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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4/7 9:40:37 浏览:676

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之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会计师应当以积极方式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已经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以及是否如实反映了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之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调整,公司同步修订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针对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有其他类似协议安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为了保证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提请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事项;

(2)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本次发行方案(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3)依据中国证监会及相关部门监管指引或最新政策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4)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签署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合同和协议,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6)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同意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以上有关内容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二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股票代码:002735股票简称:王子新材公告编号:2023-029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3年3月2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3日上午11时00分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3人,实际参加表决3人,分别为任兰洞、李智、匡光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在公司董事会的指导下,公司管理层领导全体员工按照年初董事会制定的目标,在危机中育新机,在变局中开新局,稳扎稳打,锐意进取,致力转型为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供应商,联动军工电子产业、薄膜电容产业以及移动电源和储能电源产业,实现公司产业多元化发展。在内控管理方面继续强化,加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5,069.05万元,同比增长0.90;受国内经济下行、消费需求萎靡等因素综合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7,037.44万元,同比下降16.6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情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制定的整改计划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利于改善内控治理环境、增强内控治理能力,提升内控治理效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2022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并强调:本预算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的必要性而进行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方式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进军、王武军和程刚以及关联监事任兰洞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关联监事任兰洞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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