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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推进“互联网 ”行动实施意见》正式发布

发布日期:2016/12/9 2:01:27 浏览:1449

算关键技术研发、数据中心和云服务的推广,倡导中小企业购买云服务;实施移动互联网示范工程,支持移动互联网与传统商业形态融合创新;实施大数据创新工程,支持大数据技术面向行业、政府和最终用户的应用;推进物联网应用提升工程,推动物联网技术在智能硬件、工业现场、终端装备等产品上的应用;推进服务平台工程建设,打造工业云制造资源共享平台、产业电商平台。(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三)优化产业发展支撑环境

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和市级园区,建设工业互联网、互联网金融、互联网教育等互联网产业基地和集聚区,打造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推动中国软件名城建设,发挥政策资源优势,推动互联网产业做大做强;成立工业互联网推进联盟、大数据产业联盟等“互联网+”产业联盟,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建立本市互联网创新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互联网创业企业提供政策、资金、场地、人才等方面的综合服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与传统企业合作,抱团出海,构建跨境产业链体系,巩固和扩大全球市场,增强全球竞争力;搭建互联网创新宣传平台,培育树立一批上海“互联网+”企业产品和服务品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信息消费城市,举办信息消费节,搭建互联网企业和产品展销平台,形成上海“互联网+”的品牌效应。(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

(四)构建跨界融合标准体系

研究和调整不适应“互联网+”发展和管理需求的政策法规和标准,推进“互联网+”融合标准体系的构建和实施;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互联网+”团体标准;加快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跨界融合的标准制定,推动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及实施;制定适应相关部门管理需要的各领域基本服务规范,鼓励服务企业制定并公开企业服务标准;加强融合领域关键环节专利护航,加大对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知识产权服务附加值。(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量技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政府法制办)

(五)拓宽互联网企业融资渠道

鼓励处于不同成长阶段的“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地方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围绕“四新经济”推荐一批行业创新、发展有一定规模的优秀企业,参与战略新兴版上市;引导银行、基金、小额贷款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本市“互联网+”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小额贷款等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贷款;由政府基金引导,吸引投资企业、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共同参与,形成百亿元规模的“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互联网产业投资联盟和协会,按照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运作方式,为本市互联网企业提供多样化投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上海保监局)

(六)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和安全保障

深化宽带城市、无线城市、通信枢纽建设,实施下一代互联网(IPv6)升级、软件定义网络(SDN)、网络功能虚拟化(NFV),提供更加面向终端用户,异构、泛在、灵活的网络接入,为“互联网+”提供高速可靠的基础网络支撑;落实风险评估、等级保护、安全测评、应急管理等监管制度和相关国家标准,强化“互联网+”关键领域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建立覆盖数据采集、处理、流通、应用等环节的安全评估和审查机制,强化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确保数据安全;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应用示范,提高“互联网+”安全核心技术、产品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全民网络安全意识,积极营造安全可信、文明守法的网络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

(七)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效

完善上海市政府数据服务网,形成政务数据资源对外开放的统一门户,促进社会各方对政务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建设面向政府公共服务的大数据平台,提供基于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汇聚的数据资源,为辅助决策、统计分析、业务管理等方面提供大数据支撑;深化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功能,建设网上政务大厅;创新政府购买服务等PPP商业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承担政府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持续改进和提升政府信息化水平,提高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效率;汇聚政府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资源,通过电脑、手机、数字电视等渠道,为市民提供社会保障、医疗健康、交通出行、公用事业等服务;完善政府公共服务效果的跟踪反馈评价机制,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效率和品质,进而提高公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信息化委)

(八)引进和培养行业人才

探索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引进和培养并举,集聚具有国际视野的产业人才,构筑人才高地;鼓励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建立“互联网+”人才实训基地,开办“互联网+”行业转型升级高级研修班;鼓励企业建立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着力在高端架构师、主创设计、战略规划、创业辅导等领域培育各类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全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开发贯穿互联网创业全过程的教育课程,培养创新意识。(责任单位: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上海市推进“互联网 ”行动实施意见》正式发布》相关参考资料:
上海市三年行动计划、互联网 行动计划、互联网 行动 发布、互联网 推进、福建 互联网 行动、互联网 行动机会、加快推进互联网、互联网 行动战略、互联网 行动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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