强水文水资源、取排水、河湖空间、水生态环境、水土保持、水工程安全等监测,全面提升水网监测感知能力。

3、在卫生疾控领域,全面保障饮用水安全

2023年4月1日起,城市供水全面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供水全流程保障体系和基本健全的城市供水应急体系,提高供水检测与应急能力。

2023年,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全国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2023年版)等5个方案的通知》(国疾控综卫免函[2023]42号),提出完善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保障供水质量,防止介水传染病发生、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4、在公安禁毒领域,推进污水验毒新技术应用

2023年,全国多地召开禁毒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建立毒情监测体系,广泛应用污水检测等技术,提升服务实战能力,为推进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赋能。

5、在仪器装备制造领域,打好国产化攻坚战

2023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计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智能检测技术基本满足用户领域制造工艺需求,核心零部件、专用软件和整机装备供给能力显著提升。

6、在制造业转型发展领域,提升数据服务能力,强化监测数据的融合应用

2023年12月,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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