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六)协议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获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达成的书面协议中,未变更的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3.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协议。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且不限于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和重大疾病等。
4.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5名非关联董事均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议案,3名关联董事郭珉、张铭芮、毛蔚雯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司3名独立董事,就公司与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公司拟与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均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未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的协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329证券简称:达仁堂编号:临2023-015号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天津中新医药有限公司
●本次为其担保金额: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37,369.39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2021年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药品流通业务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8日进行了信息披露,详见临时公告2021-050号。依据该《方案》,为了保证新成立的天津中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董事会、2022年5月1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由本公司向医药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的议案。现担保期限即将到期。
为保障医药公司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及对其现有存量委托贷款进行有序接续置换,公司拟继续向中新医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9亿元,将在医药公司取得的金融机构授信与金融机构担保额度中调节使用,担保期限为1年。
目前,医药公司获得的银行担保额度为:
单位:亿元
(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天津中新医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担保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参加董事8人,全部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简介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中新医药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腾达道5号
3、法定代表人:孙岩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天津中新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及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19亿元人民币
4、其他重要条款:无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医药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为了确保医药公司资产重组后的日常经营用款需求及现有存量委托贷款的有序接续,医药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37,369.39,均为公司为医药公司的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652,146.05万元,经测算,本次担保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9.13。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3年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329证券简称:达仁堂编号:临2023-016号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天津中新医药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12亿元人民币,在额度内灵活使用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贷款利率:按照公司融资成本或参考同行业水平设定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2021年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药品流通业务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8日进行了信息披露,详见临时公告2021-050号。
依据该《方案》,为了保证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天津中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公司”)重组后正常运营,公司分别于2022年第一次董事会与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医药公司提供12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一年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22年第九次董事会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为医药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方案的议案”。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3月31日、5月17日、11月10日与12月31日进行了信息披露,详见临时公告2022-009号、2022-018号、2022-037号、2022-041号。
鉴于前述委托贷款期限即将到期,为了保证医药公司的正常运营,同时紧密结合金融市场的政策变化,为医药公司提供更加公平、合理的融资竞争环境,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向医药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本次委托贷款事项的具体方案如下:
1、委托贷款金额、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在不超过12亿的额度内灵活使用。即:在每个时点的委托贷款总金额不超过12亿的基础上,可以进行短期借贷。
2、委托贷款利率:按照公司融资成本或参考同行业水平设定。
(二)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为天津中新医药有限公司提供12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参加董事8人,全部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贷款对象简介
1、委托贷款对象名称:天津中新医药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腾达道5号
4、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腾达道5号
5、法定代表人:孙岩
6、注册资本:52,000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委托贷款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天津中新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包括资金和收益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医药公司向公司申请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支付本公司的重组对价和医药公司日常经营周转用款。通过上一期的委托贷款,医药公司已向本公司支付重组对价,公司实现了资金回收。
本次委托贷款是保证医药公司重组顺利完成及日常经营用款正常周转的重要手段,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影响本公司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也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医药公司是由公司旗下17家分公司重组设立的,为公司的全资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