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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优化升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全业务全时空

发布日期:2020/12/6 21:05:37 浏览:265

来源时间为:2020-12-05

吉林省优化升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全业务全时空作者:丛玉霞编辑:刘梦晓来源:本台全媒体资讯中心2020-12-0507:36校对:王佳尧审核:金可红

日前,吉林省启动公共法律服务“省市一体化”新型运行管理机制,4号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对这一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公共法律服务“省市一体化”新型运行管理机制,是吉林省司法厅和长春市司法局本着共建和资源共享原则,充分运用智能化和信息化技术,整合全省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人民调解、司法所等法律服务资源,创新建立的公共法律服务运行管理机制,让人民群众获取法律服务的途径更加便捷。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李奇表示:“通过我们新的机制,让老百姓随时随地随身都能获取到他需要的法律服务,主要是为了在全社会营造一个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环境,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在全社会能够蔚然成风。”

目前,这一机制平台已经投入运行,正在持续健全和完善服务功能,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热线和实体平台,无偿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人民调解服务、法律援助服务、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智能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查询服务。省司法厅副厅长邓健表示:“可以通过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通过登录吉林法律服务网获取查询等服务。人民调解组织可以依申请或主动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疏导,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符合条件的调解协议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具有强制执行力。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人,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者安排人员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律师服务。全省实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每个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均配备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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