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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配置优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发布日期:2016/4/22 3:17:21 浏览:1980

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在中国经济成长和结构转型的发展过程中,不同时期各行业显示的景气度将不同。该基金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动态优选不同经济周期阶段的景气行业。首先对行业进行定性筛选,该基金主要从市场需求、技术进步、政策变动、行业整合等因素,同时结合行业的特性,把握各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波动特征,优选出预期超越市场平均收益率的行业,其次使用定量方法对行业配置比例经行优化。该基金采用行业配置模型为行业配置比例提供参考,该基金的投资研究团队将根据定量分析结果对定性研究的结果进行调整之后,形成最终的资产配置方案。

2)股票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但不限于以下七个成长性指标、五个价值性指标以及“东吴基金企业竞争优势评价体系”,衡量上市公司的成长性、价值性和竞争性,精选具有综合优势的上市公司。

A、成长性模块

本基金将按照、但不限于以下七个成长性指标对上市公司的成长性进行筛选,精选出具有综合成长性优势的上市公司。

表11-1:成长模块衡量成长性定量指标

B、价值性模块

本基金将按照、但不限于以下五个价值性指标对上市公司价值性进行筛选。

表11-2:价值模块衡量股票价值定量指标

C、东吴基金企业竞争优势评价体系

该基金将根据“东吴基金企业竞争优势评价体系”,精选出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基金股票池。

3)股票池调整法则

原则上,本基金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对股票池进行相应调整。在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基本面和市场指数发生重大变化情况下,可进行临时调整。同时,可根据行业研究员调研情况和研究成果,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的行业趋势、公司基本面、估值水平等方面的情况对该基金股票池进行个别调进调出。

1、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利率变化的大周期、市场运行的小周期和中国债券市场的扩张特征,制定相应的债券投资策略,以获取利息收益为主、资本利得为辅。

(1)积极的流动性管理

本基金会紧密关注央行对于流动性的调节以及市场的资金松紧,该基金的申购/赎回现金流情况、季节性资金流动、日历效应等,建立组合流动性管理框架,实现对基金资产的结构化管理,以确保基金资产的整体变现能力。

(2)基于收益率预期的期限配置和类别配置

在预期基准利率下降时,适当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同时获得比较高的利息收入;在预期基准利率上升时,缩短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3)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形的调整策略

在确定组合久期的情况下,预期收益曲线的变形调整债券组合的基本配置。当我们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我们将可能采用子弹策略;而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我们将可能采用杠铃策略,总体而言,就是在仔细评估收益曲线变形情况下,分别在子弹组合、梯式组合和杠铃组合中弹性选择。

(4)基于相对利差分析调整信用产品配置

观察金融债/国债,短期融资券/央票的相对利差调整组合的信用产品,在稳定的信用产品风险情况下,可在利差扩大时,适当增加信用产品比重;在利差缩小时,适当减持信用产品。

2、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把握市场的短期波动,进行积极操作,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具体投资方法如下:

(1)考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估计权证合理价值。

(2)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四)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60*指数 40*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分股指数,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因此,股票部分的业绩基准采用沪深300指数。

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更加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中债综合指数各项指标值的时间序列更加完整,有利于更加深入地研究和分析市场。在综合考虑了指数的权威性和代表性、指数的编制方法和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理念,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较高的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后调整本基金的业绩评价基准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五)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而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

三、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投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30-80,债券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20-7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5)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四、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五、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程序

(一)投资决策依据

以《基金法》、基金合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决策依据,并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作为最高准则。

(二)投资决策流程

本基金具有严密科学的投资决策流程和明确的分级授权体系,具体见图15-4。

1、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基金总体战略、资产配置、审议股票池、对基金经理提出的仓位与组合预案进行审议与决策,就风险事项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沟通;

2、基金经理:参与构建股票池、提出资产配置方案、实施具体投资计划。基金经理必须严格按照《投资管理流程》进行操作,资产配置方案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以《资产配置方案决议》的形式形成书面结果,作为基金经理投资操作的依据,同时给分管领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及风险控制部门备案,以便监控。

3、集中交易室: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反馈交易指令的执行情况、监督交易指令的合规合法性;

4、研究平台:构建股票池、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投资决策咨询支持、为基金经理投资提供支持;

5、金融工程小组:通过对投资组合的跟踪与评估,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供投资实际效果的反馈意见,以优化改进投资决策;

6、风险控制部门:由风险管理委员会、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等构成。监察稽核部对投资决策及实际投资进行稽查,并定期和不定期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供相关报告;风险管理部定期评估投资组合风险与收益水平,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供投资组合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理委员会就风险事项和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并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沟通,以监控投资决策流程和各级决策权限的行使是否合法合规及科学合理。

资料来源:东吴基金

十、基金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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