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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3/23 9:41:32 浏览:328

9元。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16,736,15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9,184,039.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2.86。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公司2022年现金分红比例为62.86,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保护了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10证券简称:紫江企业公告编号:临2023-004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55,891,358.29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16,736,15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9,184,039.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2.86。

2、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审议通过了《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公司2022年现金分红比例为62.86,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保护了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10证券简称:紫江企业公告编号:临2023-005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葛勤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金福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海兵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评估,认为立信遵循了独立、客观、公证的执业准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过程中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能够有效地完成有关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全面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10证券简称:紫江企业编号:临2023-006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2年度实际及预计2023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企业”或“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共有9名董事,9名董事出席了会议并对全部议案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沈雯先生、郭峰先生、沈臻先生、胡兵女士、唐继峰先生、陆卫达先生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参加该议案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议案,同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所有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说明1: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由正常生产经营和提供相关服务所形成,交易价格均按照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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