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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4/9 8:21:47 浏览:1470

(上接65版)

为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岱海发电)资金需求,优化其债务结构,岱海发电拟向北京京能源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京能租赁)办理4亿元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岱海发电拟以拥有的部分设备资产作为融资标的物,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向京能租赁融入4亿元资金。年租赁利息为4.5125(如基准利率进行调整,则以实际租金支付通知书为准),租赁期限3年,采取不等额本金按季支付租金方式。租赁期满后,岱海发电以10000元人民币购回融资标的物。

因公司与京能租赁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京能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京能源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县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8号1号楼5层501室-703

法定代表人:郭明星

注册资本:5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建筑工程设备、计算机及通讯设备;汽车租赁;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制毒化学品)、日用杂品;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

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10月17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租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能租赁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主要财务指标

京能租赁2015年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为2,155,251,138.51元,净资产为625,646,693.81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3,396,204.19元,净利润36,341,662.29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融资租赁以公司控股子公司岱海发电作为承租人主体,将其所拥有的#3机直接空冷凝汽器和#3汽轮机资产以4亿元出售给京能租赁,然后回租使用,租期结束后,岱海发电以10000元人民币购回上述租赁设备所有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岱海发电拥有的#3机直接空冷凝汽器和#3汽轮机

2、融资金额:4亿元

3、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岱海发电将其拥有的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给北京京能源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岱海发电继续对租赁物保留占有、使用权利。

在岱海发电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岱海发电按留购价格10000元人民币购回所有权。

4、租赁期限:3年(如提前还款,租赁期限以实际租赁天数为准)

5、租赁担保:无

6、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由租赁物成本与租赁利息构成,其中,租赁物成本为本次融资租赁购买租赁物价款4亿元与双方一致同意计入成本的费用之和,租金利息按本金余额计算,年租赁利息为4.5125(如基准利率进行调整,则以实际租金支付通知书为准)。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共12期。

7、租赁手续费:无

8、购回条件:租赁期满后,岱海发电以10000元人民币购回融资标的物。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方案符合国有企业融资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降本增效、提升盈利水平,为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方北京京能源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4亿元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拓宽筹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优化债务结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实施。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证券简称:京能电力公告编号:2016-27

证券代码:122319证券简称:13京能02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向控股子公司提供

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贷款额度:人民币2亿元。

●具体委托贷款利率、委托贷款期限:执行国家基准利率,附加

相应的委贷利息税费。贷款期限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为保障公司下属企业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宁热电)拟向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际电气)办理人民币2亿元的委托贷款。

因公司与国际电气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华宁热电与国际电气开展的委托贷款业务属于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借款方基本情况

(1)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0号(北厂院内)

法定代表人:昝荣师

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销售包装食品、煤炭。一般经营项目:电站、热力设备制造、检修、维护;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电站投资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销售机械电器设备,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建筑材料,钢材,医疗器械,橡胶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承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设备招标业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公司成立日期:1998年5月

2、财务状况

国际电气2015年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为1,179,747,273.98元,净资产784,085,748.27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8,898,097.85元,净利润104,707,911.55元。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方案符合国有企业融资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降本增效、提升盈利水平。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方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人民币2亿元的委托贷款,用以置换华宁热电利率较高的银行贷款。本项关联交易对交易各方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笔委托贷款执行国家基准利率,附加相应的委贷利息税费,收费标准符合市场同期平均水平,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实施。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证券简称:京能电力公告编号:2016-28

证券代码:122319证券简称:13京能02

关于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拟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财务)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京能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业务。

2、京能财务应公司的要求为公司(包括公司确认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附属公司)发放贷款。

3、京能财务按照公司需要及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司提供转账结算服务。

4、公司需要以下金融服务时,可交由京能财务办理(如在甲方经营范围内):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保险代理;提供担保;票据承兑与贴现;融资租赁;企业债券承销;乙方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等。甲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交易金额及协议有效期:协议约定就存款服务而言,公司(包括公司确认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附属公司)在京能财务的最高存款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且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50。本协议有效期三年。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了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利率、存款余额等内容。该协议签署日期为2013年5月3日,协议期限为三年。

鉴于该协议即将到期,结合公司未来资金需求情况,经与财务公司协商,拟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内容与2013年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一致。

该议案已经2016年4月7日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国忱

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6号CBD国际大厦23层。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财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能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资产总额:1,672,370.99万元,净资产:363,155.67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66,713.87万元,净利润:26,763.33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

1、将公司闲置的流动资金等存入公司在京能财务开立的账户,京能财务应按不低于规定的同期存款利率向公司支付存款利息。

2、公司从京能财务获得的贷款,应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京能财务支付利息。

3、公司从京能财务获得其他的金融服务时,京能财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的发展,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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