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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指标!南京法院再居全省首位丨优化服务效能攻坚行动

发布日期:2024/4/16 12:09:47 浏览:15

来源时间为:2024-04-11

原创南小中

“法官,我们公司只是一时陷入困窘所以没有及时给员工发工资的,但是我们公司有好几项发明专利,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公司继续存续下去呢?”濒临破产的某小微企业负责人急切地向承办法官询问,希望法院帮助他们摆脱困境。

原来,这是一家经营环保新材料的高新技术小微企业,拥有6项注册商标和4项发明专利。因公司管理经营不善,未及时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了破产清算。

为帮助这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挽救价值的小微企业“起死回生”,玄武法院准确适用市法院出台的《关于推进小微企业破产保护的工作方案(试行)》,通过破产“柔性”司法,仅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促成各方达成破产和解协议。某小微企业全额清偿了债权人的债权。目前,该企业重新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涅槃重生”。

这是南京法院在破产审判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一幕。近年来,南京法院将破产审判工作融入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之中,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新成效。在近日反馈的2023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南京法院“办理破产”指标再次位居全省营商环境评价首位。

对标世界银行宜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商事破产”指标,提前谋划,在完善破产专门程序、提高破产配套制度质量、优化破产程序便利性、提升债权人参与度等方面迭代升级破产服务保障机制,增强破产服务保障的实效性,推动南京破产审判工作“走在前、做示范”。

在全国率先构建符合小微企业特点的涵盖破产清算、重整、和解全类型破产保护模式,通过简化破产流程、强化小微企业自救的积极性、强调“柔性”司法,为其提供简便、快捷和低成本的“友好型”破产程序,2023年全市法院审结小微企业破产案件843件。

根据预重整实践需求,进一步探索构建庭外重组和庭内重整衔接机制,规范预重整制度的适用。进一步规范破产案件债务人财产解除查封及处置等工作,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加强管理人制度机制建设,完善管理人选任、报酬确定等制度,指导市管理人协会制定债权审核指引,强化破产程序中的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责任等。

践行能动司法理念,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需求,在全省率先构建“市区两级全覆盖、重点领域全覆盖”的“1 N”府院联动机制基础上,推动成立全省首家企业破产公共服务中心。

打造“破产事务查询”系统,在全省率先完成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中的破产信息核查,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破产事务办理的“一站式”服务,让破产公共服务更便捷。有效归集涉破产企业信息,畅通管理人调查、接管、管理、处置破产财产等瓶颈,实质化保障管理人履职环境,让破产公共服务更全面。聚焦市场主体需求,为困境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量身提供破产司法服务,为债权人提供专业破产法律咨询服务,让破产公共服务更精准。通过强化场景应用驱动,与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同址办公、形成协同服务矩阵,发挥资深管理人专业能力及管理人协会行业惩戒力量,让破产公共服务更专业。

围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办理破产”指标要求,加强基层基础攻坚,深化指导实效。对重点法院进行上门走访,召开片区座谈会,对重点案件、关键问题进行“解剖麻雀”式调研,分析审判质效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对下帮扶指导力度。2023年,全市破产审判总体质效提升成效明显,破产案件受理数量和结案率稳步提升,均达到省评指标要求,相关经验被省法院推广。

培育优化破产审判质效指标的攻坚试点法院,指导重点法院争先创优,两家法院分别进入全省基层法院指标排名第一档、第二档,玄武法院一项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入选江苏法院2023年度司法改革案例。

供稿:南京破产法庭

排版:兰茜

原标题:《这项指标!南京法院再居全省首位丨优化服务效能攻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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