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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投资推广工作发展规划(2013

发布日期:2019/1/11 17:34:52 浏览:1628

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并成功引入一批重大项目。

6.与各方机构组织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与商务部、省外经贸厅等上级部门建立投资推广业务联系机制,与海关、检验检疫、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等中央驻深机构签署友好合作备忘录,与国内外主要官方投资促进机构、联合国和世界银行等政府机构组织建立密切合作关系,与100家国内外重点中介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7.引进一批重大项目。全市拓展重大项目数量在2012年基础上增长不低于5,引进世界500强、大型外企、中国100强以及央企和大型民企项目不少于30个,引进国内外大型总部企业不少于10个,引进推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点企业、研发中心、科研机构、创新团队不少于10个;市投资推广署自主拓展项目达到600个以上。

8.成立投资推广专家顾问委员会。聘任10名政府界、企业界、金融界、行业协会以及国外组织和政府机构等专家担任第一批投资推广顾问。

(二)重点推进阶段(2014年)

1.进一步完善投资推广创新体系建设。在全市全面推行四级投资推广工作体系,同时在工作机制、绩效考核、奖励措施、组织保障等各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建设成效逐渐显现。

2.完成三大推广网络第二期工程建设。海外网络方面完成在英国(伦敦)、法国(巴黎)、韩国(首尔)等设立相对固定的办事机构;国内网络方面完成在成都(西南)、西安(西北)、沈阳(东北)等设立相对固定的办事机构;互联网方面完成与国内外主要政府投资服务机构官方网站和大型民间投资服务网站建立链接,网站浏览量和通过网络招商拓展项目数在2013年基础上增长20。

3.调动各方资源取得重大进展。基本与世界主要政府组织、中介机构、企业和媒体建立密切联系,并实现市区之间的资源共建共享,其中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国内外中介机构达到200家。

4.引进重大项目实现质与量的双提升。全市拓展重大项目数量在2013年基础上增长不低于5,引进世界500强、大型外企、中国100强以及央企和大型民企项目不少于30个,引进国内外大型总部企业不少于10个,引进推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点企业、研发中心、科研机构、创新团队不少于10个;市投资推广署自主拓展项目达到800个以上。

(三)全面提升阶段(2015年)

1.全面建成投资推广创新体系。按照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从工作机制、建设内容、实施进度和效果等方面对全市投资推广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建设成果,在全国率先建成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的投资推广工作创体系。

2.完成三大推广网络全球布局。完成海外16个重点国家(地区)和国内6个重点城市的投资推广网络全球布局;网络招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网站浏览量达到15万人次以上,通过网络招商拓展项目成为我市招商项目的重要来源。

3.形成各方优质资源汇聚良好局面。与世界重要政府组织、中介机构、企业和媒体在开展投资推广合作各个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投资推广整体效益得到实质性提升,其中与国内外重要中介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累计达到300家。

4.引进重大项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市拓展重大项目数量在2014年基础上增长不低于5,引进世界500强、大型外企、中国100强以及央企和大型民企项目累计达到100个以上,引进国内外大型总部企业累计达到30个以上,引进推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点企业、研发中心、科研机构、创新团队累计达到30个以上;市投资推广署自主拓展项目达到1000个以上,并保持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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