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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宁德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1 0:41:12 浏览:115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2016年宁德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2日

2016年宁德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福建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2016〕26号)部署要求,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加大放权力度,把该放的权力放出去,能取消的要尽量取消,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突出问题导向、基层导向和需求导向,进一步取消、下放含金量高、有利于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的审批事项,对相同、相近或相关联的审批事项,要一并取消或下放,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进一步精简投资审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市直相关单位,12月底前完成

(二)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及时做好国务院、省取消、下放事项的衔接工作。加强对权限下放可行性、科学性的研究,对确需下放给基层的审批事项,要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对2011—2015年市级取消、下放事项落实情况和承接国务院、省级下放(委托)事项情况组织“回头看”,加强跟踪指导、检查评估,对基层“接不住”“运行不畅”等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对一些作为审批事项设定依据、当前已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法律法规,及时提出修订的意见建议。

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政府法制办,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月底前完成

(三)完善地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推进市、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衔接,完善清单的内容和形式,统筹推进两单融合。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规范运行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指导推动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编制公布工作,实现全市权责清单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2月底前完成

(四)调整和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细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进一步梳理公布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明确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将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清单管理。

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9月底前完成

(五)清理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全面清理减少相关证照的年检,加大力度取消与证照申领和年检等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对于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证照所需的年检类事项,能取消的予以取消,或者将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确需保留年检的,应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对必要性进行充分评估论证;要简化优化年检服务,延长年检周期,尽量减少一年一检的情况,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月底前完成

(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实“五个规范”和“四个统一”,进一步梳理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推进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和审查工作细则的标准化,建立环节标准、时限标准、材料标准,推行编码管理,实现全省同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同标准审批”,促进行政审批服务公平公正。(具体工作分工参照闽审改办〔2016〕36号文)

责任单位:市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1月底前完成

二、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七)继续深化投资领域改革。结合国家、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工作部署,进一步精简投资项目前置审批条件;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及时对接省政府颁布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备案管理办法;持续深化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制度改革。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要全部纳入全国统一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严格落实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度,推动项目审批各环节信息全流程联网共享。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缩短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间,推进投资审批提速增效。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2月底前完成

(八)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改革试点。在全市范围内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加快构建“市场开放公平、规范有序;企业自主决策、平等竞争;政府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管理新体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该项工作任务按省、市政府有关部署进行

三、深化职业资格改革

(九)规范职业资格管理。全面清理名目繁多的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不合理的要坚决取消或整合。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开展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考试管理。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2月底前完成

(十)加强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后续监管。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考试的衔接工作,加强对保留的职业资格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杜绝各地各部门自行设置职业资格现象;严肃查处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严格落实考培分离,并做好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由行业组织承接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2月底前完成

四、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十一)继续推进“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2016年底前完成存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全面实施企业“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逐步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并推进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在全市外商投资企业中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推行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发照,实现全程电子化登记。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2月底前完成

(十二)进一步放宽准入便捷退出。探索放宽住所登记、经营范围,试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创新举措。探索简化企业注销流程,试点开展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2月底前完成

五、继续开展收费清理改革

(十三)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落实各项收费规范管理工作。全面清理和整合规范各类认证、评估、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有效解决评审评估事项多、耗时长、费用高等问题。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督促各级各部门将清单内涉及本部门的收费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公共媒体以及在收费场所对外公开,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物价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2月底前完成

(十四)开展收费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完善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制度,对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乱收费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予以曝光,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推动建立企业负担调查信息平台,推动实施涉企收费第三方评估。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物价局、经信委,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2月底前完成

六、深化教科文卫体领域改革

(十五)深化文体领域改革。深入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我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运行机制,促进文化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研究创新管理方式,做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有关工作;加强裁判员管理,进一步规范体育竞赛活动市场,加强全市体育竞赛的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2月底前完成

(十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强化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引导建立合理就医秩序,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准入和运行监管,确保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行为规范。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2月底前完成

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七)实施公正监管。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抓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都要拿出“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2017年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并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联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和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商局、审改办,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1月底前完成

(十八)推进综合监管。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继续推进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落实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机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加强行业自律,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管,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强化市场监管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2月底前完成

(十九)探索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要区分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其特点的监管方式,既要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大力支持新经济快速成长,又要进行审慎有效监管,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促进新经济健康发展。对看得准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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