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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装配式,苏州市建筑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规划印发

发布日期:2021/12/18 12:40:54 浏览:305

业与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节能技术融合度不够。在创新方面比较活跃的“小而新”企业相对缺乏,大量中小企业缺乏创新活力。反映城市形象的精品工程很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节能技术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使用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6.产业工人不敷使用。建筑企业中存在人才队伍结构不够合理、人才流失、转型专业人才紧缺、整体素质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一些优秀企业转型中能力转型跟不上产品转型速度,缺少投融资管理型人才。建筑工人普遍文化程度低,年龄偏大,缺乏系统的技能培训和鉴定。现有实训基地无法满足建筑业从业者素质提升需求。

(三)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总体上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增速放缓,结构优化,动力转型,房地产市场持续宏观调控,对建筑业传统市场影响日益显现;国家积极扩大内需、加大投资力度、推进新基础设施建设也为建筑业带来新机遇。综合判断,建筑业发展总体上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着市场风险增多、发展速度放缓的严峻挑战。

1.机遇。一是长三角一体化、沪苏同城化、城乡融合化、全装修住房、绿色建筑和城市更新带来强大市场需求。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深入推进,带来大量区域互联互通的铁路、公路、轨交、港口规划与建设以及内部路网的提升改造工程;城乡融合战略推动下,覆盖城乡的公路、电力、天然气、供水、信息、物流和垃圾污水收集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镇村建设皆带来新的市场机遇。坚持“房住不炒”宏观调控下,土地拍卖和商品房建设增速放缓,商品房市场降温明显,房地产对建筑业产值的贡献率下降,但是城镇化发展还在持续,城镇落户限制放松带来住房需求长期存在,商品房推行全装修成品交房,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形成对建筑业产值有力支撑。随着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升级,城市地下管廊建设、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也将带来巨大的市场。此外,后疫情时代传统办公模式的变化、行业新标准的出台、对建筑材料供应的配套服务要求的提高以及大量公共卫生类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都可能会给建筑业发展带来更多机会。二是新型建筑工业化带来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新动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明确提出新型建筑工业化,确定了系统化集成设计、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精益化施工、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创新组织管理模式、科技支撑、专业人才培育等重点。国家强力推动和各地的快速落实,将加快形成建筑工业化发展氛围,突破关键技术,降低成本,突破市场瓶颈,促进建筑工业化的加速发展。三是智能建造和智慧建筑为建筑业拓展了新方向。借助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能 建筑”将给建筑业带来一场新的革命。全国各地都将加大建筑业服务和决策信息系统和平台的建设,加快推进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应用,形成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市场监管机制,提高建筑行业公共服务能力和监管效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业将加速融合推进智能建造、智慧建筑的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3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要求加大智能建造在工厂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四是持续优化的市场环境是建筑业做大做强的有力保障。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战略、“一带一路”战略为建筑业“走出去”提供了良好机遇。国家和省市营商环境改革的强力政策推动,使得建筑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各地建筑市场将逐步放开,良好市场环境有助于形成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专业特色企业做特做精、产业联盟进一步发展的市场格局。疫情中后期,中央多部委和各地陆续推出政策、加速推动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加快项目审批速度,鼓励新投资项目利落地等利好也为建筑业近中期发展提供了有利环境。五是产业协同发展有利于提升建筑产业竞争力。我市在电子信息制造业等支柱产业的基础上,正在培育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领域,这为建筑业与制造业产业融合、协同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电子信息产业以及智能制造的蓬勃发展,有利于我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与高端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智能建造技术,推动生产装备、施工设备的智能化升级,在智能家居、智能办公、楼宇自动化系统等方面培育具有产业竞争力的新业态。

2.挑战。一是市场竞争激烈挤压本地企业发展空间。一方面,国际市场大幅波动,房地产调控带来的需求下滑,都在压缩传统市场空间;另一方面,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我市建筑市场开放,中建、上建等一批拥有高资质的外地大型建筑企业与我市签约合作,给本地建筑业企业带来新的挑战;再者,放管服背景下,资质审批“承诺制”造成大量中小企业涌现。在市场竞争中,我市建筑企业资质相对较低、规模较小、数量多,生存与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二是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形成新的压力。随着新型建筑工业化成为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方向,我市建筑企业在尚未完成规模竞争优势的情况下,就已面临转型升级的压力。虽然有部分企业在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等领域进行了探索,但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这些企业同样面临极大的转型升级压力。近几年,国家为了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要求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使用绿色建材,降低建筑消耗,减少环境污染,建立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这些举措对建筑企业在施工工艺、成本控制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人力资源、创新能力不足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力资源质量、提高新型建筑工业化水平是我市建筑产业做大做强的关键。在机械化、装备化等工业化建筑基础薄弱的情况下,我市建筑业中高端人才不足、科技创新能力偏弱、产业工人缺乏将成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障碍。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要求,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抢抓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战略机遇,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推动实施新型组织方式和建造方式,强化全产业链竞争优势,积极补齐人才资源短板,狠抓品质和质量安全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拓展国内国际市场,实践“苏州建造、现代建造”,实现真正“建筑强市”。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建筑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基本建成建筑产业全产业链,新型建造方式取得突破,绿色建造、智能建造处于全省领先水平;龙头骨干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企业技术水平和建造资质明显提高,建筑企业竞争优势和“苏州建造”品牌优势显著增强;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以政策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目标的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完善;建筑产业市场环境不断优化,监管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完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建筑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具体目标

1.规模结构。建筑业规模大幅提升,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升至5,建筑业总产值突破6000亿元,占全省建筑业总产值比例提升到12。综合资质企业达到10家,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领军企业达到15家。主营业务收入超过400亿元和超100亿元企业分别达到2家和10家,形成以龙头骨干企业为核心、上下游产业链完整的产业集群。

2.产业升级。加快推进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2025年末,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成品化住房占新建商品住宅70,装配化装修占成品住房比例达到30。培育形成具有苏州特色的智能建造新业态。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75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能效水平力争提升30,大中型项目BIM应用率达70。

3.人才队伍。培养一批优秀企业家、高素质的技术及管理专家和能工巧匠,培养和引进一批国内知名专家,以及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复合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形成结构合理、素质精良、数量充足的人才队伍。技经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40,中级工以上建筑产业工人达到30万人。

4.品牌培育。打造精品工程,走品牌发展之路,创建自有特色品牌,形成“苏州建造”品牌竞争优势。“十四五”期间,争创“鲁班奖”优质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22项,省级优质奖项200项以上。

5.质量安全。坚持质量优先,质量安全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稳步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智慧监管平台;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成绩,建筑工程品质持续提升。大力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和安全监管信息化,规模以上建设工程智慧工地覆盖率达100。

表1苏州市建筑产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规划主要指标(2021-2025年)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结构,提升行业竞争优势

强化龙头企业培育和引进,补齐产业链短板,持续壮大优势产业,形成特色鲜明、链条完整、优势互补的现代建筑产业体系。

1.支持企业发展。坚持培优扶强,着力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资产规模大、社会信誉好,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骨干企业。支持骨干企业以产权为纽带,通过跨地区跨行业收购、兼并、重组、股份合作等形式整合资源、做大做强,优化业务,解决承揽工程、融通资金、分担风险、提高效益等难题,加快培育一批资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管理水平高、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鼓励有条件的骨干企业向建筑业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发展成为集投资、设计、施工、生产为一体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培育能够打通全产业链的核心骨干企业团队。支持建筑业企业挂牌上市,加快推进有条件的骨干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积极争取上市机会。支持已上市建筑企业通过融资增强市场竞争优势,形成示范效应。鼓励骨干企业学习央企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主动和央企、国企结成联合体,参加本市和长三角大型项目投标,扩大企业影响力,提升经营管理能力。

2.引进龙头企业。充分发挥我市人文、地理、营商环境、市场规模等综合优势,招引一批综合实力强、技术含量高的企业到我市设立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大力引进高资质、实力强的大型建筑业企业。积极吸引大型建筑业企业将总部基地落户,或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开展经营活动。持续做好与中建集团战略合作的跟踪服务,共谋央、地协同发展。积极推进苏州与中建集团战略合作协议落地,争取更多中建集团分支公司、功能型总部落地苏州。围绕提升资质水平目标,设置有吸引力的优惠条件和奖励标准,争取引进2-3家有综合资质的企业落户。

3.促进产业壮大。支持建筑装饰业加强研发设计,持续做大做强“苏州建筑装饰”品牌。支持达到一定规模的装饰装修项目单独发包。进一步擦亮苏州园林古建品牌,加大对香山帮传统营造技艺的传承保护,支持我市历史名城保护、历史街区改造、传统村镇改造、古典园林修缮、控保建筑修缮、新建园林、重要仿古风貌景观等项目,采用香山帮传统营造技艺。

(二)多方着力,积极拓展市场空间

支持建筑企业深耕本地市场、参与新兴市场、鼓励开拓外埠市场,不断提高本地建筑业企业在国内外建筑市场的占有份额和“苏州建造”的影响力。

1.支持企业深耕本地市场。有序推进建筑业企业参加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实施建筑业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试点工作,逐步增加试点企业数量,鼓励本地更多有实力的骨干企业进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稳步增加轨道交通建设施工、监理标段数量。鼓励企业在新基建、新城建领域开辟的战略蓝海。采取措施,鼓励房地产开发项目优先选择注册地在我市且信用良好的建筑企业施工建设。支持本地企业在公共建筑工程、科技含量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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