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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里红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补偿方案及致歉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4/23 10:30:46 浏览:660

。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最高持仓量合计不超过1,500万美元。

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政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最高持仓量合计不超过1,500万美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相关内控制度和管理办法的指导下,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进口业务在公司经营发展中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公司进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今年以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多重因素影响,以美元为主的外币汇率震荡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远期对汇率风险敞口进行管理。

2、占用资金: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主要使用银行授信额度担保,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如有需要,公司可能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3、投资金额及期限: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高持仓量合计不超过1,500万美元。公司将根据汇率变动趋势择机开展,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预计总额度。

4、投资方式: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涉及币种只限于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外币,主要包括美元、欧元、日元等。交易场所为具有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流动性造成影响。

二、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锁定的远期汇率偏离实际收付款的即期汇率时,可能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产生风险;

3、流动性风险:外汇合约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

4、政策风险:国内外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关于外汇或利率管理方面政策调整,可能对市场或操作造成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预案和措施如下:

1、严格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和采购成本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2、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类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低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3、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加强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特点和风险的学习,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和内控管理制度,持续跟踪远期外汇公开市场价格,及时评估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4、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发生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5、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关内控制度,对交易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严格遵守了外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为此项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防控措施切实可行,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四、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远期结售汇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锁定采购成本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具备相对完善的内控监督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防控措施是可行的。

经审慎评估,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业务规模(1500万美元)和业务期限内(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并负责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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