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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密集出台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措施的各项细则

发布日期:2020/2/18 11:36:20 浏览:302

来源时间为:2020-02-16

为应对疫情,支持企业渡过难关、推动经济稳定持续发展,在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和政策指导下,2月7日南京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了10条为企业纾困解难的具体措施。2月12日,省政府同时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和《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推进政策高效落实,南京市各相关部门单位迅速研究制定有关措施实施细则,明确政策扶持的对象和申报条件,优化申办流程、细化操作办法,让各项惠企措施看得见、落得下,尽快让企业受益得实惠。相关细则已经第一时间通过有关部门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部分细则还通过南京市政府网站、龙虎网、紫金山新闻、交汇点等多渠道发布。为方便企业以及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有关情况,现将第一批出台的19项细则汇总成操作指南进行发布。对后续出台的政策细则,我们将继续跟踪、及时发布。

南京市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操作指南

(第一批)

2020年2月

操作指南文件(一)

市财政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财政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宁财预〔2020〕45号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宁委发〔2020〕4号)的要求,小规模纳税人财政支持政策兑现工作总体按照“免申报、直到账”的原则进行操作。现将相关实施细则制定公布如下:

1、兑现流程:市税务局提供全市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相关纳税信息;市财政局根据纳税信息核定补助金额;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并进行跟踪反馈。

2、兑现范围:2020年2-4月入库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税收市、区留成部分。

3、兑现方式:免去企业、个人申报环节,通过纳税信息采集相关要素进行测算,直接补助到到纳税人银行账户。纳税信息严格从税收信息系统取数,避免人为干预。

4、兑现时限:在4月和5月分两次兑现,4月底前兑现2-3月纳税补助,5月底前兑现4月纳税补助。

5、监督管理: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成立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政策兑现工作实施全流程监管,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附件:小规模纳税人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流程图

南京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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