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教职工编制管理使用
在教师编制方面,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定期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生源状况核定教职工编制。
对此,威海市将设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在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利用精简压缩和事业单位改革等方式收回的编制,建立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对满编超编的中小学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使用临时专户编制予以补充。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后,使用专户编制补充的专任教师改为占用中小学编制,专户编制相应核减。专户编制不计入中小学编制总额,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单独管理。
同时,威海市将对编制计划实行市级统筹。对于生源数减少且教职工超编、满编的区市,除满足优化教师队伍年龄、学科结构的需要外,教职工总量只减不增,并逐步调整到核定的编制总数内,其自然减员数量可调剂用于中心城区补充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同时,将辞职、调出等非自然减员因素纳入以退定补范畴。
威海市还将推行学校教学辅助管理和后勤服务社会化,压缩学校教学辅助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工勤编制逐步收回。
《意见》还明确了招聘编外教师的问题,对于因生源数增加需要新增教师且编制内无法解决的情况,由各区市政府研究确定招聘编外教师,聘用方式自行确定,实行合同管理,聘期一般不超过3年,聘期期满后,如需续聘,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与其他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严禁学校未经批准擅自聘用编外教师,学校自行聘用的编外教师要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