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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布日期:2016/10/23 14:49:57 浏览:2381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将该权益性投资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5年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2014年末增加3,896.00万元,增幅69.57,主要系本期增加股权投资所致。

(2)长期股权投资

除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人的长期股权投资为对联营公司的投资。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占资产总额比例较小,2015年1月,发行人以现金收购宣力控股剩余5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宣力控股100股权,纳入合并子公司范围。

(3)固定资产

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运输设备等。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原值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合计占固定资产原值比例均在97以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增加主要原因为发行人业务规模扩大新建的生产车间、生产线以及新增合并的子公司固定资产。

201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原值较2013年末增加6,701.91万元,增幅为7.51,主要为子公司天顺欧洲2014年2月出资2,950万丹麦克朗收购GARDITA/S和Anpartsselskabet位于丹麦埃斯比约(Esbjerg)用于工业产品表面处理工厂的经营性资产,包括土地及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

发行人依据自身业务特点和资产的实际状况制定了合理的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政策。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按照稳健性原则对各类资产的减值准备情况进行了核查。2014年受总部经营策略调整,沈阳天顺和连云港天顺停产。2014年末发行人对沈阳天顺、连云港天顺相关风电设备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对沈阳天顺设备类固定资产计提了683.91万元资产减值准备,账面仅剩10残值。2015年末发行人对连云港天顺设备类固定资产计提了1,554.25万元资产减值准备,账面仅剩10残值。

(4)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主要为发行人正在施工及尚未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风电场工程。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14年末增加64,850.06万元,增长幅度为8734.49。本期内增加主要由于子公司哈密风电三塘湖风电场项目开工建设投入64,438.86万元。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共有3个在建风电场。

(5)无形资产

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以及少量电脑软件等。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的原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较2014年末减少713.31万元,降幅5.57,主要因太仓港区调整规划需要,收回公司一宗面积为62,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1,783.20万元。

(6)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201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为子公司天顺新能源购置土地使用权预付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发行人已于2015年8月3日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后转为无形资产。

2015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相比2014年末增加较多,主要为新建风电场项目所预付的测风、编制可研报告等风电场开发的前期费用。

(二)负债情况分析

发行人的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长期负债等组成。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负债总额为233,396.28万元,较2013年末增加129,424.77万元,增幅为124.48,负债规模的增长是与发行人不断扩张的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为满足业务快速增长的需要,主要通过应收票据贴现、延长供应商付款期限、增加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途径实现。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66,709.38万元、47,251.62万元和44,117.75万元。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从2013年末35,050.95万元增加到2015年末92,177.52万元,增幅162.98。负债的增加使得资产负债率快速升高,合并层面资产负债率从2013年末35.51上升到2015年末50.27。与银行借款相应支付的利息逐年递增,报告期内利息支出分别为956.33万元、1,425.68万元和4,414.42万元。

发行人报告期内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从结构上看,2013年和2014年,流动负债占发行人负债总额的比例保持在99以上,这主要是由于风电设备制造行业及发行人融资结构的特性决定的,也是和发行人以流动资产为主的资产结构相适应的。除自有资金以外,发行人主要通过短期借款来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2015年,发行人为哈密三塘湖风电场等项目建设,筹集了长期借款,非流动负债的占比大幅上升。

1、短期负债情况分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以1,243.11万美元出口商业发票为质押取得990万美元质押借款;子公司天顺新加坡以天顺新能源担保取得2,000万欧元借款;子公司天顺欧洲以土地及固定资产抵押取得3,859.32万丹麦克朗的抵押借款。

(2)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采购货款、运输费等。应付票据为以票据形式支付的采购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通常根据风塔订单情况向上游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组织生产,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的变动主要受到发行人风塔生产进度及与供应商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影响。应付款项主要为与钢材、法兰等供应商尚未结算的货款。

2015年,风电行业国际国内市场景气,发行人来自国外和国内的订单相较去年同期均大幅增加,相应的原材料采购金额和期末应付款项金额较上期出现大幅增长。另外,发行人将开立票据期限由3个月延长至6个月。

(3)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主要为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对部分用户在发货前收取合同款项的一定比例作为预收款。报告期各期末的预收账款分别为2,757.71万元、5,379.46万元和3,252.15万元。

2015年末,发行人预收账款余额较2014年末减少2,127.31万元,降幅39.55,主要系年初预收货款项目本年实现销售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主要包括应付职工的工资以及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1,540.06万元、1,178.51万元和2,369.99万元。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中无属于拖欠性质的款项。

(5)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主要由应交企业所得税、应交增值税、应交个人所得税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交税费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4年末,应付增值税较2014年末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期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资产所致。

2015年末,应交增值税、应交企业所得税相比2014年末有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2015年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相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使得计提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6)应付利息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利息余额分别为127.23万元、159.02万元和99.98万元。该项余额主要为当期已计息但银行尚未划扣的利息余额。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为56,698.77万元,相比2014年末增加较多,主要为与中信金融租赁往来款。2015年7月31日、2015年12月16日,发行人子公司哈密风电与中信金融租赁分别签订编号为CITICFL-C-2015-0005号、CITICFL-C-2015-0059的《融资租赁合同》,哈密风电作为承租人,对200套风电设备进行融资,总额120,000万元,中信金融租赁委托哈密风电进行设备的采购等事宜。截至2015年12月31日,设备尚未采购完成,剩余资金计入往来款。

2、长期负债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2013年至2014年发行人的负债总额中绝大部分为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的平均占比不到1。2015年,发行人增加了长期融资。非流动负债中,主要为长期借款。

单位:万元

(1)长期借款

2015年末,长期借款余额相比2014年末增加29,000万元,主要为子公司天顺新能源以账面价值为21,967.59万元的机械设备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获得融资款20,000.00万元。

(2)递延收益

2014年末、2015年末递延收益分别为604.14万元、2,388.73万元,均为已开票暂未确认收入的销售。

(三)现金流量分析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113,431.79万元、164,546.75万元和204,229.77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是公司风塔及零部件销售预收款和应收账款回款,报告期各期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103,921.74万元、147,986.39万元和170,321.95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原材料采购、员工薪酬支付的现金。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0,804.29万元、-893.72万元和-136,480.43万元。

由于2012-2013年是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主要阶段,2013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净额为-90,804.29万元。2015年,发行人新投资的哈密三塘湖风电场项目投资增加较多。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资本性支出,反映出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生产规模扩张投资较大的情况。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0,695.91万元、-27,053.181万元和131,177.2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的来源主要为银行借款、设备融资租赁。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流出均较大,系向银行短期借款、偿还银行借款及设备融资租赁所致。2015年,发行人子公司哈密风电与中信金融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成本120,000万元。截至2015年末,已收到120,000万元,并支付部分设备采购款,使得2015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相比报告期以前年度大幅增加。

随着公司新能源运营战略目标的实施,公司自身现金流量难以满足公司风电场开工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以及偿还银行借款和设备融资租赁的需求增加,公司仍需要通过直接和间接融资手段筹集资金以满足公司的发展需求。(四)偿债能力分析

1、纵向分析

报告期内,反映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的相关指标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75、1.90和1.34,速动比率分别为1.52、1.53和1.19,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2.26、15.17和9.12,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5.51、32.12和50.27,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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