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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 13:12:47 浏览:55

来源时间为:2022-12-12

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统计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驻深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年报及定期报表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深圳市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现将深圳市统计局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执行相关行业、专业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填报各项指标。各级统计机构要严格贯彻执行各项专业统计报表制度,切实维护统计制度的严肃性,不得擅自变更调查内容,加强对统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统计调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调查对象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填报数据,确保统计调查人员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数据造假,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月31日。

深圳市统计局

2022年11月30日

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

一、总体说明

(一)本文未提及修订内容的各项报表制度继续执行,所列文号改为“国统字〔2022〕90号”。

(二)各制度报表时间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适当调整。

(三)规范部分制度的总说明、调查方案、表底说明和指标解释。

二、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以下内容不另行在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制度修订中说明。

(一)总说明。

1.充分应用“五证合一”成果,调整调查单位确定内容。增加“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可从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并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供”。

2.统计范围及调查单位确定中增加“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96号)第十条规定的百货零售业和超级市场零售业法人单位跨省分支机构,应依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跨省分支机构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统办字〔2013〕35号)规定申请视同法人单位统计”。

3.统计范围及调查单位确定中汽车整车制造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视同法人单位认定的有关表述改为“3.汽车整车制造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视同法人单位按经营地在地原则进行统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跨省(区、市)汽车整车制造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视同法人单位按经营地在地原则进行统计,有义务按照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有关要求,及时在经营地所在统计机构申报纳入一套表统计调查范围,独立报送统计数据。(1)主营业务为汽车整车制造(汽车整车制造收入占企业总收入50以上);(2)拥有汽车整车制造资质和汽车整车制造生产线;(3)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产业活动单位无论是否纳入一套表调查单位库,法人单位报送数据均不得包含以上跨省(区、市)产业活动单位数据”。

(二)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201-1表)。

1.更新“零售业态(E02)”(见附表1)。

2.增加“C02建筑业企业新资质编码(若已更换最新资质证书,按新资质再次填写)”。

(三)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

1.“本季”“1-本季”改为本季各月,一季度分别填写1月、2月、3月数据,二季度分别填写4月、5月、6月数据,三季度分别填写7月、8月、9月数据,四季度免报。

2.“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下增加其中项“一次性奖金或补发工资”。

(四)财务状况。

1.“信用减值损失”改为“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记)”,“资产减值损失”改为“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记)”。

2.取消“财务状况(非成本费用调查单位填报)”(B103-1表)。

3.“工业企业成本费用”(B103-2表)改为“财务状况(成本费用)”(B103表),统计范围为全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增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记)”“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记)”。

4.“财务状况”(F103表),增加“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记)”。

(五)生产经营。

1.“规模以上工业产品产量目录”,“石灰”下增加其中项“生石灰”;“铁合金”下增加其中项“锰铁合金”“铬铁合金”;“锂离子电池”下增加其中项“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取消“十种有色金属”下其中项“汞”;“硅”改为“工业硅”,作为“十种有色金属”其中项。

2.“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4-1表),增加“九、本年新签智能建造工程项目合同额*”“其中:新签运用BIM技术的合同额*”,加*指标仅四季度填报。

3.“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目录”,取消“07食用植物油、08猪肉、09牛肉、10羊肉、11禽肉、12鲜蛋、13彩色电视机、14家用电冰箱、15房间空调器、16电脑(微型计算机)、19钢材、20铜、21铝、22水泥、23化学肥料、24化学农药”。

4.“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X204-1表),“项目基本情况”中增加“保障性住房情况”,设置“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其他”分组;增加“配建项目中所占比重”;增加“期末项目建设状态”,设置“在建”“缓建”“停建”“竣工在售”“竣工已售磬”分组;增加“房地产集团企业目录”;“项目投资完成情况”中增加“本月完成投资”;“项目房屋面积施工、销售及待售情况”中增加“可售面积”“其中:待售面积”。

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和土地情况”(X204-2表),取消“本年土地购置面积”“本年土地成交价款”。

(六)能源和水消费。

“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费情况目录”,取消“1760吨桑蚕丝综合能耗、2610单位烧碱生产综合能耗(隔膜法42)、2611单位烧碱生产耗交流电(隔膜法42)、2613单位烧碱生产综合能耗(隔膜法96)、2614单位烧碱生产耗交流电(隔膜法96)”。

(七)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表),“项目基本情况”中“是否为PPP项目”改为“是否为政府专项债项目”;“项目投资情况”中“本年完成投资”下增加“本月完成投资”,“其中:住宅”改为仅12月月报填报;“债券”改为“其中:债券”,作为“其他资金来源”其中项。

(八)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

“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109表),表名改为“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并调整报表(见附表2)。

(九)生产经营景气问卷。

1.“生产经营景气状况”(B210表),增加“本季度盈利比上季度”“本季度企业接到的产品订货量比上季度”“本季度利润变动主要影响因素”“对下季度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的合理预期”;“预计下季度企业用工计划比去年同期”改为“预计下季度企业用工计划比本季度”;“下季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比去年同期”改为“下季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比本季度”。

2.“生产经营景气状况”(C210表),“本季度新签订工程合同额”改为“本季度新签订工程合同额比上季度”,选项为“增加、持平、减少”;“下季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比去年同期”改为“下季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比本季度”。

3.“生产经营景气状况”(E210表、S210表),增加“本季度接到的业务预定量比上季度”,选项为“增加、持平、减少”;“下季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比去年同期”改为“下季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比本季度”。

4.“生产经营景气状况”(X210表),“本季度商品房预售面积”改为“本季度商品房预售面积比上季度”,选项为“增加、持平、减少”;“下季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比去年同期”改为“下季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比本季度”。

5.“生产经营景气状况”(F210表),取消“本季度企业外部融资情况及主要来源”“您认为国家哪些政策还有待改进,请注明”;“本季度接到的业务预定量”改为“本季度接到的业务预定量比上季度”,选项为“增加、持平、减少”;“受益的政策措施有哪些”修改选项;“下季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比去年同期”改为“下季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比本季度”。

三、“四下”单位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一)“‘四下’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17表),统计范围不再包括“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门类;取消“四、当年专利申请数”“其中:发明专利”。

(二)“四下”企业创新情况(118表)增加2个开放性主观题,追问具体创新实现相关的问题与建议。

(三)“‘四下’企业调查问卷”(220表),“预计下报告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同比增速)比本报告期会”改为“预计下报告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比本报告期会”;“本报告期企业享受到的政策优惠(多选)”修改选项;增加3个机动问题。

(四)“‘四下’企业财务状况”(214表),取消“自年初开始本年新签合同总额(建筑业单位填报)”。

四、国民经济核算统计报表制度

(一)总说明,“本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一部分”改为“本制度是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一部分”。

(二)“调查表式”改为“核算表式”。

(三)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按当年价格计算的地区生产总值”改为“按当年价格核算的地区生产总值”;“按当年价格计算的地区生产总值构成项目”改为“按当年价格核算的地区生产总值构成项目”;“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地区生产总值”改为“按不变价格核算的地区生产总值”。

五、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

(一)总说明,增加“(七)开展基本单位统计调查的单位按照本制度填报信息;开展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改革试运行的地区,不开展基本单位统计调查的单位按照新机制业务方案及相关工作要求填报信息”。

(二)“法人单位基本情况”(MLK101-1表),更新“零售业态”;增加“建筑业企业新资质编码(若已更换最新资质证书,按新资质再次填写)”。

(三)“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MLK101-2表)更新“零售业态”。

六、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

(一)免报“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作物播种面积情况”(A404表)。

(二)“农业生产条件”(A301表),取消“农村用电量”“乡村人口与从业人员”及下设指标;增加“农用化肥施用量(实物)”及其中项“氮肥(实物)”“磷肥(实物)”“钾肥(实物)”“复合肥(实物)”。

七、农业产值和价格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一)“农林牧渔业总产值”(M301表),取消“狩猎和捕捉动物”,并入“其他畜牧业”。

(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年度计算表”(M304表),取消“零星植树”;取消“狩猎和捕捉动物”,并入“其他畜牧业”。

(三)“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季度计算表”(M404表),取消“零星植树”。

(四)规范“农林牧渔业产值核算方法”部分文字表述。

八、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一)总说明,增加“在工业统计数据审核中,利用聚类分析等大数据方法定位疑似存在问题的地区和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监控,进一步加强工业统计数据的源头质量控制”。

(二)对《工业战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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