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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发布日期:2016/7/10 4:15:14 浏览:2247

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及其他合格投资者、自然人等特定对象,全部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10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申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年7月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5.96元/股。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7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13,1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8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9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发行完成之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2016年7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自查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7月5日刊登《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监事孟莉莉女士未参与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监事孟莉莉女士未参与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监事会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认真核实后,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7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监事孟莉莉女士未参与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7月5日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股票代码:002138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2016年7月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激励计划》中作如下释义:

二、《激励计划》的目的

1、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

2、倡导以价值为导向的绩效文化,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者和重要骨干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核心技术及骨干业务人员。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效结合在一起。

3、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三、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对符合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经公司董事会审查,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在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之内。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

1、中高层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

3、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公司上述激励对象除袁聪为持股5以上股东袁金钰之子外,无其他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其配偶或直系近亲属。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四、《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股票种类和数量

(一)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顺络电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1,502万股股票。

(二)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种类、数量、占比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不超过1,502万股顺络股票(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占本激励计划首次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740,938,814股的2.03。

五、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人数为3,137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252人,占公司总人数的8.03。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02万股,分配情况如下:

1、激励对象的实际获授数量由其实际购买数量确定。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上述激励对象均未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除袁聪为持股5以上股东袁金钰之子外,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其配偶或直系近亲属。

3、持股5以上股东袁金钰之子袁聪为公司之美国全资子公司市场开拓客户经理,属于公司的骨干营销人员,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份7万股,占标的股票总量的0.4698,其本次拟获授的权益与其所任职务相匹配。

六、《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及授予方式、锁定期、解锁期及相关限售规定

(一)有效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的48个月。

(二)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应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30日内,届时由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本计划实施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并对本计划继续实施有实质影响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本计划进行调整。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内;

(2)公司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3)公司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以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三)锁定期

自授予日起的12个月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及限制性股票未解锁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该等股票应有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和自由支配该等股票获得的现金分红的权力等。但锁定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股利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股利锁定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四)解锁期及相关限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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