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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装配式,苏州市建筑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规划印发

发布日期:2021/12/18 12:40:54 浏览:306

设难度高的中高端建筑领域占有更多市场份额,做出样板项目。鼓励建筑业企业与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数字创意、高端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挥本土优势,参与我市高端制造业项目的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2.激励企业拓展外埠市场。鼓励建筑企业紧跟国家战略巩固拓展国内市场。鼓励大型企业发挥带头作用,拓展外地市场尤其是长三角市场。鼓励企业培植以长三角为核心的主力市场,以抱团竞争的形式,探索“投建营一体化”,形成智力、技术、资金、装备、管理、标准和劳动力等联动参与的市场竞争优势,拓展市场空间和业务范围。鼓励本地企业加强与央企、国企的协作,通过项目合作分包、组建联合体等方式,投标大中型项目。借力上海自贸区、苏州自贸区建设契机,主动对接上海建筑产业链条、技术标准和建造方式,对标国际一流,鼓励嵌入上海建筑产业链条中的施工、装饰装修、设计、建材等环节。

3.拓展新城建、新基建市场。“十四五”期间,建筑业应加强与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5G、BIM、CIM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应用的深度融合,加快参与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促进建筑业发展提质增效。

(三)培育优势,推动建造方式转型

以实施“两碳”战略为统领,狠抓装配式建造、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精益建造和装配化装修,推进建造方式工业化、建造手段智慧化、建造活动绿色化、建造管理集约化,以新型建造方式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

1.推广装配式建筑。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钢筋混凝土建筑,积极推广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和木结构建筑,加快完善配套的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创优等工作机制。加大装配式建筑调查研究的力度,针对我市装配式建筑推进现状,结合省住建厅工作要求,提出适合我市情况的装配式建筑实施建议方案。加快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标准化的研究,逐步制定预制叠合楼板、预制楼梯板等构件的标准化设计导则、技术规定和标准设计图。加强装配式建筑生产、运输、施工等环节质量安全体系的研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水平。引导骨干企业加大科技和研发投入,创新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逐步将我市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变成具有可推广、易装配、高质量、低造价、多样化的特点,促进装配式建筑由被动推进变为主动作为的局面。引导装配式建筑行业协会,建立苏州市装配式建筑团体标准。持续扩大政府投资公共建筑、房地产开发项目装配式建造覆盖面。

2.狠抓智能建造。鼓励建筑头部企业加大建筑机器人、机械臂、BIM技术、3D打印技术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和使用,并有序开展项目和企业试点。鼓励建筑头部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企业和项目两个层面,涵盖设计、生产、施工、运维四个环节的智能建造管理平台。有序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在建筑领域的融合应用。加快智能建造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企业围绕智能建造技术,积极参与基础性、关键性、共性技术标准、行业应用标准研究制定。

加强智能建造及建筑工业化应用场景建设,推动科技成果、重大产品集成创新和示范应用。发挥重点项目以及大型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应用推广力度,拓宽各类技术的应用范围,初步形成集研发设计、数据训练、中试应用、科技金融于一体的综合应用模式。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应用自主可控的BIM技术,实现设计、工艺、制造协同。加快部品部件生产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智能化装备和建筑机器人,实现少人甚至无人工厂。推广应用预制混凝土构件智能生产线。加快人机智能交互、智能物流管理、增材制造等技术和智能装备的应用。在材料配送、钢筋加工、喷涂、铺贴地砖、安装隔墙板、高空焊接等现场施工环节,推动建筑机器人和智能控制造楼机等一体化施工设备的应用。利用我市装备制造业雄厚基础,鼓励发展智能建筑相关设备和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

3.深化绿色建造。加强绿色建筑全流程管控。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建造和运营管理,通过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建材选用、绿色施工和安装、绿色一体化装修、绿色运营,推广绿色建造方式。全面推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鼓励更多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积极研发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绿色建材。加强绿色建材开发与推广应用,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育绿色建筑服务产业。推广建筑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保护环境的适用技术,加快淘汰落后装备设备和技术,提升绿色施工水平。研究适宜本地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探索以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适老化改造、建筑功能提升及居住环境整治同步实施的综合改造模式。

实施建筑业碳达峰计划。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策略,研究制定本市建筑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研究建筑活动碳排放清单,完善建筑碳排放控制标准、技术及产业支撑体系。积极开展电力需求响应试点,培育智慧用能新模式,实现建筑用能端与电网供给端的智慧响应。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筑领域节能改造,推广利用屋顶光伏发电、房屋隔热等技术,全市民用建筑逐步执行75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加大建筑节能监管,探索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实施重大节能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开展近零能耗建筑等项目示范。

4.推进精益建造。引导企业建立基于精益建造管理模式标准体系,推广精准设计、合理划分工序、工序交底和流水化作业。在更大范围内推广精益建造适宜技术,开展技术研究,推广价值管理分析、建立计划控制体系、准时化生产、“5S”管理方法,不断提升企业的精益建造技术水平。坚实精益建造发展基础,积极引导企业研发精益建造软件和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十四五”期间,在本市积极推广精益建造技术,综合资质企业初步形成的精益建造管理和技术体系,甲级资质企业普遍采用精益建造适宜技术,建立比较完善的精益建造评价指标体系。

5.推广装配化装修。积极推进房地产项目、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实现成品住宅交付。大力推进成品住宅建设,促进整体厨卫产品、设备管线集成技术应用,提高装配化水平。加快我市对居住建筑装配化装修标准的研究,鼓励装配化装修生产基地落户我市,至十四五末,装配化装修在居住建筑中全面推广,实现与房屋建筑一体化设计、工厂化生产、模块化安装、数字化管理等优势,引领装饰装修方向。

(四)推动新型建设组织模式改革

1.推广工程总承包。加快建立健全工程总承包相关的工程计价、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财政资金评审等制度规定。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大型设计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支持我市骨干企业参与外资企业、高新产业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务;支持我市建筑业龙头企业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铁路、公路、水利、隧道、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工程总承包建设。到2025年,全市建筑市场工程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比例明显提高。

2.推广全过程咨询。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高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政府投资工程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优化招标环节配套政策,打通企业开展全过程项目咨询业务的瓶颈和壁垒。

3.培育建筑产业联盟。以市场为导向,整合产业链资源,鼓励行业协会整合房产开发、规划设计、部品构件生产、建筑材料、设备制造、装配施工、物流运输、装饰装修、家具家电等企业和科研单位组成产业联盟。积极引进外地实力领先的建筑产业集团或相关领军企业与我市相关企业开展联盟,充分吸收其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我市建筑产业总体水平。

4.推行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按照“投资、建设、监管、使用”相互分离的原则,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工程项目集中建设管理体系。制定、完善实施细则,优选实施平台,强化过程监管,厘清主体责任,逐步建立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我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集中建设管理效能。

(五)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治理能力

1.强化施工安全保障。全面落实“苏安码”监管,推进“苏安码”多维度应用,保障一线作业工人安全防护培训和健康体检全面到位,巩固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保障作用。全面推广使用“盘扣式钢管支架”,“十四五”期间,新开工工程脚手架和模板支架应全部使用盘扣式钢管支架,加强盘扣式钢管支架租赁、信息归集、使用、检测管理。推广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保一体化企业管理模式,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稳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险。

持续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整治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突出关键环节、关键部位治理,强化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管。全面提升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相关数据实现(县市)区、市、省互联互通。宣贯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行政处罚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处罚追责力度。

2.提升工程质量监管效能。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依法发包,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全面履行全过程质量管理职责。进一步落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质量责任,有效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深化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试行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强化“市场自律”和“社会监督”。

3.推进智慧工地建设。运用新一代软硬件技术,通过企业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实现“人、机、料、法、环”等各生产要素的智能管控、预测报警,推动建立工地日常管理工作的数据共享、实时协同机制,助力施工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目标管控和科学决策。推动全市整体智慧工地关键数据“一屏总览”,10个板块区域汇总数据“一键跳转”,N个智慧工地项目详细数据“一搜展现”,构建形成“1市-10(县市)区-N智慧工地”的智慧工地监管体系。

4.鼓励工程项目创优。鼓励企业争先创优,加强创建优质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省级工法、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目标管理,强化过程创建和验收环节质量把控。开展全市各类线上、线下观摩活动,力争获得更多的国家和省级各类奖项。

(六)改进建筑市场监管手段

1.推进招投标改革。构建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监管职责明确、信息共享、工作联动的新格局。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制,推进“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适时分类优化调整评标方法。改进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考评机制,强化对评标专家管理,健全评标专家清退机制。探索建立价格预警干预机制,改变以价格为决定因素的招标和采购管理模式,落实择优原则,实施技术、质量、品牌、价格、信用等多因素的综合评估,引导企业由“拼价格”向“拼质量”转变。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扩大招投标信息公开度。进一步创新招投标监管体制,实施招投标事前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监督全覆盖;强化招投标信用监管,严化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扣分。

2.推进造价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优质优价制度落地;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改进工程结算审核收费方式。提高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降低效益收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工程的工程款,加快政府投资工程结算改革,施工合同工期一年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行施工过程分段结算,对施工过程中经双方已确认的结算金额,竣工结算时不再重复审核。有效解决建设工程价款久拖不结问题,加强对工程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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