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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欲做大消费马车出26招推6大消费

发布日期:2016/6/29 16:47:47 浏览:1334

的国际消费中心。充分利用中国(重庆)国际投资暨全球采购会等国际性展会,举办具有地域特色的美食节、旅游节、汽车展等商业旅游文化活动,打造国际会展消费平台,延伸会展产业链条,做强会展增值服务。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围绕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建设,引进具有采购、分拨、、结算、物流等单一或综合贸易功能的总部机构,打造西部地区集跨境贸易金融、大数据、仓储物流、商品检测、分销的贸易总部体系。鼓励与友好国家或地区、友好城市联合开发国际旅游线路,带动文化娱乐、旅游、体育和其他消费品消费。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扩大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范围,落实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牵头部门:市外经贸委、市商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市旅游局、市政府口岸办、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市国税局、重庆海关等)

(十二)强化基础设施网络支撑。适应消费结构、消费模式和消费形态变化,系统构建和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构建“两环五带”物流空间布局体系,建设“三基地三港区”国家级物流枢纽和一批地区性物流节点。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在城市社区和乡镇村布局建设末端配送网点,提高“最后一公里”物流配送效率。开辟跨区域旅游新路线和大通道,配套完善旅游咨询中心、集散中心、综合换乘枢纽、自驾车房车营地、旅游厕所、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从机场、车站、客运码头等重要交通设施到主要景区的换乘和无缝衔接。按照《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50/T543―2014)要求,重点加快大众化全民健身和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全覆盖。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打造通信信息国际口岸、数据集散中心,推进建设“光网?无线重庆”和“宽带中国”示范城市,提速实施宽带乡村和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提升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用户普及率和网络接入覆盖率,落实网络提速降费。加快布局城市智能停车场(楼)设施,稳妥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建设永川、万盛等一批通用航空机场,完善长江、嘉陵江、乌江邮轮游艇码头等设施。(牵头部门: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交委、市商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委、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通信管理局等)

四、加快培育发展新供给

(十三)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引进和培育,加快推动我市轻纺、食品加工等产业转型升级,全方位提升轻工消费品制造能力。实施制造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鼓励传统制造业设施装备智能化改造,推动生产方式向数字化、精细化、柔性化转变,攻克汽车核心零部件关键技术,提升零部件本地供应水平;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发展,推行生态设计,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支持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引导制造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增加服务环节。实施传统商贸物流业转型升级行动,加快建设智慧城市商圈,着力发展新消费;引导传统流通企业“触电上网”转型;推进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提升物流的信息化、标准化、组织化水平。围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建设全市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加强具有区域特色的国家和市级计量检测中心建设,加快研究具有产业特点量传溯源技术和关键领域关键参数测试技术,开发服务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产业专用测量、测试设备,开展计量测试服务。(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商委、市规划局、市质监局等)

(十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 ”行动计划,加快构建现代产业技术体系,着力推进颠覆性技术创新与应用,以技术创新推动产品创新,更好满足智能化、个性化、时尚化消费需求。建立科技创新、创业投资两大体系,集成配置科技经费、平台、金融、人才四类资源,引领推动我市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策划推动智能制造(机器人)、绿色制造、极端制造、精密制造、个性制造、互联网及信息终端、“互联网 ”及服务、食品产业、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医疗卫生、健康管理等12个主题专项,布局100个项目集群,实施1000个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创新突破和产业培育。(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配合部门: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十五)大力发展服务业。积极开展国家服务业和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着力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着力发展工业设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服务外包和售后服务等产业,积极培育新型服务业态,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向价值链高端延伸。顺应生活消费方式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的趋势,重点发展居民和家庭服务、健康养老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等贴近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力强的生活性服务业,着力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跨界融合发展和集团化网络化经营。(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委;配合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委、市质监局、市金融办等)

(十六)引导企业加快产品服务升级。引导生产企业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通过提高产品质量、维护良好信誉、打造知名品牌,培育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生产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延长产业链条。支持生产流通企业运用新平台、新模式,提高消费便利性和市场占有率。鼓励生产流通企业提升市场分析研判、产品研发设计、市场营销拓展、参与全球竞争等能力。优化产业组织结构,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和专业化中小企业。实施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引导商贸服务企业开展人性化、个性化、精细化服务,促进消费者满意消费。通过评选奖励和宣传,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配合部门:市商委等)

(十七)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和日用消费品进口。加大国际招标力度,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国家鼓励进口贴息和优惠利率进口信贷政策、免税政策,扩大先进技术引进和关键设备、零部件进口。落实国家日用消费品新的进口关税、消费税政策,适度增加适应消费升级需求的日用消费品进口,鼓励引导跨境电商进口日用消费品通过“渝新欧”在我市集散分拨。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实现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管、电商、物流、仓储企业之间互联互通。加强关检合作,推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牵头部门:市外经贸委;配合部门:市商委、重庆海关、重庆检验检疫局等)

(十八)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创建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鼓励重点工业园区、旅游景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加大重庆精品培育力度,支持重庆企业创建中国精品。加大政府奖励激励力度,增强“科学发展、质量优先”的政策导向。进一步完善市长质量管理奖制度和评选规范,逐步拓展评选范围至建筑业、服务业,加强形象建设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加强卓越绩效管理培训、指导和推广。实施品牌价值提升工程,积极培育发展地理标志产品和商标、知名品牌,丰富名牌文化内涵。保护和传承中华老字号、重庆老字号,打造一批老字号产品集聚区。鼓励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引导企业健全商标品牌管理体系,着力培育一批品牌企业。(牵头部门:市质监局、市工商局;配合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委等)

五、完善新消费发展的保障体系

(十九)加强助推新兴领域发展的制度保障。加快推进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要的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快落实低空空域开放政策。调整完善有利于新技术应用、个性化生产方式发展、智能微电网等新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 ”广泛拓展、使用权短期租赁等经济模式成长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医养结合等行业跨界融合以及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和制度安排。在新兴领域避免出台事前干预性或限制性政策,建立企业从设立到退出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制度以及适应从业人员就业灵活、企业运营服务虚拟化等特点的管理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程序,为新消费发展创造宽松环境。(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交委、市商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通信管理局;配合部门:市政府法制办等)

(二十)强化财政支持政策。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政策支持去碎片和整合、挖潜等措施,统筹运用农业、工业、商贸、科技、旅游、文化、就业、民营等专项资金,加大对新消费领域的财政支持力度。大力争取内外贸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等,支持推动新兴产业和新消费发展。探索创新财政政策新模式,充分利用市级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基金、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等,引导社会投资者参与新消费领域投资。完善消费微刺激政策,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用户按规定给予补助。完善政府采购政策体系,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支持民办社会事业、产品和服务创新、绿色产品发展。(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市城乡建委、市农委、市商委、市外经贸委等)

(二十一)加强税收支持政策。继续落实好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地方税改革措施,鼓励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发展。落实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积极跟进医疗、养老等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严格落实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进一步简化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流程。按照有利于拉动我市消费、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落实国家关于主要适应企业对企业(B2B)交易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进一步落实行邮税征管改革等措施。(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配合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委、市外经贸委、市民政局、重庆海关等)

(二十二)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商标权、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抵质押贷款。积极争取中国银监会支持在渝银行开展“投贷联动”试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或优惠利率支持,降低融资成本。健全覆盖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全过程的科技创新融资模式,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和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提高信贷支持创新的灵活性和便利性。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创新型非抵押类贷款模式,发展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强化普惠金融服务,打造集消费、理财、融资、投资等业务于一体的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发展消费信贷,鼓励设立消费信贷专营机构和消费金融公司。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更多适合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等行业和小微企业特点的保险险种,在产品“三包”、特种设备、重点消费品等领域大力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牵头部门:市金融办、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配合部门:市商委、重庆保监局等)

(二十三)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加大政府对教育、文化、医疗、养老等基础设施,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力度。建立重点项目库,加强适应新消费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强化对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作用强、有望形成新增长点的重大科技工程项目的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创新创业、技术改造、质量品牌建设等的带动作用。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动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资。(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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