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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公布《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3/4/13 9:29:03 浏览:163

来源时间为:2023-03-30

据“上海教育”公众号消息,3月30日,上海市教委公布《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政策与2022年保持总体一致,体现便民服务、不挑生源、促进优质均衡的导向。据悉,今年本市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以下简称“入学报名系统”)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入学报名系统”将于4月12日开通,为全市适龄儿童的家长以及各区招生工作提供服务。

《实施意见》指出,在公办学校招生方面,按照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实施均衡分班。在民办学校招生方面,家长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报名志愿,并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全部录取;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各区使用全市统一的软件,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今年义务教育招生继续提供在线咨询、在线验证等便民服务。

4月13日-24日,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进行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学生直升意愿,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

4月13日-28日,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5月5日,实施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

5月6日-10日,开展小学入学网上报名,公办小学的报名截止日为5月10日,民办小学的报名截止日为5月8日。

5月11日-13日,开展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5月16日-19日,开展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5月17日-18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5月20日起,陆续发放公办学校入学告知信息及民办学校录取告知信息。

5月22日,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

5月25日-26日,开展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今年“入学报名系统”的登录方式为一位家长实名账号登录。家长可凭本人“一网通办”或“随申办”账号登录“入学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和查询。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各区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各区安排,对“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通过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实施公办小学线上验证,家长网上报名公办小学或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需要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的,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由各区教育部门组织安排线上验证,对已登记的信息进行比对。

为宣传和展示本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让市民更深入了解“家门口的好学校”,今年所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和有意愿的民办学校从4月7日起举行“校园开放日”。各区将在区教育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集中公布学校“校园开放日”时间安排和开放方式。“校园开放日”不与招生录取挂钩,期间学校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

据悉,4月6日,各区将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细则。之后,各区将陆续组织幼儿园大班家长会和小学毕业班家长会,解读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2023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1.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2023年本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等政策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提供登记、验证等线上服务和招生入学咨询服务,继续实施2022年推出的“可凭网签合同办理入学”的便民措施,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手续提供便利。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2.本市“一网通办”可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提供哪些服务?

本市应用“一网通办”网站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简称“入学报名系统”)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入学报名系统”2023年4月12日起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的家长以及各区招生工作提供服务。

家长可访问“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点击“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直接访问shrxbm.edu.sh.gov。cn进入“入学报名系统”。

通过“入学报名系统”,适龄儿童家长可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政策问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招生划片范围等,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等。

家长也可访问“随申办”APP,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办理子女入学报名等相关手续。

3.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本市小学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4月13日-4月28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4月28日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在本市幼儿园就读的,由幼儿园教师提前发给家长信息登记草表,由家长确认;需要变更信息的,由家长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审核后可进行变更,形成信息登记表,家长确认无误后,完成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不在本市幼儿园就读的,通过各区教育部门指定的方式获取信息登记空表,填写完成并附上佐证材料后按照各区教育部门确定的方式提交,由各区教育部门落实信息登记工作。确需现场办理的,可按照预约时段,携带有关证件,到有关登记点现场办理。

信息登记时,家庭需明确一人为办理儿童入学手续的关联监护人,由幼儿园登记点或区指定登记点的工作人员完成家长与儿童的关联。当年度仅可由该监护人使用本人“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入学报名系统”办理儿童入学相关手续。

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上海基础教育】XXX家长:您好!您已完成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为入学报名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4.今年如何进行幼升小网上报名?

完成幼升小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进入“幼升小报名(公办、民办)”页面,点击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只能二选一,如完成“公办小学报名”,则不能再报名民办小学,反之亦然),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1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8日。有意愿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请家长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民办小学发布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招生计划、收费情况等。

进入“公办小学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确认提交”“报名成功”三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指南,知晓公办小学报名步骤,同意报名成功后不再进行修改”后,方可正式报名。

进入“民办小学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填报志愿”“确认提交”“报名成功”四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指南,知晓民办小学报名步骤,同意报名成功后不再进行修改”后,方可正式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报名志愿,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分为三类:同校调剂(同校内住宿或走读等分类计划间调剂)、区内调剂(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集团内调剂(同一集团内外区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可在3类调剂类型中选择一个调剂志愿。

例如,家长报名了就读意愿区内一所民办小学的住宿志愿,该家长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可以报名这所小学的走读志愿;或者报名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小学;或者报名这所小学所属集团在外区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

报名民办小学前,请家长务必仔细阅读有关民办小学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招生计划类型及其条件、收费情况等。如遇部分报名志愿须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家长须作出确认后方可继续报名。

无论报名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将完成报名,不得再次报名、更改报名信息或放弃报名志愿。

如家长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5.本市公办小学如何进行验证?

5月16日-5月19日各区教育部门组织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根据从上海“一网通办”集中调取的有关信息,与已登记的信息进行比对。验证通过的,将通过短信和“入学报名系统”告知家长;信息不一致的,由家长根据有关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信息用于比对。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5月25日-5月26日开展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6.区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就学?

根据本市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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