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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7项试点成果有望复制推广

发布日期:2016/12/10 2:04:55 浏览:1669

项行政处罚事项。一方面减少了行政执法人员,另一方面又增强了执法力量,形成了整体合力。

(二)执法效率明显提高

综合执法新体制建立后,打破了部门壁垒,减少了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时间,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反应更加快捷。加之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设智慧执法平台,有效提高了执法效率。从各试点区(市)县的情况看,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增长40以上,办结率提高30以上,办案时间缩短50以上。

(三)执法程序规范透明

通过建立审批权、管理权与行政处罚权相分离,实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标准,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事项,依法接受社会监督,形成预防执法腐败和执法风险的有效机制,使行政执法更加公开公平公正,试点区(市)县行政执法处罚案件实现“零投诉、零复议”。经对相关试点县成效测评,社会满意度达98以上。

成都试点成果四:

“两同步、三分离、两分开”

城乡一体公益性菜市场的建管机制

为促进公益性菜市场建设,成都市按照“政府保障、统筹建设、突出公益”的基本思路,以公益性菜市场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建立了规划建设“两同步”、投资建设管理“三分离”和管理经营“两分开”的建管机制,在充分体现菜市场公益性的同时,使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三方受益。

一、问题分析

长期以来,由于公益性菜市场建设投资收益低、回收周期长,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不高,加之,政府层面缺乏系统完善有效的政策和制度性保障,导致公益性菜市场投入不足、基础薄弱、效益较低。同时,农产品流通环节较多,产销对接不畅,“买难”、“卖难”和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群众意见较大。对此,成都市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探索解决好这一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保障机制

一是同步规划。出台《成都市公建配套设施规划导则》、《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明确将公益性菜市场与行政管理、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市政公用设施等一并纳入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列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实现同步规划。

二是同步建设。对于拟上市出让土地,在土地出让方案及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土地竞得者的义务,将菜市场作为必要的公共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菜市场的建设进行监督。

(二)创新投资、建设、管理“三分离”机制

一是由市县两级政府投资。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的公益性菜市场,除市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外,区县政府投资建设的菜市场,由市政府按公共配套设施建安成本的50给予补贴;以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涉及规划建设菜市场的,采取降低土地招拍挂起始价优惠出让金的方式间接投资。此外,由其他社会机构投建的公益性菜市场则采取政府评估回购的方式投资。

二是建设部门统筹建设。对于土地整理和旧城改造范围内需独立建设的公益性菜市场,由属地政府建设部门组织建设。对已经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因规划调整需建设公益性菜市场,政府按土地成本价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建设部门统筹建设。对于含有规划建设公益性菜市场的招拍挂土地地块,由土地竞得者统一承建,建设部门按统一标准、统一备案、统一监督的原则确保菜市场建设质量。

三是国有平台公司统一管理。公益性菜市场建成后由建设部门统一移交给所属国有平台公司或招标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资产和运营管理。

(三)创新专业化管理与市场化经营“两分开”模式

一是专业化公司统一管理。由负责资产管理的国有平台公司成立专业化菜市场管理公司,通过制定超市化管理办法、建立商家准入退出机制、价格监测引导机制、应急保供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测机制,对菜市场实行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统一管理,发挥公益性作用。

二是市场化主体自主经营。菜市场日常经营主体由管理公司利用市场机制,按照公开择优原则引入农村专合组织、蔬菜生产基地及其他市场主体通过自产直销和直采直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管理公司对公益性菜市场实行超市化管理,免收市场经营主体入场费和摊位租金;通过统一收银的形式,分别不同情况按比例提取管理费用。

三、初步成效

通过菜市场建管机制的创新,进一步发挥了公益作用。一是建立了产销信息直接传导机制,有效引导生产,丰富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二是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降低蔬菜价格,让消费者受益。据有关部门监测评估,公益性菜市场菜价比周边市场低15.96;三是建立起产销全程联动保供机制和溯源检测制度,有效保证了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节假日期间的市场供应,让市民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在2015年开展的公益性菜市场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社区群众的满意度达到95.5。

成都试点成果五:

“两微补短、双向融通”

的城乡一体社区流通市场创新发展体系

为培育和繁荣城乡社区市场,成都市以城乡社区市场为基本经济单元,坚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府助推、线上线下融合,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创新经营模式,探索持续盈利机制,优化便民综合服务标准,加强流通基础设施配置,建立流通服务信用评价机制,疏通工业品、农产品、农用生产资料双向流通渠道,着力构建“两微补短、双向融通”的城乡社区流通市场创新发展体系。

一、问题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商贸流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发展极不平衡。城乡流通市场发展的短板在农村。从整体上看,农村市场发育滞后、流通方式落后、流通效率不高,特别是农村市场主体缺位,经营模式单一,缺乏持续盈利机制,流通基础设施不足,供需矛盾突出,市场活力不够,缺乏有效监管,农产品“卖难”、工业品“买贵”的问题比较突出。

二、主要做法

(一)夯实微基础

一是大力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整合邮政、供销社及其他农村市场资源,盘活存量资产,多形式开展经营活动;引导大中型品牌商贸企业深入农村社区拓展繁荣市场;出台《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鼓励和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与各类商贸流通企业开展跨地域、跨行业的合作经营;扶持农村社区小微商贸流通主体的发展,培育多元化农村社区市场主体,实现多种所有制流通主体和谐共生发展。

二是探索可持续盈利机制。引导和支持商贸企业、邮政公司、供销社、农合组织等各类市场主体转变传统单一经营模式,充分利用有限资源,最大限度地开展“跨界经营、叠加服务”,在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同时开展农产品收购、农资供应、寄递服务、便民服务等多种业务,拓展经营范围,形成可持续盈利机制。鼓励将可通过购买服务或委托代营的收费项目让渡给城乡社区经营主体承担,进一步增强城乡社区市场主体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是建立城乡社区流通设施建设制度保障。在推行统筹城乡过程中,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重点镇、一般镇、涉农社区及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配置标准的指导意见》,规定农民集中居住区、涉农社区分别按照“1 21”、“1 23”的标准配置流通和便民服务设施,推动流通服务向农村覆盖、流通设施向农村延伸。在此基础上,针对城乡社区需求结构变化和流通现代化发展要求,在全国率先开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行动,确定了以流通为重点的“1 5 N”的社区综合服务配套标准,即建设1个社区便民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完善菜市场、生活服务中心、养老中心、医疗服务中心、便民超市等5项基本服务配置,叠加衣食住行游购娱健等N项特色化个性化服务项目。在城镇新型社区开展“小街区规制”试点。出台《成都市“小街区规制”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成都市“小街区规制”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明确将农贸市场等流通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纳入社区综合体,打造更宜居、更绿色、更方便、更邻里的社区形态和开放街区模式,进一步提高城市的功能复合性、生活便利性。

(二)升级微治理

在探索构建城乡社区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生活服务和志愿服务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的基础上,为补齐社区流通服务信用短板,升级社区“微治理”。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构建社区便民生活网络服务平台,在汇集社区商店超市、便民菜店、家政维修、餐饮住宿等各类服务信息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区流通信用评价标准、规则及评价机制,通过消费者线上评价,社区组织线下考评,对优质商家给予更大发展空间,对信用评估较差的商家由第三方管理机构进行培训帮扶。同时,建立后台管理系统,对服务商家和消费者评价的数据及过程实行有效监督,确保信用评价结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三)双向融通

一是疏通城乡双向流通渠道。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原则,市县两级政府综合施策,优化城乡流通环境,多形式搭建产销交流对接平台,组织营销推广系列活动。引导和支持骨干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品牌零售、商超企业,依托自身创新能力、业态和渠道优势,创新双向经营模式,积极拓展城乡市场,促进农村市场经营方式的转变和经营业态的有机更新,一批品牌连锁超市、便利店、农资供应点在农村社区落地生根。引导和支持多元化农村市场主体创新谋变,利用市场机制,扩大经营,壮大实力,拓展城乡两个市场。鼓励和支持农村专合组织、联合社及其他生产组织,加强品牌培育,创新农超对接、农商对接、农餐对接、农校对接等直供直销模式,瞄准国际、国内市场,理顺关系,打通渠道,精准营销,拓展市场空间。鼓励和支持骨干农产品经销企业加强与农村各类生产组织合作,完善市场信息传导机制,建立稳定可靠的直采直销渠道。不断创新“联合配送”、“双向配送”、“众包配送”等新模式,有效解决了城乡末端“最后一公里”和“最后一百米”问题。

二是创新流通方式。实施“互联网 流通”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和骨干电商企业的引领作用,着眼城乡市场,实现统筹规划、一体布局、双向融通。拓展农村“双创”新领域,多形式、多渠道搭建农村“双创”平台,鼓励大学生回乡或到农村创新创业,促进和帮助农村市场主体转变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实现转型升级,为城乡双向流通注入新活力。出台《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工作。依托城乡电商品牌骨干企业,针对农村市场特点和双向流通需求,探索构建全新O2O农村电商平台,实现了网络代购、平台批销、便民服务等多种服务功能,一批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和体验店次第呈现。

三、初步成效

通过夯实微基础、升级微治理,跨界叠加,多元经营,线上线下融合互动已成主流,国有、集体、民营、个体经营多元主体共生发展,新兴业态不断涌现,流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区流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农村市场活力不断增强;城乡双向流通渠道多元畅通,物流配送网络顺畅有序,集约高效,城乡流通市场供需结构不断优化,农产品“卖难”、工业品“买贵”问题根本解决,城乡社区市场繁荣活跃。已建成社区便民商业服务网点3万余个;今年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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