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的调整,国内海风建设将进入更加规范化发展阶段,项目审批和招标节奏延续回升,多个沿海省份在省管和国管海域批复了项目。2023年四季度以来,广东和江苏批复了多个海上风电的项目。据风芒能源不完全统计,2023年国内新增核准海风项目约11.75GW,同比增长26。从核准角度看,2023年核准大幅放量,2024年海风招标需求释放可期。从各省海风规划和推进节奏来看,未来5-10年是国内海风新一轮建设高峰期。(3)“双碳”政策驱动,沿海省份“十四五”重点发展海上风电在2020年12月12日召开的“气候雄心峰会”上,我国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同时,我国也明确提出了“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气候行动目标。海上风电作为新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占用土地资源和临近负荷中心的独特优势,是我国沿海省份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点领域,将在我国迈向“碳达峰、碳中和”的进程中发挥关键性作用。2021年12月30日,中国工程院重大咨询研究项目“海上风电支撑我国能源转型发展战略研究”结题评审会召开,会上预计我国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可达到3009GW。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提升东部地区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水平,要积极推进东南部沿海地区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海上风电基地。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明确提出积极推动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已经将海上风电视为“十四五”期间推动沿海地区风电规模化开发,促进能源清洁低碳发展,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施力方向。2022年11月,《2022全球海上风电大会倡议》提出,综合当前发展条件以及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要求,到“十四五”末,我国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需达到100GW以上,到2030年累计达200GW以上,到2050年累计不少于1000GW。在国家大力支持新能源发展,推进“双碳”目标达成背景下,全国各沿海地区海上风电规划及支持政策陆续出台,海上风电发展空间进一步打开。2021年9月,江苏省发布《江苏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明确2020-2025年规划装机容量909万千瓦。2022年1月,天津市发布《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快推进远海9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2022年1月,辽宁省印发《辽宁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力争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405万千瓦。2022年2月,《海南省海上风电项目招商(竞争性配置)方案》明确“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场址11个,总容量为1230万千瓦。2022年4月,广东省印发《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推动项目集中连片开发利用,打造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十四五”时期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700万千瓦。2022年5月,上海市印发《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近海风电重点推进奉贤、南汇和金山三大海域风电开发,探索实施深远海域和陆上分散式风电示范试点,力争新增规模180万千瓦。2022年5月,浙江省印发《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预计到2025年底新增海上风电装机455万千瓦。2022年6月,广西印发《广西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力争核准开工海上风电装机规模不低于750万千瓦,其中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300万千瓦。2022年6月,山东省发布《关于基础设施“七网”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中指出,2022年,海上风电开工500万千瓦,建成200万千瓦左右。到2025年,开工1200万千瓦,建成800万千瓦;到2030年,建成3500万千瓦。2022年6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提出,稳妥推进深远海风电项目,“十四五”期间增加并网装机410万千瓦,新增开发省管海域海上风电规模约1030万千瓦。2023年以来,广东、河北、浙江等部分地区进一步出台了行动方案或核准意见,推进海上风电年度装机目标。2023年5月,广东能源局印发《广东省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提及“有序推进国管海域场址项目试点示范,组织做好新项目业主竞争性配置和国管海域项目示范开发等工作。”此举有望加速放开国管海域。2023年5月,广东省能源局印发《广东省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到2025年新增建成800万千瓦海上风电,开工建设12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2024年1月,浙江“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获批复。其中,省管海上风电850万千瓦,国管海上风电800万千瓦。要求2025年前省管、国管分别并网200万千瓦。同期,河北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获批,其中,省管海上风电180万千瓦(秦皇岛50万千瓦,唐山130万千瓦)国管海上风电550万千瓦,要求2025年前省管并网60万千瓦,国管并网100万千瓦。根据中邮证券研报统计,2024年初以来,江苏、山东、福建、海南、浙江分别发布2024年海风重大项目情况,合计容量超17GW,即使考虑海南项目仅启动第一阶段的情况,合计容量也超过13GW,若考虑广东及其他省份的项目开工,2024年海风开工规模有望达到20GW,十四五末期,海风项目有望迎来集中开工。根据沿海各省份海上风电相关政策统计,2022年,国内已公布沿海地区十四五规划的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超过60GW,约为20年底累计装机容量9GW的7倍。预计24-25年年均新增装机超过15GW,十四五期间海上风电的建设将进入加速发展期。克拉克森研究最新发布的专题报告预计,中国海上风电投运规模有望在“十四五”末期达到约60GW,较当前投运水平增长约100。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的规模化扩张带动包括海底电缆在内的相关产业链不断发展。根据4COffshore数据,全球海缆交付量2014-2020年复合增长率为20.00;其中,我国海缆交付量2014-2020年复合增长率达到62.45。随着全球能源转型步伐的加快以及海上风电市场更多国家的进入,全球海上风电装机规模仍将保持较快增长。海上风电市场的快速发展也将持续拉动海缆需求的增长,根据4COffshore发布的数据,预计到2030年全球海缆累计需求量将达到接近70,000公里。(4)地方补贴相继推出,有力支持海上风电发展在海上风电中央财政补贴政策结束后,目前已有4个省级行政区明确将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对部分海上风电项目给予适度省级财政补贴。2021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2018年底前核准并在2022-2024年全容量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分别享受1500、1000和500元/kW的建设补贴。2022年4月1日,山东省能源局表示对于2022-2024年建成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省财政分别给予800、500和300元/kW的建设补贴,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2GW、34GW和1.6GW。2022年7月,浙江省舟山市发布《关于2022年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2022和2023年,浙江全省享受海上风电省级补贴规模分别按60万千瓦和150万千瓦控制,补贴标准分别为0.03元/千瓦时和0.015元/千瓦时,即每度电最高补贴3分钱。2022年11月,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对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和场址中心离岸距离大于等于50公里近海海上风电项目奖励标准为500元/千瓦。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地方补贴政策的推出将进一步加快海上风电产业发展。(5)海上风电平价上网发展趋势助力产业规模化可持续发展总体来看,在“双碳”目标和“十四五”规划的指引下,海上风电已成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领域。当前我国海上风电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开发规模稳居世界第一。未来我国将形成更大规模海上风电,海上风电正过渡到平价时代。川财证券预计,到2025年福建、广东、浙江、江苏等省的海上风电基本可以实现平价上网。海上风电产业链长,辐射高端装备制造业广泛,海上风电全面平价后,预计将带来产业的规模化可持续发展,海上风电发展将迎来历史性机遇。(6)漂浮式风电逐渐商业化柔性直流、动态海缆技术成未来发展趋势根据PrincipePower统计,全球超过80的海上风能资源潜力都蕴藏在水深超过40m的海域,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是必然趋势。为了充分发掘海上风能资源,加快能源转型的步伐,海上风电项目逐渐向深远海持续发展,漂浮式海上风电被视为深远海风能开发的主要技术,在技术研发、试验和商业化方面得到不断探索。202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提出支持大容量风电机组由近(海)及远(海)应用,开展海上新型漂浮式基础风电机组示范,推进新型基础的使用,提升海上风电柔性直流输电技术。部分省份“十四五”规划明确鼓励深远海开发。山东、上海、浙江和福建四省在政策文件中明确鼓励深远海开发,且山东和福建分布确定了7.6GW与4.8GW的目标。根据人民网信息,2022年12月中电建海南万宁百万千瓦漂浮式海上风电项目正式开工,该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达到1GW。据GWEC统计,2021年全球实现了57MW的漂浮式海上风电新增装机,累计装机达到121.4MW。预计到2030年全球漂浮式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可达16.5GW。此外,中国水规院风电处推进中国深远海海上规划,规划总体布局将围绕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北部湾五个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共布局41个海上风电集群,总容量约290GW。漂浮式海风需配套动态海缆,深海化趋势下漂浮式风机走向商业应用,带动海缆从静态缆向动态缆需求升级,满足漂浮式风电等浅水环境的柔顺性设计。此外,当风电场达到一定容量规模,离岸距离超过一定距离时,选用柔性直流相比交流送出更具经济性。柔性直流的优点包括长距离输送容量更大、输电线路数量更少、海域资源占用较少、汇集输送具备灵活和可扩展性。因此,大规模、远距离输送的海上风电项目,更适用使用柔性直流输电方式。随着国内海风资源开发逐渐向规模化、深远海发展,动态海缆、超高压交流、柔性直流海缆需求有望显著提升。(7)AI算力发展、国际更新换代和国内加速启动促使海底光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海底光缆是全球互联网和云计算行业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其大容量、高质量、高清晰度、低价格和安全可靠等优势,成为当代全球通信最重要的信息载体、国际间主要的通信手段。根据SubmarineTeecomsForum统计显示,在国际通信中,国际光缆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目前,全球99的国际数据通过海底光缆进行传输。随着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突破,以深度学习计算模式为主的AI算力需求迅速增长,跨洋算力传输及海外宽带需求有望推动海洋通信业务加速发展。全球海底光缆产业发展研究报告(2023年)指出:据TeeGeography数据,截至2022年底,全球已投产海缆条数达469条,总长度超过139万公里;根据已公布的计划,2023-2026年,还将投产80条海缆,总长度约39万公里。根据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报告,从海缆发展历史看,海缆通信系统已有3次建设高潮。第一次为1999-2002年全球互联网泡沫时期,第二次则为2009-2012期间,数据中心开始成为驱动国际海缆通信网络建设的最大驱动力,第三次为2017-2018年,全球数据中心在该时期高速扩张。据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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