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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周期类、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发布日期:2016/7/12 10:14:02 浏览:1772

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的名称: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泰达成长、泰达周期、泰达稳定分别主要投资于成长、周期、稳定三个行业类别中内在价值被相对低估,并与同行业类别上市公司相比具有更高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泰达成长、泰达周期、泰达稳定是三只相互独立的行业类别证券投资基金,共同构成本系列基金。本系列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泰达成长、泰达周期、泰达稳定的股票投资部分分别主要投资于成长、周期、稳定三个行业类别中依据市净率(P/B)和市盈率与每股预期收益增长率之比(PEG)所确定的具有增长潜力的价值型股票,即本系列基金所定义的价值优化型股票。在股票投资中严格遵循:(1)各行业类别基金投资于该基金类型所对应行业类别股票的比重不低于该基金股票净值的80%(一级市场认购股票除外);(2)各只行业类别基金的股票投资以价值优化型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系列基金每只行业类别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方法,具体体现在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的全过程中。

本系列基金管理人根据对宏观经济变化、资本市场发展动态及行业结构调整的分析判断,确定本系列基金每只行业类别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和其它投资品种间的资产配置比例,并通过对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的分析研究,确定各行业类别基金的行业配置比例。

在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完成后,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P/B、PEG指标来确定价值优化型股票,在个股PEG值计算中,本系列基金管理人从以下几个方面评估上市公司的每股预期收益增长率G:

公司的商业模式

所处行业发展前景

产品市场前景分析,包括产品本身市场分析、主要竞争对手、上下游产品关联性及定价能力、替代产品分析等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分析,包括管理者素质、市场营销能力、技术创新能力、专有技术、特许权、品牌、重要客户等

公司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能力,包括财务安全性指标,反映行业特性的主要财务指标、公司股权与债权融资能力与成本分析、公司再投资收益率分析等

公司潜在风险及应对措施

以价值优化型股票为基础,结合考虑满足以下条件的相关股票,组成本系列基金股票备选库:

ⅰ.股票P/B、PEG某单项指标特优,另一项指标未能反映其真实状况。

ⅱ.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或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发生重大改变,将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前景产生重大和实质性影响。

ⅲ.公司拥有未被市场认识的或被市场低估的资源,导致公司会计帐面值低于公司内在价值。

ⅳ.研究部利用其它股票定价模型分析确定的投资价值被严重低估的股票。

基金经理在股票备选库的范围内进行股票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泰达成长:65%×新华富时A600成长行业指数+35%×上证国债指数

泰达周期:65%×新华富时A600周期行业指数+35%×上证国债指数

泰达稳定:65%×新华富时A600稳定行业指数+35%×上证国债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系列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的基金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11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0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泰达成长基金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单位:元)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单位:元)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单位:元)四)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单位:元)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单位:元)六)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单位:元)

4、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7、报告期末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泰达周期基金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单位:元)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单位:元)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单位:元)四)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单位:元)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单位:元)六)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单位:元)

4、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报告期末基金未持有权证。

7、报告期末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泰达稳定基金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单位:元)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单位:元)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单位:元)四)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单位:元)五)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单位:元)六)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单位:元)

4、报告期末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报告期末基金未持有权证。

7、报告期末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3年4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一)截止2010年9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比较图

泰达宏利成长基金

泰达宏利周期基金

泰达宏利稳定基金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一)本系列基金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平原则经托管人认定后由各行业类别基金单独承担或由各行业类别基金分摊。二)基金运作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支的其它费用。

各行业类别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该基金资产中支付。三)基金运作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的各行业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之和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l.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本系列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各行业类别基金资产净值的和。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各行业类别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的各行业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之和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本系列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本系列基金各行业类别基金资产净值的和。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3、上述(二)基金费用第3-6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由基金托管人从本系列基金每只行业类别基金资产中支付。

4、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调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及基金托管费,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四)申购、赎回的费用

1、申购费

申购费率如下:

2、赎回费

赎回费率如下:

说明:①认购期持有期限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申购期持有期限起始日为基金申购的注册登记日。持有期限的截止日为基金赎回的注册登记日。

②投资人对本系列基金任意一子基金连续持有期限超过365天,赎回费率为0.25%;连续持有期限超过730天,赎回费率为零。期间如进行基金转换,持有期限可以累计。

③赎回费的25%划归基金资产。五)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本系列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六)基金税收

本系列基金每只行业类别基金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纳税。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一)对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的更新

对“一、基金管理人”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二)对基金托管人的更新

在“二、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和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三)对相关服务机构的更新:

在“三、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直销机构、代销机构的部分信息进行了更新。四)在“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五)更新了“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的内容。六)对部分其他表述进行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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