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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云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发布日期:2022/4/13 13:47:57 浏览:658

州悦玩的背景

为了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在做好存量游戏发行相关工作同时,重庆微音多方考察,积极拓展新的游戏项目。杭州悦玩于2020年6月与游戏研发方上海睿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睿曦”)签订了手机游戏定制研发合同,合同金额1,700万元,并预付了500万元款项,按照合同约定,应于2021年初支付第二笔合同进度款1,200万元。杭州悦玩根据新的“严控成本投入,尽量将现有资源转化为经济价值”经营策略,亦需寻找合作方盘活存量资源。

3、预付定制开发费的具体情况

基于以上情况和双方利益诉求,也考虑到双方存在良好合作基础,重庆微音对杭州悦玩该款定制游戏及团队进行考察后,与杭州悦玩签订《游戏授权代理协议》,约定重庆微音支付给杭州悦玩1,200万元作为预付代理费,杭州悦玩专款专用支付给上海睿曦完成游戏研发,产品研发成功交由重庆微音进行验收测试运营,在游戏正式上线后一年内,重庆微音拥有排除所有第三方(包括杭州悦玩)的独家代理权,重庆微音按照充值流水一定比例向杭州悦玩分成,预付的1,200万元代理费可抵扣分成款。重庆微音于2021年1月6日、2月6日分别向杭州悦玩支付了600万元,合计1,200万元。杭州悦玩收到并与上海睿曦确认研发进度后即支付给上海睿曦,该项目实质上可视作杭州悦玩与重庆微音合作定制研发游戏。2021年7月,重庆微音收到初版产品并进行验收和内部测试。根据首次验收和测试的情况,结合国家出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等监管政策以及国家暂停发放游戏版号的实际情况,公司一方面积极与专业版号申请中介机构沟通,针对该款游戏在申请版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待版号发放重启后,争取迅速拿到版号,让游戏成功正式上线;同时,公司亦针对内测运行中发现的产品BUG、核心玩法体验情况以及目标定位用户特点等,联合开发者对游戏产品进行了进一步开发和完善。受疫情及版号等影响,新游戏上线有所推迟,待游戏上线后根据充值流水分成结转相关预付款项。

4、预付定制开发费的合理性

近几年,游戏运营各类资源向腾讯、网易等头部游戏公司集中,中小企业较难找到新的优质代理产品;通常,游戏发行公司除了自建团队开发游戏外,主要通过市场考察并长期磨合锁定优秀开发团队后,通过投资入股、预付定制开发费等形式绑定优秀开发团队,业内如三七互娱、深圳惠程等均存在类似情况。重庆微音作为游戏运营及推广的新公司,体量偏小,通过合作单位杭州悦玩以预付定制开发费形式绑定优秀游戏资源,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问题(一),说明预付款项是否具有商业背景和交易实质,预付比例是否合理,报告期内预付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否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是否构成你公司对预付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回复:

1、报告期内预付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及不构成对预付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说明

报告期内,预付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系重庆微音预付杭州悦玩授权代理费所致,具体预付情况参见上题(一)回复所述。

授权代理费预付款的基础条件是委托研发方进行手机游戏研发,委托方按进度预付研发款,研发款后续可以抵扣研发方应得用户充值流水分成。杭州悦玩在预付500万元研发款并初步确定研发成果后,重庆微音才选定该项目,无法与上海睿曦再签订定制研发协议,只能与杭州悦玩签订授权代理协议,但实质上可看做双方共同投资研发该项目,预付给杭州悦玩的1,200万元代理费,杭州悦玩到账后即付给上海睿曦,实质上也可视作重庆微音承担的预付研发款,因此,与杭州悦玩签订的授权代理协议中约定,预付代理费可抵扣充值流水分成。

预付研发分成款属于行业惯例,类似情况在其他上市公司中也有相关案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142号》回复中提到“公司游戏业务预付款项主要包括预付游戏运营推广费、游戏研发定制费和预付分成款等”;三七互娱预付账款中也有预付分成款的说明。

手机游戏上线后,生命周期一般为2-3年,最初的1年左右为成长期,重庆微音通过预付1,200万代理费,获取了1年的独家代理权,在成长期快速抢占市场,为后续进入成熟期享受稳定收入和高毛利率打下坚实基础,具有合理性。杭州悦玩收到预付代理费后按定制研发合同约定于2021年2月全部支付给研发方,并未占用该资金,且重庆微音预付的代理费后续可用作抵扣充值流水分成,不存在对预付对象杭州悦玩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公司报告期内预付款项大幅增加是否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的说明

经查询吉比特、完美世界等六家同行业公司定期报告,这六家公司只有三七互娱预付款项增幅比例为51.25,其余均为下降的,具体如下:

金额:万元

序号证券简称期末预付款项期初预付款项变动比例期末总资产占总资产比数据来源

1吉比特3,061.109,083.92-66.30q0,327.550.43 21年年度报告

2完美世界33,092.4954,187.73-38.931,550,693.032.13尚未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取2020年年度报告。

3世纪华通16,042.5123,886.63-32.844,274,683.460.38

4游族网络13,736.9340,662.36-66.22?,271.201.60

5三七互娱99,989.0066,108.9151.251,056,433.159.46

6巨人网络2,568.984,141.35-37.971,083,479.500.24

平均值--51.25-2.37未含负值

7中科云网1,382.40273.80404.90,475.147.48 21年年度报告

公司预付账款大幅增加除了如上所述原因外,上年同期预付款项基数很低,也会导致增幅变动很大。公司预付款项占总资产比例为7.48,与公司业务模式相近的三七互娱其预付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为9.46,两者比例相当。综合公司预付账款形成原因,以及预付账款占总资产比例和与同类公司比较情况,公司预付款项增加具备合理性。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中科云网与预付款项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预付款项具有商业背景和交易实质,不存在对预付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具体内容可参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的回复》。

八、报告期内,你公司向上海高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谭登胜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合计335.19万元。请你公司说明上述款项的发生原因,是否存在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资金占用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生相关款项的原因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上海高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高湘”)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于2021年10月14日至12月20日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款共计330万元。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向上海高湘归还了全部财务资助款330万元。

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向符合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授予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激励对象谭登胜认购了2.5万股限制性股票,按2.04元/股实缴了5.10万元认购款。2021年1月底,谭登胜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并多次恳请公司考虑其家庭困难情况,退还此前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5.10万元。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到该名职工工作年限达9年及其家庭资金需求,遂于2021年3月24日向谭登胜退还股份认购款并支付利息合计5.19万元。谭登胜辞职后已不具备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考虑到当时仅其一人离职且不排除后续有其他激励对象离职等触发回购注销,加上谭登胜所持限制性股票数量很少。因此,公司于2021年6月初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未对谭登胜所持限制性股票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拟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时再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二)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资金占用的情形

如前所述,公司因临时资金周转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拆入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且公司已及时归还财务资助款,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资金占用的情形。另,公司充分考虑辞职员工的合理诉求及实际情况,向其退还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并支付一定利息,未违背《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亦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中科云网报告期与上海高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支付给谭登胜其他筹资活动5.19万元系退还谭登胜限制性股票认购款,非关联交易,中科云网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资金占用的情形。具体内容可参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的回复》。

九、报告期末,你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合计450.66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56.04,坏账准备余额为156.94万元。请补充说明前五名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关联关系、交易事项、发生原因、支付时间、具体金额等,结合合同约定的结算安排说明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催收措施,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前五名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

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合计450.66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56.04,坏账准备余额为156.94万元。前五名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1、武警总医院,系公司向其员工提供餐饮服务未收回部分,应收账款余额142.13万元,该项目于2014年底结束,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287.27万元未收回,于2016年10月12日收回125.14万元,剩余142.13万元,对方以水电燃气费等冲抵,多次催收不予支付。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与武警总医院不存在关联关系。

2、无锡食多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系子公司无锡中科云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出售中央厨房经营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有108.00万元尾款未收回;受新冠疫情反复持续影响,其运营资金较为紧张,经与对方积极沟通,预计2022年内可以收回;公司与无锡食多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北京中水天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系子公司在2021年向其提供劳务共同经营团膳项目,应收账款余额80.74万元,属于正常经营业务行为,可以正常收回;公司与北京中水天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北京云膳东方时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在2021年向对方提供餐饮咨询服务未收回款项,应收账款余额63.76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北京云膳30股权,可以正常收回。

5、中国船舶七一八研究所,系子公司在2021年向其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应收账款余额56.03万元,属于正常经营业务行为,可以正常收回,公司与中国船舶七一八研究所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第1名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第2至5名,按账龄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单位名称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1武警总医院5年以上1,421,316.7019.191,421,316.70

2无锡食多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2年1,080,000.0014.58108,000.00

3北京中水天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年以内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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