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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8/17 9:26:48 浏览:879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网站等中国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公司目前无持股50以上的投资者,无投资者持有表决权比例超过30,未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未有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未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形,因此认为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目前无持股50以上的投资者,无投资者持有表决权比例超过30,未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未有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未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形,因此认为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呈现复苏乏力的态势,国内宏观经济继续处于探底的过程,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以及缓速器整体行业不景气、市场竞争加剧、国家新能源政策冲击等诸多挑战,公司始终坚持董事会制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整合内外部资源,不断加强营销体系建设,加深既有客户的合作,并加大新市场的开拓力度,加大新产品的开发和技术储备,持续进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以新产品、新工艺不断强化公司市场优势,加强风险管控,夯实基础工作,严格控制各项管理流程和成本费用,实现降本增效,报告期内,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取得平稳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67.01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24.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2.94万元,与上年同比上升17.07。

(二)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2016年初公司管理层制定了年度经营计划,制定“抓市场,两手都强;抓内控,保质保量;抓管理,降本增效。”的经营方针。“稳定终端业务,加大客车厂业务拓展力度;狠抓出口业务订单”作为公司的重点工作。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受整体行业不景气、市场竞争加剧、产品销售单价下降、国家新能源政策冲击等不利因素的影响,2016年公司产品销量及销售金额较上年同期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滑。201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867.01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24.13,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力度,加强科技创新、提高产品技术含量,进一步提升对电涡流缓速器的维护和匹配;通过节约采购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工艺水平等手段,生产部在保证订单交付准时性的同时,严格控制公司材料库存量;2016年公司进一步优化流程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强化了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提高公司产品的质量保证;公司进一步完善行政后勤工作,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严格管控成本和费用,强化内部管理工作。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213证券简称:特尔佳公告编号:2016-029

深圳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6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许锦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3名(董事凌兆蔚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以书面形式委托独立董事王苏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独立董事范晴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以书面形式委托独立董事王苏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和的议案》。

《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6年8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请投资者注意查询。

2、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审计费用为5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6年8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13证券简称:特尔佳公告编号:2016-030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6年8月12日在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第三届监事会主席温胜波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昱波先生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做出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和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13证券简称:特尔佳公告编号:2016-033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6年9月12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3、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9月12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11日至2016年9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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