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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意见

发布日期:2016/10/13 21:09:25 浏览:1323

停工等违法行为、屡次违法违规导致信用等级差或信用预警被纳入重点监管的开发企业,或主要股东是其他重点监管开发企业主要股东的企业,以及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均不得在我市参与土地竞买。(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公资交易中心、市国土局)

40.建立房地产开发资质审核和企业信用状况挂钩机制。严把开发企业信用核查关,因信用等级差或信用预警被纳入重点监管的开发企业资质不得升级、在现有项目开发完毕后不得承担新的开发业务,逐步清出不良房地产开发企业。(责任单位:市建委)

(十五)防范市场风险。

41.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本意见实施后新出让土地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其申请预售许可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达到:规划地上7层及以下的需完成主体建筑封顶工程,规划地上8层及以上的需完成规划地上建筑层数主体结构工程的1/2以上且不少于7层。(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42.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障购房者权益。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机制,加强商品房市场异动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房管局)

43.加大对各类违规销售行为的查处力度和曝光力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及时解读相关政策,增强消费信心,稳定市场预期。(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建委)

(十六)完善公建配套。

44.加强拟上市出让宗地周边独立占地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土地统征、整理单位按照城市规划对出让宗地周边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同步建设,未完善配套或未纳入同步建设计划的,暂停该宗地上市。(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45.优先实施出让宗地及周边区域道路、绿地、公共交通设施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出让地块区域基础设施配套水平。(责任单位:市建委、市交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46.开发项目公共配套设施应与开发项目同步报建、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如单一地块项目分期实施,公共配套设施应纳入第一期报建。(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

47.开发企业未按要求同步建设、移交公共配套设施的,在开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予以不良信用记录,纳入重点监管,不得在我市再参与土地竞买。(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公资交易中心、市国土局)

五、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十七)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48.各区(市)县要建立房地产风险防控台账,根据不同情况设立风险等级,对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项目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对其负责人要开展经常性约谈。(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房管局、市金融办)

49.各区(市)县建设、国土、房管、规划、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与街办(乡镇政府)要形成合力,建立会商机制,协同调处各类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

(十八)强化目标管理。

50.市政府将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力争用五年时间,基本解决区域性、结构性过剩问题,实现供需基本平衡。(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级相关部门)

51.各区(市)县可根据本意见制定实施细则,因地制宜出台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抓好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工作,对去库存工作推动不力的区(市)县,及时进行约谈。(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本《意见》实施过程中,如上级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3日

附件

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积极贯彻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研判和综合调控能力,提高房地产市场管控水平,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决定建立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一)统筹协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

(二)会商房地产市场情况,分析研判市场形势。

(三)研究提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建议和措施,明确调控任务分工。

(四)根据房地产市场分阶段库存情况和供求状况,明确销售周期,提出区域土地调控意见,报五城区土地出让方案决策委员会决策。

(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房管局牵头,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商务委、市统计局、市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成都公积金中心等单位参加。联席会议由市房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分管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承担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区(市)县政府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实施,并上报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的议定事项,主动推进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意见》相关参考资料:
提出推进供给侧改革、供给侧改革、国企 供给侧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教育供给侧改革、保险业供给侧改革、供给侧结构改革、供给侧改革概念股、农业供给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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