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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牢记职责使命强化责任担当

发布日期:2017/10/11 18:03:12 浏览:1032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把握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的发展大势,顺应发展要求和人民愿望,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出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成就。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希望江苏紧紧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光荣使命,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

苏州市财政局乘风破浪、扬帆起航,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坚定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和苏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凝心聚力、忠诚担当,创先争优、锐意进取。在组织财政收入、推进财税改革、持续改善民生、加强财政监督、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不断迈出新步伐、开创新局面。

一、抓好财政收支,筑牢改革发展根基

十八大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苏州财政迎难而上,实现财政收入质量和总量稳定增长,财政支出规模和效率稳步提升,为苏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撑。

一是财政收入量质齐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2年的1204.3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1730亿元,年增长保持在8.1到10.8之间,年均增长9.5,实现高基数基础上的高增长;2017上半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0.0亿元,增长10.2。税收收入从2012年的1023.8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1505.8亿元,税收占比始终保持在85以上;2017年上半年税收占比达到88.7。五年来,全市财政收入总量、增量、税比始终稳居全省第一位。

二是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12年的1104.5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1617.2亿元,年均增长10;2017年上半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1.97亿元,同比增长15.3。其中,用于民生领域的城乡公共服务支出从2012年底的810亿元增长至2016年底的1220亿元,年均增长率近11,2017年上半年用于民生的城乡公共服务支出696.11亿元,占总支出比重78。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各项民生事业的投入实现跨越式增长,社会事业获得全面发展。

三是收入管理科学高效。严格依法治税,启动税收征管保障平台建设,逐步形成以“政府领导、财税主管、条块结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信息支撑”为主要内容的税收征管保障体系。五年来,通过税保平台取得税收总成效564.8亿元,有效拉动了财政收入的增长。非税收入征管不断创新,启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提高收费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在全省率先建立“六位一体”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体系,引用“互联网 收费”模式,开发非税收入POS机缴费功能。

二、创新支持方式,服务经济转型升级

财政与经济,唇齿相依。十八大以来,苏州财政围绕地方经济发展特点,加强政策研究,加大投入力度,有效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大力推进“拨改投、拨改保、拨改担”的运用。财政资金逐步从无偿支持变为竞争有偿分配,从普惠制转向重点发展领域。加快财政专项资金优化整合,成立苏州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中心,统筹政府引导基金的筹集和运作。截至2017年4月,苏州市财政已设立政府性引导基金16个,财政投入约13.6亿元,带动社会资本约90亿元,资金重点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生态环保领域。

二是支持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与金融的紧密结合,运用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鼓励天使投资阶段性参股、科技保费补贴等手段,帮助科技型企业畅通融资渠道。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支持政策,逐步放宽科技项目扶持资金使用要求,调动科技人员创新的积极性,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安排科技创新专项经费,支持重大创新团队引进培育和重大创新载体建设。健全政府投资引导机制,整合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建立全面覆盖企业初创、成长、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政策扶持体系。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每年财政安排超过1亿元,专门用于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

三、深化财税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按照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部署,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扎实推进深化预算管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厉行节约等各项改革工作。

一是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预算编制覆盖“四本”预算,2015年起按照全口径预算向人大汇报预算草案,全面接受监督。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2016年起四本预算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到“款”级。

二是开展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按照新《预算法》“各级政府应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的要求,构建中期财政规划的管理框架和运行机制,2015年起实行市级中期财政规划的滚动编制,以三年为周期,统筹考虑市级公共预算财力与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重点项目资金需求的匹配度和优先度,提高财政资金安排与政府中长期规划的衔接水平。

三是透明预算制度建设成效显著。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从2012年选择10家单位预算公开试点,到目前实现政府预算和决算全口径公开,并将“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纳入公开范围,对政府采购等情况作了专门说明。公开时间方式及时规范,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在预算批准后20日内在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专栏中汇总公开。

四是加快财政基础管理改革。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成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定出台《苏州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实施意见》。认真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力度,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报告制度,2017年上半年全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超过130亿元。

五是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营改增”试点,出台财政扶持政策,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确保税制改革平稳转换和税款申报有序实施。据测算,自2016年5月全面试点以来,苏州纳税人共计减税123.1亿元,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工作目标。严格落实减负清费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积极落实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从2016年开始,取消、停征、合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6项政府性基金,扩大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4项政府性基金的免征范围,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68项。牵头做好全市“降成本”工作,认真梳理各类降成本政策,科学制定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各项政策措施累计为苏州企业降低各类成本超300亿元。同时,积极发挥财政职能,配合做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补短板方面工作,研究出台财政专项支持政策,给予必要资金保障。

四、加大财政投入,稳步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逐年提高城乡公共服务支出占比,增强人民群众幸福获得感。

一是支持教育均衡发展。2012年以来,市级财政教育经费总投入净增8亿多元。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与办学成本、物价水平联动的稳步提升机制。健全政府主导的各类扶困助学体系,实现从幼儿园到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全覆盖。多方筹集资金,加快一批新校舍建设,逐步缓解教育资源供给不足问题。加大教师培训、专家进校园经费的保障,提升基础教育水平。设立民办教育引导资金,支持校企合作,运用项目贴息、教师年金补助等形式,鼓励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发展。

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发展要求,逐年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退休人员养老、城乡低保等各类社会保障待遇标准。设立养老服务产业引导基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出台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我市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开展社区服务社会化试点工作,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改革。实施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完善创业担保贷款细则,推进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引进天使投资基金奖励资金,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大力推进大众创业。

三是优化医疗资源布局。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五年增幅约55。实施健康市民“531”行动计划,支持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出台苏州市公立医院补助办法,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制定苏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2013—2016年市区共有9万余人次获得总计2.57亿元的年度救助和自费救助补偿。引进商业保险参与大病医疗,大病保险从困难人群扩大到全部参保人员。大力支持临床医学专家团队引进和医疗科研载体建设,构筑苏州医疗卫生发展高地。

四是加大安居工程建设。2013—2016年度苏州市安置住房投资额超680亿元,重点推进棚户区改造,支持城区居民家庭“改厕”、老新村改造和街巷综合整治等惠民事业。加大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力度,五年累计补贴近55亿元,支持公交优先发展。从2015年起,连续三年投入1个亿扶持“菜篮子”工程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

五是扩大文体设施共享。加大重点文化、体育设施投入,对博物馆、图书馆、公共文化中心等全面实行免费开放。推进“全民阅读”,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文化惠民活动。创新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方式,运用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办法,引导创意设计、文化旅游、非遗传承与开发等发展。安排5000万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体育品牌赛事、产业功能区、重点体育项目等的建设和发展。投入8000万建成“环古城河健身步道”民心工程。坚持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形成全市城乡一体的“10分钟体育健身圈”。

六是完善财政支农机制。5年财政支农累计投入447亿元,重点支持改进“三农”发展薄弱环节。推进农业生产规模经营,建成现代农业园区113万亩。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全市累计投保农户488万户次,承担农业生产风险保障232亿元。推进美丽村庄建设行动计划,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2015年我市被列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市。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财政出资8亿元成立城乡发展一体化基金,带动设立14个子基金,带动投资超过70亿元。

七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苏州市2010年率先建立生态补偿机制,2014年出台《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生态补偿政策实施以来财政累计投入68亿元,全市103.88万亩水稻田、29.24万亩生态公益林、165个湿地村、64个水源地村、8.97万亩风景名胜区得到了补偿。财政筹资近50亿元,实施苏州古城保护示范、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河道截污清水等六大工程,加强环境提升整治。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出台市区生活垃圾处置区域环境补偿制度,支持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推动扬尘、工业废气和挥发性有毒气体治理,加快高污染老旧机动车淘汰。

五、严格财政监督,切实提升资金绩效

在财政监督上下足功夫,从体制机制上寻求突破创新,构建科学化精细化的财政管理监督体系,全面提高资金使用的绩效水平。

一是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体系。整合财政内部资源,加强处室横向协作,建立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到监督检查的全过程信息互通机制。发挥监督警示作用,2014年在省内率先出台财政监督约谈办法。配合开展“清风行动”专项督查,协助纪委、人社等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整合检查资源,建立与纪检、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协调机制,共同构建监督信息共享体系。

二是发挥财政投资评审作用。优化投资评审流程,实施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管,做好各类重点项目过程跟踪评审,严格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提高了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2012年以来审减、节约资金超过90亿元。

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推进绩效预算管理,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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