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化采购流程。梳理从提出采购需求到投入使用整个采购流程中涉及的环节以及具体耗时,确定各环节“做什么,谁做,做多久”,合理控制时间进度。
二、完善监督制度。各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及时反映和跟踪流程中的各种停滞状况,遇到问题及时反馈,实施有效监督,确保流程的各环节顺畅无阻。
三、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财政执行管理考核制度,市财政局发现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比较慢的,可按一定比例收回资金,预算单位也可申请财政部门回收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对当年1-10月实际支出进度低于80的经常性专项(财政补贴类、扶持经济发展类和每年固定在11、12月份举办的各类活动等特殊情况除外),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原则上对该项目按上年度预算额的90安排。
四、是加强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各单位在2016年部门预算经批复后,应当及时启动采购程序,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启动程序的,回收该项目资金,由财政统筹使用,因回收所造成的资金缺口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作相应扣减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