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SEO秘密 > 正文

苏州市公安局关于2022年苏州交警支队交通信号优化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6/21 10:03:33 浏览:130

来源时间为:2022-11-23

您当前未登录,“*”号内容请后查看。

项目概况:

****年苏州交警支队交通信号优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RF****-C-***

项目名称:****年苏州交警支队交通信号优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伍万贰仟柒佰元整(¥*******.**)

(一)项目概述及背景:

按照江苏省公安厅《****年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十项措施》(苏公交〔****〕**号)以及《全省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和配时优化工作方案》(苏公交〔****〕***号)文件精神,要求江苏省各市交警支队成立交通信号配时优化控制中心,抽调具备交通信号控制知识技能的民警警辅,会同交通信号控制设施技术支撑单位,组建专业团队,精细信号控制应用。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托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成立信号配时优化控制中心,实体化运作,常态化开展信号灯设置和配时优化工作。

苏州交警高度重视交通信号控制应用工作,不断提高交通信号配时的精细化程度,深度挖潜交通信号优化空间。智慧高架“高地联动”、信号优化迭代频率提高、重点路口“* **”优化方案、重点片区优化方案等需求的提出带来了更大优化工作压力,需专业技术力量持续开展长期、有效的交通信号优化工作。

(二)服务范围:服务范围包括且不限于高速入口和快速路高架信控点位、姑苏区地面信控路口、跨姑苏通道的主要地面信控路口。

(三)服务内容:为苏州市公安局苏州交警支队提供****年度交通信号优化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四)其他说明: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人员要求:

(*)服务方要求提供信号优化服务的项目组人数至少**人,其中*人驻场服务。具体如下:

项目负责人*人(常驻交警支队)

信号优化工程师*人(驻场)

技术支撑专家不少于*人:交通仿真工程师至少*名,交通工程师(如交通控制技术工程师、交通规划工程师、道路工程师等)至少*名。

(*)要求派员到交警支队交通管理指挥中心和姑苏区交警大队值守,及时根据交通流情况调整交通信号。其中工作日值守时间为包含早晚高峰的*:**-**:**,周末、节假日值守为*:**-**:**,值守地点为交警支队交通管理指挥中心和姑苏区交警大队。遇交通保障、大型活动等视情况按需求增派人员保证任务顺利完成。

(*)服务方必须具备强大的技术支撑能力及良好的人力优势,保障合同有效期内各系统有效运行、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服务方项目组人员需具备交通相关专业、计算机专业技能水平、个人素养、工作着装、责任意识、服务态度等。服务方驻现场项目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具备与交警支队工作人员顺利沟通的能力,处理和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具备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服务计划和方案的能力,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全力保障信号系统的正常运行。

*.响应单位必须承诺响应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要求,如果对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响应单位须对项目现状进行理解分析、针对本项目做出对接方案、实施方案、应急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等,配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服务团队。

*.响应单位须根据采购需求提供详细方案。

*.投标总报价包括完成该标的物的全部货物、人工费、差旅费及其它辅助费用、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响应单位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具有较强售后服务能力。因此各响应单位可在投标前自行进行调研,了解项目情况及详细需求,但响应单位不得因此使招标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响应单位应承担前期调研的责任和风险。响应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情况及详细需求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CA办理

*.*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册咨询:****-********;

CA办理咨询电话:****-********;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QQ:**********、**********;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

四、磋商文件递交

报名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CA证书,并同时递交身份证明等材料。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开标时间截止前**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年**月*日**:**

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上传),逾期恕不接受。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相关事宜:

(*)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号)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具体部署,请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各方主体,实时关注苏州疫情防控的有关信息和通知通告,须持“健康码”绿码、**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符合防疫要求的“行程卡”进入开评标场所。如系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到苏州后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一定的观察等方面措施,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参加政府采购相关活动。

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安局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音来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苏州市西环路***号蓝文化创意产业园***室

业务联系人:陈超、王思恬、宁杰星、杨莹、孙阳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项目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陈超、宁杰星

联系电话:(****)********

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苏州市公安局****年*月(第*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1] [2]  下一页

最新苏州SEO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