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SEO秘密 > 正文

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3/5/31 9:31:59 浏览:96

来源时间为:2023-03-01

为全面总结近年来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部署推动今后一个时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2月28日下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苏州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虞峰出席会议并讲话。苏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唐诚出席会议。

近年来,苏州法院立足市场主体需求导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保障。在近三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考核中,由苏州法院牵头的“执行合同”指标三年来均位居全省前列,“审判质效”分项指标连续三年获评全省第一。2022年,苏州法院发布各类优化营商环境机制举措共计98项,通过设立全国首家企业庭外债务重组指引中心、组建企业重组投资人库等方式积极挽救困境企业62家,在“办理破产”指标中的“破产审判机制创新”分项指标获评满分。同时,苏州法院积极构建破产审判预重整、预破产“双预”模式,不断提升新旧动能的转换效果和“僵尸企业”的出清效率,“市场主体退出通道畅通”分项指标获评全省第一,切实让法治成为苏州最优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

蔡绍刚表示

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理念,始终把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法院工作的头等大事,立足审判职能发挥,助力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希望全市法院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要深刻把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任务新要求。全市法院要胸怀“国之大者”,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不断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自觉和担当作为,以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气魄,为企业鼓劲、纾困、解难,营造“企业敢干”良好法治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充分参与市场竞争、更好投身创新活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法治力量”。

要有效精准回应各类市场主体的现实关切。要牢固树立责任导向,用心用情化解涉诉矛盾、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要充分发挥数字法院建设的成果优势,用好“融诉服”“异步审”“云庭审”等平台,综合运用在线庭审、网络财产查控、电子送达等信息化建设成果,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的现代化诉讼服务。要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依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进一步深化“执破融合”改革,健全破产企业识别、府院联动等机制,深化“类个人破产”改革,进一步探索个人债务清理路径,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切实减轻企业家创新创业风险。要扎实推进涉企案件执行,及时兑现胜诉权益。要综合运用失信预警、纳失宽限期、失信约束措施,精准帮助失信企业信用修复,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营造诚信经营市场环境。

要全面提升司法服务的主动性实效性。要深入开展对各类市场主体的走访调研,主动倾听司法需求,增强服务保障的主动性。要加强企业合规指引,帮助企业完善管理、防范风险。要聚焦数字经济发展、产权保护、合规指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重点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科学挖掘司法“大数据”,形成更多调研成果。要灵活运用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等载体,主动为党委政府、市场主体出“金点子”“好主意”,促进企业提振信心发展壮大。要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引作用,开展巡回审理,发布典型案例,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辅导,引导市场主体在法治轨道上规范经营、维护权益、化解纷争。

虞峰表示

近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工作扎实、成效显著、亮点纷呈,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全省全国提供许多先进做法和经验,充分体现了苏州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大局方面的担当作为。希望全市法院以本次推进会为契机,继续为苏州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希望法院作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力军,深刻把握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责使命,不断优化各项工作举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为苏州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要锚定国内一流,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近年来,全市法院各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长远进步。在2020年国家发改委组织的营商环境国评中,法院牵头的“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三项工作均获评全国标杆。希望全市法院以此次推进会为契机,进一步打通堵点难点,补齐在办理破产、执行合同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营商环境再越新台阶。

要持续守正创新,筑牢优化营商环境最佳比较优势。要善于向先进地区、标杆城市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同时要结合苏州经济发展和法院工作实践,进行消化吸收、改造创新,做到博采众长、提升聚优、集成再造,形成具有苏州特色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工作,不断提升最佳比较优势,为苏州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新动能、注入新力量。

要坚持统筹协调,凝聚优化营商环境强大工作合力。市发改委、市中院及市各有关单位要坚持系统思维,加强统筹协调,凝聚攻坚合力,更好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人民法院的专业优势,实现效能叠加和良性互动,形成全方位、各领域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为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对过去几年来苏州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作了全面回顾总结,全市十家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分别提出了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举措。会上,还发布了苏州法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18项举措及苏州法院服务高质量发展1 7白皮书。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包刚对涉营商环境相关指标作点评并明确优化方案。

为切实提升司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能力水平,苏州中院还邀请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研究专家为全市两级法院相关同志作专题培训。

会议由苏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韦炜主持。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总工会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市贸促会、市仲裁委、市律协、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负责同志,苏州中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基层人民法院相关院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最新苏州SEO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