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SEO秘密 > SEO团队 > 正文

18876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发布日期:2024/6/4 9:03:27 浏览:

申请事项,并有序推进各项公募化转型准备工作。

光证资管聚焦资产管理本源,立足客户理财需求,积极开展多元化产品布局,同时专注提升自身

2

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债权投资利息收入、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

投研能力,不断完善投资方法论,致力于提高客户的获得感。受银行理财赎回压力加剧影响,截至2023年末,光证资管受托管理总规模同比减少17.82;2023年四季度私募资产管理月均规模2,678.22亿元,行业排名第5位。2023年,光证资管实现资管业务净收入6.31亿元,同比降低39。

表7:近年来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情况(单位:亿元)

202120222023

管理资产总规模3,746.793,654.173,002.91

其中:集合理财规模(含公募基金)1,805.112,106.241,877.96

单一理财规模1,548.331,362.511,020.26

专项理财规模393.35185.44104.69

其中:主动管理规模3,386.273,502.55--

注:仅包括光证资管的资产管理业务。

资料来源:,中诚信国际整理

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保德信基金”)开展基金管理业务。2023年,光大保德信不断加强与代销渠道合作,发行成立了专精特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睿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只新产品。光大保德信持续推进投研体系建设,努力提升研究对投资支持的广度和深度,打造绩优产品。截至2023年末,光大保德信管理公募基金71只、专户产品26只,旗下资管子公司产品26只,资产管理总规模999亿元;其中,公募资产管理规模812亿元,公募剔除货币理财规模638亿元。截至2023年末,光大保德信总资产16.02亿元,净资产14.00亿元,2023年营业收入4.85亿元,净利润0.89亿元。

公司主要通过香港子公司开展海外资产管理业务。2023年,香港子公司旗下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投资业绩优于市场同期指数,管理规模约13.36亿港元。

股权投资业务集群

2023年光大资本分别与和华瑞银行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公司相应转回预计负债。

股权投资业务集群包括私募基金投融资业务和另类投资业务。2023年,公司股权投资业务集群实现营业收入-1.15亿元,连续两年营收为负。

另类投资业务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富尊”)开展另类投资业务。光大富尊积极跟踪市场形势,有序推进科创板和创业板跟投、股权直投等业务,实现业务稳健发展;加强专业化投后管理团队的建设,做好现有项目的投后管理工作,保障项目安全有序退出;积极参与公司科创板战略配售,截至2023年末,完成科创板跟投企业11家。

截至2023年末,光大富尊总资产19.97亿元,净资产18.13亿元,2023年营业收入0.88亿元,净利润0.49亿元。

私募基金投融资业务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及光大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发展”)开展私募基金投融资业务。2023年,光大资本根据监管要求,针对直投项目和存量基金持续进行整改规范,加强存量投资项目投后管理,稳妥推进风险处置化解。截至2023

年末,光大资本营运基金管理公司4家,管理或参与基金13只,实缴规模约78.08亿元。光大发展持续完善内部管理体系,保证存量产品平稳运行,持续探索基金业务模式和Pre-REITs业务模式。截至2023年末,光大发展及下设基金管理机构设立政企合作相关类投资基金6支、基金实缴规模约229.59亿元;已完成退出基金3支。截至2023年末,光大资本总资产23.48亿元,净资产-8.18亿元;全年净利润21.40亿元,主要系光大资本分别与及华瑞银行签署执行和解协议所致。截至2023年末,光大发展总资产9.79亿元,净资产2.64亿元;全年净利润2.64亿元。

需要注意的是,光大资本存在私募股权投资的重大风险项目。2016年,光大资本全资子公司光大浸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浸辉”)、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暴风(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暴风投资”)和上海群畅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畅金融”)作为普通合伙人与各有限合伙人设立了上海浸鑫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浸鑫基金”),并通过浸鑫基金收购境外MP&SilvaHoldingS.A(以下简称.“MPS”)公司65的股权。光大浸辉担任浸鑫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浸鑫基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32亿元、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亿元、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亿元。

2019年2月25日,因MPS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浸鑫基金投资期限届满到期,未能按原计划实现退出。

诉讼纠纷方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其他合同纠纷为由对光大资本提起诉讼;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银行”)以其他合同纠纷为由向光大资本提起诉讼、以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争议仲裁为由向光大浸辉提起仲裁;深圳恒祥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私募股权投资合同纠纷为由向光大浸辉、暴风投资、群畅金融提起仲裁;嘉兴招源涌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源涌津”)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向光大资本提起诉讼;此外,公司其他中间级及劣后级合伙人对光大资本或/和光大浸辉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相关投资本金及利息。同时,2019年3月,因股权回购纠纷,光大浸辉作为浸鑫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浸鑫基金共同作为原告,以暴风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冯鑫为被告,向北京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约为人民币7.51亿元;于2020年12月,光大浸辉已收到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相关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等由原告承担,光大浸辉就该案判决结果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2023年6月法院已经受理,已于2023年10月开庭,截至目前,该案件尚未判决。2021年6月,公司公告称浸鑫基金的境外项目交易主体JINXININC.(开曼浸鑫)在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向MPS公司原卖方股东RICCARDOSILVA、ANDREARADRIZZANI等个人和机构提出欺诈性虚假陈述以及税务承诺违约的诉讼主张,涉案金额约为661,375,034美元,目前尚未开庭。

判决结果方面,2019年5月,光大资本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应诉通知书,对光大资本提起诉讼要求光大资本履行相关差额补足义务,诉讼金额约为人民币34.89亿元;2020年8月该案件已判决光大资本向支付人民币31.16亿元及自2019年5月6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损失,并承担部分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费用。2020年8月,公司公告称上海金融法院判决2018年1月1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投资收益并承

光大资本向华瑞银行支付投资本金4亿元,支付

担诉讼费、保全费等。光大资本已收到上述案件的二审《民事判决书》,及华瑞银行已就上述事项申请强制执行,光大资本已收到《执行通知书》,尚未履行相关义务。光大资本就与及华瑞银行其他合同纠纷相关诉讼分别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2022年6月,光大资本分别收到与及华瑞银行相关诉讼的再审申请之《民事裁定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和华瑞银行均已申请执行,将以光大资本所有资产承担执行结果,光大资本也正与、华瑞银行洽谈和解。2022年3月,光大资本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申请执行方为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变价被执行人光大资本持有的光大幸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5的股权以及10,669,350股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023年5月,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58,868股股份被强制执行,光大幸福租赁35的股权的执行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2020年4月,公司公告称光大浸辉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裁决书,裁决被申请人光大浸辉、暴风投资、群畅金融支付申请人深圳恒祥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本金1.5亿元及相应预期收益、律师费、仲裁费等相关费用,经法院查明,相关被申请人均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执行程序已终止。2021年10月,公司公告称上海金融法院判决光大资本赔偿招源涌津投资本金的30,即1.8亿元;招源涌津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光大资本就该案件判决结果提起上诉;2023年7月,光大资本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光大资本赔偿招源涌津投资款本金约1.35亿元,驳回招源涌津其余诉讼请求;2023年8月,招源涌津就该案申请强制执行,光大资本已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光大资本收到了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流程。另外,光大资本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根据2024年5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相关事项进展的公告》,光大资本收到再审申请之《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受MPS风险事件影响,光大发展所实际持有的昆明以购代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亿元财产份额被冻结。2022年3月,光大发展就被司法冻结的昆明以购代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亿元财产份额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2022年11月,上海金融法院出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光大发展的诉讼请求。光大发展于2022年12月向上海金融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5月,光大发展收到二审《民事判决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3年7月,光大发展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上述强制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其影响需根据相关强制执行结果进行评估。2023年12月,持有的因MPS事件被司法冻结的昆明以购代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份额已解除司法冻结。

2021年5月,光大资本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应诉通知书,中间级及劣后级合伙人贵州贵安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安金融”)对光大资本提起诉讼,要求光大资本赔偿投资本金损失及相应利息,诉讼金额约为人民币0.95亿元,2023年7月,光大资本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光大资本应赔偿贵安金融30的已损失投资本金(原始本金扣除浸鑫基金已向其支付的预期收益分配款),即人民币2,480万元;驳回贵安金融其余诉讼请求。光大资本不服一审判决结

果,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12月,光大资本收到二审判决结果,维持原判,目前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此外,光大资本于2019年3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上海证监局对光大资本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于2022年1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海证监局对重大合同披露不及时,重大事件进展披露不及时,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充分,重大交易披露不完整及个别公司债券受托管理阶段未勤勉尽责等方面出具警示函措施。

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披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相关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显示,光大资本与上海浸鑫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两家优先级合伙人之利益相关方及华瑞银行两起案件已经终审并进入执行阶段,经双方协商,已制定执行和解方案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光大资本拟分别与及华瑞银行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以人民币26.4亿元履行两案终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最新SEO团队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