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当期利润总额8,829.63万元。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28证券简称:茂业商业编号:临2023-015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及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后的相关准则和规定实施,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28证券简称:茂业商业编号:临2023-007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现场会议监事2人,以通讯方式参会监事1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在充分考虑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的现金分红水平利润分配预案,目的是为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速度,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各个方面规范、严格、充分、有效,总体上符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此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决议中第一、二、三、四、八项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28证券简称:茂业商业编号:临2023-009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50,672,480.7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31,982,54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9,797,381.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2022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76.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