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6-031
证券代码:833801证券简称:金信瑞通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北京金信瑞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云霄科技有限公司
获得百度广告销售代理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概述
近期,北京金信瑞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云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霄科技”)获得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公司”)2016年度广告业务代理商合作资格。
二、合作内容简介
百度公司拥有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www。baidu。com),云霄科技获得百度广告业务的代理资格,在百度大客户网络推广服务通用条款的规定下,为广告客户提供在www。baidu。com网站、百度wap网站、百度提供技术支持的联盟网站或应用程序等相关页面的特定位置进行网站及相关衍生信息的推广服务,从而实现广告主支付给公司的广告费收入以及百度公司支付给公司的业务返点收入。
授权有效期为一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三、广告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该广告业务代理商授权资格的取得对本公司数字广告业务的开展和市场的开拓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符合公司年度战略规划。广告销售代理授权的履行将实现广告主向公司支付广告费用以及百度公司向公司支付的业务返点费用,这些费用将大大提升公司的收入规模,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行业资源及品牌影响力的树立产生积极影响。
百度公司广告销售代理授权业务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广告销售代理授权业务的履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广告主向公司支付广告费用以及百度公司向公司支付的业务返点费用根据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定价。
五、合同签订的审议
该《百度代理授权书》的签订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北京云霄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百度代理授权书》
北京金信瑞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