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964,491,59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是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以及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城市燃气供应和废水处理等。结合主业特点,公司确立了“安全至上、成本领先、效益为本、环境友好”的经营理念,打造“责任能源、实力能源、环保能源、和谐能源”,在追求企业和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同时,积极倡导低碳能源发展模式,实现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按照公司“两个战略定位”,即坚持绿色环保特色经营,做全国低碳清洁电力供应商的领跑者;做强做大能源环保产业,做城市固体废物综合解决方案的技术提供商和投资商。近年来公司积极推进结构优化,加快产业布局和区域布局,新能源和环保产业取得了快速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投产控股装机容量747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381万千瓦,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天然气发电209万千瓦,包括在珠三角地区的189万千瓦及实施“走出去”战略在西非加纳投资发电的20万千瓦;水电71万千瓦,主要分布在浙江、福建、四川和云南地区;风电42万千瓦,主要在内蒙古和华东区域;光伏发电30万千瓦,主要在华东和内蒙古地区;垃圾发电14万千瓦。另有一批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在建,结构调整卓见成效。固废处理产业已投产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7,050吨/日,年处理垃圾量约260万吨。有多个垃圾发电项目在建或开展前期工作,处理能力超过10,000吨/日。城市燃气方面,目前运营惠州市的城市燃气,2015年供气量约6,500万立方米;取得了潮州市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
2015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电力供需形势转为宽松,电力生产消费增长明显减速。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2015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0.5、增速同比回落3.3个百分点。展望未来,预计短期内电力消费增速仍将维持低速增长。从环保产业市场来看,我国固废处理行业还处于发展期,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还不够高,农村生活垃圾也有较紧迫的无害化处理需求,我国固废处理产业无论是存量市场还是增量市场,前景都比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审时度势,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以及环保产业,注重成本控制,认真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继续保持较高盈利水平,在全国电力行业和环保行业中处于较好水平。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尚华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而尚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电力开发公司25的股权,因此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间接持有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25的权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直接持有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0.23的权益,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3.11的权益,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0.49的权益。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电力生产消费也呈现新常态特征。电力供应结构持续优化,电力消费增速放缓、结构不断调整,电力消费增长主要动力呈现由高耗能向新兴产业、服务业和居民生活用电转换,电力供需形势由偏紧转为宽松。2015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5.5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5,增速同比回落3.3个百分点,全年新增发电装机容量创历史最高水平,年底发电装机达到15.1亿千瓦、供应能力充足,火电发电量负增长、利用小时降至4,329小时。全国电力供需进一步宽松、部分地区富余。
2015年,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5,3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4,其中工业用电量同比下降0.41;省内发电量同比下降0.42,其中火电下降2.8,水电下降0.3;外购电量同比增长6.77。
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30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0亿元,按年末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0.45元。截至2015年末,公司总资产580.6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7.11亿元。
2015年,公司所属电厂累计实现上网电量218.4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9.52。其中:燃煤电厂146.91亿千瓦时,燃机电厂49.05亿千瓦时,水电5.76亿千瓦时,风电6.18亿千瓦时,光伏发电2.22亿千瓦时,垃圾发电8.32亿千瓦时。公司所属燃煤电厂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4,138小时,同比减少607小时;燃机电厂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2,412小时,同比下降491小时;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1,591小时,同比增加45小时;光伏发电平均利用小时数1,255小时,同比减少101小时。环保公司全年处理生活垃圾259.74万吨,创历史新高。
2015年,公司积极应对电力体制改革,9月份注册成立了售电公司,组建了工作团队,积极跟踪、研究电力体制改革相关政策,着力进行客户培育和商业模式研究,并协同做好公司大用户直接交易工作。公司积极应对和落实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大力开展技术创新,节能减排成效卓著。项目发展和工程建设成绩喜人,新疆库尔勒2×35万千瓦和河北保定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进展顺利,光伏和风电项目不断开花结果,投产容量稳步增长,水电方面成功收购四川卧罗河10万千瓦项目和CPT公司50.5万千瓦容量,并参股大渡河双江口200万千瓦项目25股权。环保产业快速发展,广西桂林(1,500吨/日)、广东潮安(1,050吨/日)和山东单县(800吨/日)项目开工建设,一批项目在积极开展前期工作。废水处理方面成功进入煤化工浓盐水处理市场。燃气产业成功获得潮州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已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是√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是√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将库尔勒公司、卧罗河电力公司、CPT公司、邢台永联光伏公司、巴州科达能源有限公司共五家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时报告期内新设立售电公司、宿州市泗县深能环保有限公司、深圳市深能环保东部有限公司、潮州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单县深能环保有限公司、GENTEK公司、潮州深能燃气有限公司、深能保定公司、桂林市深能环保有限公司、深能北方(通辽)奈曼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深能北方(通辽)扎鲁特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共十一家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深圳妈湾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12月完成清算并予以注销,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27证券简称:深圳能源公告编号:2016-01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五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14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6年4月1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其中高自民董事长因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王慧农董事总经理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谷碧泉副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环保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减值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南山垃圾发电厂沥滤液处理系统和盐田垃圾发电厂沥滤液处理系统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环保公司拟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21,158,145.84元。
2、减值测试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南山垃圾发电厂沥滤液处理系统原值28,448,582.62元,已计提折旧6,585,918.57元,账面价值21,862,664.05元;盐田垃圾发电厂沥滤液处理系统原值593,732.84元,已计提折旧289,073.65元,账面价值304,659.19元。
经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南山垃圾发电厂沥滤液处理系统评估价值为980,227.40元,需计提减值准备20,882,436.65元;盐田垃圾发电厂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